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省級自然保護區遙感監測實地核查處理強化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於生態保護和自然保護區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自然保護區人類活動遙感監測及核查處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要求,2017年上半年,我部對全國已獲取邊界數據的660處省級自然保護區開展了人類活動狀況遙感監測。監測結果顯示,660處省級自然保護區均不同程度存在人類活動,其中,大部分自然保護區內都存在採石場、工礦用地、能源設施、交通設施、旅遊設施和養殖場等人類活動。為進一步做好省級自然保護區遙感監測實地核查、問題查處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開展實地核查工作
環境保護部衛星環境應用中心將以電子文檔形式把各省(區、市)《2016年省級自然保護區人類活動狀況遙感監測報告》(以下簡稱《遙感監測報告》)分送給你們,請結合“綠盾2017”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會同自然保護區業務主管部門統籌安排部署,按照《辦法》的有關規定,對照遙感監測發現的問題線索,認真組織開展實地核查,確保現場核查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各地掌握的省級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違規活動線索,也要作為重點問題進行核查處理。
二、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活動
落實地方各級政府和自然保護區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對省級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責任,對實地核查過程中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問題,要立查立改,及時進行整治恢復;對整改不到位或短期內無法完成整改的,提出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問題嚴重的要組織進行公開約談、重點督辦;強化責任追究,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問責;及時對遙感監測實地核查處理結果進行資訊公開。對於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違法違規、對生態環境影響明顯的旅遊設施等,也要嚴肅查處,依法依規關停或拆除。
有關實地核查和問題處理情況(附《自然保護區人類活動遙感監測實地核查處理情況一覽表》,見附件)請於2017年10月底前報送本省(區、市)人民政府和我部,抄送環境保護部衛星環境應用中心和所在區域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我部將適時組織對省級自然保護區遙感監測實地核查處理工作進行抽查。
三、全面加強省級自然保護區基礎工作
目前,地方自然保護區基礎工作仍然薄弱,部分省級自然保護區沒有範圍邊界向量數據,很多已上報範圍邊界向量數據的省級自然保護區未劃分功能區或劃分依據文件權威性不足。各地要高度重視地方級特別是省級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屬地管理優勢,按照《關於做好地方級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環發〔2015〕93號)等文件要求,制定完善地方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規定,結合此次遙感監測實地核查,進一步規範、核準和發佈地方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和功能區劃,抓緊建立自然保護區天空地一體化監控體系。
仍未報送省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功能區劃向量數據以及確定依據或報送材料不全的地區,要按照《關於2016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遙感監測有關情況的通報》(環辦生態〔2016〕108號)的有關要求,儘快核實確認並報送準確的省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功能區劃基礎數據和向量圖以及確定依據等相關材料,為進一步規範開展省級自然保護區遙感監測和實地核查工作奠定基礎。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自然生態保護司 高淵
電話:(010)66556318
傳真:(010)66556314
郵箱:reserve@mee.gov.cn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衛星環境應用中心 聞瑞紅、肖如林
電話:(010)58311560,18701671674
(010)58311550,18001179937
傳真:(010)58311554
郵箱:ecosecmep@163.com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8月1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衛星環境應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