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海天美科學儀器有限公司Scion 436-GC、456-GC型氣相色譜儀中鎳-63放射源實行豁免管理的復函
上海天美科學儀器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鎳-63放射源用於氣相色譜儀最終用戶的相關使用活動豁免管理申請》收悉。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49號)及《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18號)的有關規定,現函覆如下:
一、你公司銷售的Scion 436-GC和456-GC型氣相色譜儀內含有一枚活度不大於5.55E+8貝可的鎳-63放射源,為Ⅴ類放射源。鋻於該類放射源活度低,且上述型號儀器的固有安全性較高,對環境、公眾和工作人員的影響很小,我部同意對上述型號儀器中使用的鎳-63放射源實行豁免管理。
二、使用上述型號儀器的單位可以免於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你公司銷售上述型號儀器給最終用戶無需辦理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審批及備案手續。
三、上述型號儀器中使用的鎳-63放射源不作為放射性物質進行管理。如發生個別鎳-63放射源失控,也不作為輻射事故處理。
四、你公司應健全相關制度,加強對所售儀器中鎳-63放射源的跟蹤管理。在産品説明書和銷售合同中明確告知産品中含有放射源,同時告知有關放射源的危害和防護知識及售後管理要求。負責對儀器報廢後其中的廢放射源進行管理,承擔送貯到有資質的放射性廢物收貯單位的責任。
五、你公司應制定上述型號儀器銷售臺賬、售出儀器跟蹤管理及廢源處理記錄,並在每年1月底前匯總上一年的有關情況報告上海市環境保護局。
特此函覆。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8年2月5日
抄送:商務部、海關總署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