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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給予王寧遠、胡朝暉兩名同志通報批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監察機構,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監察總隊:
2017年4月1日,在我局主辦的2017年第四期全國環境監察幹部崗位培訓班結業考試中,甘肅省天水市環境監察支隊王寧遠同志,在明令禁止的情況下私自夾帶手機進入考場,拍攝考試試卷上傳至培訓班微信群。湖南省益陽市環境監察支隊胡朝暉同志,在提前交卷離開考場、其他學員仍在考試的情況下,用手機拍攝考試答案並上傳至培訓班微信群。上述兩位同志的行為嚴重破壞培訓班考試紀律,違反環境監察幹部崗位培訓班學員管理規定。
經研究決定,取消王寧遠、胡朝暉兩名同志考試成績,不予發放培訓合格證,並對兩名同志進行通報批評。請各地引以為戒,督促當地參加環境監察幹部崗位培訓班的學員端正態度,嚴格遵守培訓班紀律和管理規定,認真完成培訓任務。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2017年6月14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宣傳教育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7年6月1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