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2017年全國地市級環保局長培訓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進一步提高地市級環保部門領導幹部的環境管理業務素質和能力,推進以改善環境品質為核心的各項工作有效開展,根據《環境保護部2017年度培訓計劃》,環境保護部將舉辦2期全國地市級環保局長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與地點
(一)第1期(總第105期)為研討班,2017年5月21日至26日在位於江蘇省連雲港市的中共連雲港市委黨校舉辦,並同步開展遠端培訓。同步直播專題講座、專家論壇、學員論壇等內容。
(二)第2期(總第106期)為崗位培訓班,2017年6月5日至11日在位於北京市海澱區的清華大學舉辦。
以上培訓時間的首末兩日均為報到和返程日期。
二、培訓內容與對象
(一)研討班培訓對象為擔任地市級環保部門負責人2年以上,或任職前長期從事環保工作的同志,每期人數為100人。主要圍繞“解決環境領域突出問題,加快改善環境品質”主題開展研討。各省級環保部門可結合本地區地市級環保局長年度培訓計劃,在研討班期間組織本地區其他地市級環保部門負責人參加培訓,並提前與環境保護部宣傳教育中心聯繫,提出遠端培訓需求。遠端培訓直播測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二)崗位培訓班培訓對象為從事環保工作2年以內的地市級環保部門負責人,每期人數為100人。主要學習環保基礎理論與崗位應知應會內容。
三、培訓組織
(一)培訓由環境保護部行政體制與人事司主辦,環境保護部宣傳教育中心承辦。不收取學員培訓費(含食宿費),往返交通費由學員所在單位承擔。承辦單位將於各期培訓班開班前10天向學員印發入學通知書,明確具體培訓安排。
(二)請各地區按照名額分配表(見附件)做好學員報名組織工作,並於2017年4月27日前,登錄環境保護部電子政務資訊交換平臺(http://10.100.250.8),通過“環境保護部會議培訓報名系統”報名。
四、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一)環境保護部宣傳教育中心 徐睿、范雪麗
電話:(010)84665683
傳真:(010)84636367
(二)會議培訓報名系統技術支援 龐國榮、韓季奇
電話:(010)66556083,66103030
附件:2017年全國地市級環保局長培訓班名額分配表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4月18日
抄送:清華大學,中共連雲港市委黨校,環境保護部宣傳教育中心。
附件
2017年全國地市級環保局長培訓班名額分配表
序號 地區 第1期 第2期 合計 1 北京 4 4 8 2 天津 1 1 2 3 河北 4 4 8 4 山西 2 1 3 5 內蒙古 4 3 7 6 遼寧 3 2 5 7 吉林 2 2 4 8 黑龍江 5 5 10 9 上海 2 2 4 10 江蘇 5 5 10 11 浙江 4 5 9 12 安徽 2 3 5 13 福建 3 3 6 14 江西 2 3 5 15 山東 4 4 8 16 河南 5 4 9 17 湖北 2 2 4 18 湖南 3 4 7 19 廣東 3 3 6 20 廣西 4 4 8 21 海南 1 1 2 22 重慶 5 5 10 23 四川 4 4 8 24 貴州 2 3 5 25 雲南 5 5 10 26 西藏 1 1 2 27 陜西 4 4 8 28 甘肅 4 3 7 29 青海 2 1 3 30 寧夏 1 2 3 31 新疆 5 5 10 32 兵團 2 2 4 合 計 100 100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