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選派人員開展2014年技術援助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有關部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國環保系統對口援藏援疆“十二五”規劃的總體部署和2013年全國環保系統對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會議精神,經研究決定,2014年繼續開展全國環保系統技術援助工作。現將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一)技術援藏
各援藏對口省份環保部門和有關部屬單位選派16名環境監測、環境監察、環評、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環境資訊化等業務領域的技術骨幹,赴西藏自治區環保系統開展技術援助工作。
(二)技術援疆
各援疆對口省份環保部門和有關部屬單位選派26名環境監測、環境監察、污染防治、環境管理、清潔生産審核等業務領域的技術骨幹,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保系統開展技術援助工作。同步接收23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保系統人員到對口省份交流學習。
技術援藏援疆計劃見附件1。
二、時間安排
技術援藏時間為2014年4月9日至11月7日,共7個月,其中那曲、阿裏地區為5月9日至9月8日,共4個月。技術援疆和交流學習時間為2014年3月20日至11月20日,共8個月。
三、選派人員條件
(一)政治堅定,思想素質好,作風端正;
(二)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身心健康;
(三)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行政或參公管理人員應具有副主任科員及以上職務;
(四)從事環保工作時間不少於3年,業務熟練,溝通和表達能力較強。
四、選派程式和要求
(一)各對口援助省份環保部門和有關部屬單位根據2014年技術援助計劃和人員條件組織推薦人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保廳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保局組織推薦赴內地交流學習人選。被推薦人員應如實填寫推薦表(附件2),並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
(二)各對口援疆省份環保部門組織安排接收交流學習人員的單位,並填寫安排表(附件3)。
以上推薦表和安排表請於2014年3月7日前傳真至我部,電子件發至renshisi@sina.com郵箱中。
附件電子版可登錄hbb6804@163.com(密碼:66556804)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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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行政體制與人事司 孫峰、董文萱
電話:(010)66556190、66556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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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環保廳人事處 敬明曉
電話:(0891)6849015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保廳人事處 王維隆
電話:(0991)4165380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保局辦公室 雍蘭芳
電話:(0991)2896721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