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全國自然保護區管理培訓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
為進一步提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工作人員的業務水準,推進我國自然保護區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關於印發〈環境保護部2016年度培訓計劃〉的通知》(環辦人事函〔2016〕345號),決定舉辦全國自然保護區管理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2016年11月8日至9日(7日全天報到)。
二、培訓地點
大理大學教育統計培訓基地(地址:雲南省大理市下關榆賓路17號,大理大學教培中心專家公寓)。
三、培訓內容
培訓自然保護區政策法規、監督執法、科研監測、宣傳教育、管理工作考核、資訊化建設等內容,交流自然保護區管理經驗。
四、培訓對象
(一)2016年5月國務院批准新建的18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見附件1)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各1人。
(二)各自然保護區主管部門、各省(區、市)環境保護廳(局)生態處從事自然保護區管理的工作人員1人。
五、其他事項
(一)培訓免收培訓費(含食宿費),往返交通費自理。
(二)請各省(區、市)環境保護廳(局)組織本行政區域新晉級自然保護區人員參加培訓,並於2016年11月2日前將參加培訓班報名錶(見附件2)傳真至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或發郵件至reserve@mee.gov.cn。
(三)本次培訓班由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承辦。
(四)本次培訓班在大理機場安排接送站。
六、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一)環境保護部生態司 陳冰、張曄
電話:(010)66556315、66556313
傳真:(010)66556314
(二)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杜金鴻
電話:18310788721
傳真:(010)84915167
(三)雲南大理大學教育統計培訓基地 于紅霞
電話:(0872)2209366,13987201066
附件:1.2016年5月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名單;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10月26日
抄送: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局、中科院、海洋局辦公廳(室),
附件1
2016年5月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名單
(共計18處)
遼寧省
樓子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吉林省
通化石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黑龍江省
北極村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公別拉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碧水中華秋沙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翠北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安徽省
古井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福建省
峨嵋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江西省
婺源森林鳥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河南省
高樂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湖北省
巴東金絲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銀竹老山資源冷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貴州省
佛頂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西藏自治區
麥地卡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陜西省
丹鳳武關河珍稀水生動物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黑河珍稀水生野生動物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霍城四爪陸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伊犁小葉白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