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清查技術規定培訓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
為加快推進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清查技術規定及試點工作,根據年度培訓計劃,我部決定在廣東省廣州市舉辦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清查技術規定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2018年1月29日-31日,29日全天報到。
二、培訓地點
廣州軍區珠江賓館(詳細地址:廣州市越秀區五羊新城寺右一馬路2號)。
三、培訓內容
普查方案及數據處理流程解讀,普查清查技術規定,農業源普查主要內容和技術路線解讀,普查員、普查指導員選聘及管理指導意見解讀,第三方機構參與普查方式解讀等。
四、培訓對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廳(局),以及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有關人員,每單位3人,包括普查辦主任1人、技術骨幹2人。
河北省武安市、山西省晉城市和長治市襄垣縣、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遼寧省瀋陽市渾南新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江蘇省宜興市、江西省贛州市崇義縣、山東省菏澤市巨野縣、河南省滎陽市、湖南省衡陽市、重慶市北碚區、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雲南省昆明市、陜西省銅川市、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等17個普查試點地區環境保護局有關人員,每單位不超過2人。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培訓免收培訓費(含食宿費),參加培訓人員往返交通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
(二)本次培訓由環境保護部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辦公室主辦。請各單位於2018年1月26日下班前,將報名錶(見附件)傳真至(010)50911122,電子件發送至pcb@mee.gov.cn。試點地區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統一報名。
(三)由於酒店房間有限,請各單位嚴格控制參訓人數。
(四)本次培訓不安排接送站。
六、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辦公室 谷萍、楊慶榜
電話:(010)50911114、13671197668
(010)50911115、18701619525
傳真:(010)50911122
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楊劍
電話:18902269808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