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杭州科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環保核查情況的函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根據杭州科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杭州科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上市環境保護核查申請的請示》(杭科利企字(2012)10號),我部按照《關於對申請上市的企業和申請再融資的上市企業進行環境保護核查的通知》(環發〔2003〕101號)、《關於進一步規範重污染行業生産經營公司申請上市或再融資環境保護核查工作的通知》(環辦〔2007〕105號)、《關於進一步嚴格上市環保核查管理制度 加強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後督查工作的通知》(環發〔2010〕78號)和《關於進一步規範監督管理 嚴格開展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環辦〔2011〕14號)要求,對該公司組織進行了上市環保核查。
本次核查範圍為該公司所屬的2家生産企業,具體情況見附件。經浙江省和江蘇省環境保護廳初審,以及我部組織的核查與社會公示,杭州科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基本符合環保法律法規有關要求。
根據核查情況,該公司應進一步加強環保管理及環境風險防範工作,確保環境安全;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披露企業環境資訊。
附件:杭州科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核查範圍內企業概況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環保 科利化工 上市環保核查 函
抄送:浙江省、江蘇省環境保護廳,華北、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杭州科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杭州科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核查範圍內企業概況
|
序號 |
公司名稱 |
所在省市 |
主要産品及産量 |
與母公司關係 |
備 注 |
|
1 |
杭州科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氯化聚乙烯 (CPE) 6.8萬t/a、ACS 1000t/a、TAIC 1000t/a、混煉膠1萬t/a。 |
母公司 |
正常生産 |
|
2 |
江蘇科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蘇濱海 |
氯化聚乙烯10萬t/a、TAIC 0.5萬t/a、TAC 0.3萬t/a、TBC 0.2萬t/a、N-PMI 2萬t/a、P·S 3萬t/a。 |
控股 |
募投,前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