關於印發《城市地表水環境品質排名技術規定(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規範城市地表水環境品質排名和資訊發佈,強化公眾監督,進一步推動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全面、客觀、公平、規範的原則,我部制定了《城市地表水環境品質排名技術規定(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城市地表水環境品質排名技術規定(試行)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6月12日
抄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7年6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