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復查評估的通知
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無錫新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上海市莘莊工業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張家港保稅區暨揚子江國際化學工業園,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上海金橋出口加工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廣州開發區:
根據《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管理辦法》(環發〔2015〕167號)的有關要求,擬採用抽查方式對獲得命名滿3年的部分園區開展復查評估(具體名單見附件1)。
為規範和指導此次復查評估工作,特製定《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復查評估工作方案》(附件2)和《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自查報告編寫提綱》(附件3),一併印發給你們。請根據工作方案中的有關要求,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現場評估時間另行通知。
聯繫人:冷飛、劉方正
電話:(010)66556217、66556219
附件:1.擬開展復查評估的園區名單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1月22日
抄送:商務部、科技部辦公廳,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江蘇省、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商務廳、科技廳。
附件1:
擬開展復查評估的園區名單
序 號 |
園 區 名 稱 |
命名時間 |
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 |
園區類型 |
1 |
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 |
2010年4月 |
山東省 |
綜合類 |
2 |
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 |
2010年4月 |
山東省 |
行業類 |
3 |
無錫新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 |
2010年4月 |
江蘇省 |
綜合類 |
4 |
上海市莘莊工業區 |
2010年8月 |
上海市 |
綜合類 |
5 |
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 |
2010年8月 |
山東省 |
綜合類 |
6 |
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
2010年11月 |
江蘇省 |
綜合類 |
7 |
張家港保稅區暨揚子江國際化學工業園 |
2010年11月 |
江蘇省 |
綜合類 |
8 |
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
2010年11月 |
江蘇省 |
綜合類 |
9 |
上海金橋出口加工區 |
2011年4月 |
上海市 |
綜合類 |
10 |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
2011年4月 |
北京市 |
綜合類 |
11 |
廣州開發區 |
2011年12月 |
廣東省 |
綜合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