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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環境與健康工作規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遼河保護區管理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家環境與健康行動計劃(2007-2015)》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任務部署,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統籌安排、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國家環境與健康工作,我部組織編制了《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環境與健康工作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題詞:環保 健康 十二五 工作 規劃 通知
抄送:發展改革委、教育部、 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部、廣電總局、安全監管總局、統計局、國務院法制辦、氣象局、中醫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