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巡查工作的通知
環環監〔2017〕113號 |
北京、天津市各區人民政府,石家莊、唐山、保定、廊坊、滄州、衡水、邯鄲、邢臺、太原、陽泉、長治、晉城、濟南、淄博、聊城、德州、濱州、濟寧、菏澤、鄭州、新鄉、鶴壁、安陽、焦作、濮陽、開封市人民政府:
為督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以下簡稱“2+26”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到位,確保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定的2017-2018年各項目標任務,環境保護部會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和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制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巡查方案》(以下簡稱《巡查方案》)。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派駐巡查工作。各級地方黨委、政府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切實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按照《巡查方案》要求,切實做好強化督查發現問題整改,收集整理大氣污染防治相關工作部署、開展和落實情況等材料,視情邀請巡查工作組參加涉及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黨委常委會和政府常務會,同時在媒體公佈巡查工作組進駐資訊並鼓勵群眾通過“12369”環保熱線、微信舉報等方式反映相關問題,全力支援配合各派駐巡查工作組的工作。
二、強化巡查問題整改落實。針對巡查發現問題要明確相關責任人,逐一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巡查發現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慢作為,環保責任不落實的,環境保護部將約談相關地方人民政府並提出量化問責建議。
三、加強地方各級協調溝通。請各有關省(市)人民政府和“2+26”城市及其所有縣(市、區)分別明確一名聯繫人。並於2017年9月1日前將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報送環境保護部巡查協調辦公室。
四、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巡查協調辦公室 蘭曦 李剛
電話:(010)66556944、66556489
傳真:(010)66556986
郵箱:dqzdxc@126.com
附件: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巡查方案
環境保護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東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8日
抄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省(市)環境保護廳(局),石家莊、唐山、保定、廊坊、滄州、衡水、邯鄲、邢臺、太原、陽泉、長治、晉城、濟南、淄博、聊城、德州、濱州、濟寧、菏澤、鄭州、新鄉、鶴壁、安陽、焦作、濮陽、開封市所屬縣(市、區)人民政府。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7年8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