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2011年度全國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工作第二期業務培訓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
根據《關於印發〈環境保護部2011年度環保業務培訓計劃〉的通知》(環辦函〔2011〕190號),結合全國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工作安排,經研究,定於2011年8月31日-9月2日在吉林省長春市舉辦2011年度全國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工作第二期業務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一)應用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核定徵收排污費情況通報;
(二)“十二五”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動監控能力建設項目建設案講解;
(三)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動監控技術講解;
(四)地方經驗交流;
(五)污染源自動監控業務討論。
二、參加人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負責污染源自動監控或排污收費工作的處級負責人1名,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和排污收費工作的業務骨幹各1名。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相關工作負責人1名。
請於2011年8月24日前登陸我部污染源監控中心網站(http://www.envsc.cn)線上報名系統填報參加培訓人員情況。
三、培訓時間、地點與聯繫人
(一)培訓時間:2011年8月31日-9月2日,8月30日報到。
(二)聯繫人: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劉偉(010)66556440 王華(010)66556442
長春市環境監察支隊 姜杉(0431)85378611
(三)報到及培訓地點、乘車方式等請登錄我部污染源監控中心網站(http://www.envsc.cn)查詢。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主題詞:環保 污染源 監控 培訓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