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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更新環境保護部財務監管仲介機構備選庫的通知
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財務監管方面仲介機構的使用和管理,切實提高監督管理和審計品質,確保財政資金使用和國有資産安全,經專家評審,現對《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部財務監管方面仲介機構使用管理的通知》(環辦函〔2015〕2012號,以下簡稱2012號文件)附件1“環境保護部內部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備選庫(2015—2018年)”進行更新,附件2、3不變。此次更新的備選庫包括10家會計師事務所、5家資産評估事務所、7家工程造價諮詢公司和5家管理諮詢公司(詳見附件)。
請各部門、各單位嚴格遵守2012號文件及相關規定,結合工作需求,合理選擇仲介機構。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