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3566號建議的答覆
張德華代表:
您提出“關於進一步強化農村水污染治理的建議”,由我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農村水環境保護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業可持續發展,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全面建成小康的重要內容。誠如您建議中所言,隨著城鄉一體化的推進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當前我國農村的水污染問題日益突出,加強農村水污染治理非常重要。您提出的徹底杜絕工業“三廢”向農村地區排放、合理利用畜禽糞便、減少農藥化肥使用、加強農村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等建議契合實際,具有很強的指導性。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在工作中認真研究吸納,進一步加大農村水污染治理力度,切實改善農村水環境品質。
一、關於徹底杜絕工業“三廢”向農村地區排放
一是切實發揮環評源頭預防作用。我部印發《關於加強産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工業産業園區規劃環評,強化國土空間管控,統籌好産業佈局、結構和規模與環境保護的關係,從源頭預防工業産業園區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二是持續加大環境執法力度。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要求推動環境監管執法全覆蓋,落實屬地責任,解決監管執法缺位問題,切實做到不留監管死角、不存執法盲區。近年來,我部每年組織實施環保專項行動,開展農村地區工業企業專項督查、畜禽養殖場環保專項執法檢查等。督促指導各地加強對工業園區和村鎮企業的環境監管,防止工業污染向農村轉移。
下一步,我部將進一步加強環評管理,嚴把環境準入關,加大農村地區環境監管執法力度,防止工業“三廢”向農村地區轉移。
二、關於合理利用畜禽糞便
一是加強政策引導。2016年,我部聯合農業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明確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禁養區劃定工作要求。2016年,農業部印發《關於促進南方水網地區生豬養殖佈局調整優化的指導意見》《全國生豬生産發展規劃(2016-2020年)》,調整優化生豬養殖佈局,推動南方水網地區生豬養殖向糧食主産區和環境容量大的地區轉移。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要求堅持源頭減量、過程式控制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徑,以畜牧大縣和規模養殖場為重點,以沼氣和生物天然氣為主要處理方向,以農用有機肥和農村能源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快構建種養結合、農牧迴圈的可持續發展新格局。2017年6月,農業部在湖南長沙召開全國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會議,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
二是加大資金支援。2014-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資金3.6億元,探索“廢物處理+清潔能源+有機肥料”三位一體的技術模式。2016年,中央財政積極調整完善政策措施,支援以社會化服務形式推進包括畜禽糞便在內的農業農村廢棄物綜合利用,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治理等市場化治理模式。2017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援開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選擇部分大縣,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利用農業生産發展資金實施畜禽健康養殖項目,選擇生豬規模養殖場,兼顧奶牛、肉牛規模養殖場,支援畜禽糞污收集、貯存及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升級。
下一步,我部和農業部等有關部門將進一步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加大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力度,發展生態迴圈養殖業,促進畜禽生産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三、關於加強農藥、化肥使用監管
近年來,國家高度重視農藥、化肥使用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加大農藥、化肥使用監管力度,推動農藥、化肥減量增效。
一是加強農藥、化肥全程監管。近年來,農業部連年開展“農藥市場監管年”、“農藥專項整治行動”活動,進一步規範農藥生産經營行為,推動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制度,嚴厲打擊非法制售禁限用高毒農藥和假劣農藥行為。採取隨機抽查、重點抽查、專項抽查相結合的監管方式,加大農藥監管執法力度,2016年農藥産品品質抽檢合格率86.6%,較上年提高了3個百分點。健全對已登記農藥的安全風險監測和再評價,已累計禁用39種高毒高風險農藥。推動新版《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6)國家標準頒布實施,截至目前,已有433種農藥4140項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實現了禁限用農藥的限量標準全覆蓋。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提高了農藥登記門檻,完善了農藥生産許可制度,加大了違法行為處罰力度。
農業部依據現有法律、法規,進一步規範肥料登記管理,提升肥料登記管理與服務水準,完善肥料登記技術標準體系,支援各地出臺有關肥料管理的地方法規。按照《農業法》《農産品品質安全法》的要求,組織開展肥料識假辨假宣傳、肥料打假和肥料市場監督抽查等活動,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和合法企業利益。
二是開展農藥、化肥使用零增長行動。2015年以來,農業部在全國組織開展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加大農作物重大病蟲統防統治資金支援,推動防治組織與農資企業對接降低防治成本,推動農藥減量增效。截至2016年底,糧食、蔬菜、果樹、茶葉等主要作物綠色防控技術應用面積超過5億畝,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25.2%,比上年提高2.1個百分點。
2005年以來,中央財政累計投入近90億元,組織實施測土配方施肥補貼項目。目前,項目縣(場、單位)達2498個,技術推廣面積2016年達到16億畝次。按照《到2020年化肥使用零增長行動方案》要求,2016年各級財政專項安排12億元資金,整合資金30億元,支援化肥減量增效。2017年起,農業部在100個重點縣(市、區)開展有機肥替代化肥示範,減少化肥污染。
下一步,農業部將繼續加強農藥、化肥使用監管,推進農藥、化肥使用零增長行動,減少農藥、化肥使用産生的環境污染。
四、關於建好農村生活垃圾、污水處理站
在加大農村環保投入方面。2008-2016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農村環保專項資金(農村節能減排資金)375億元,帶動地方投入800多億元,支援11萬個建制村的環境綜合整治。重點治理村莊生活垃圾、污水,建成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設施450多萬個(輛),生活污水處理設施24.8萬套。2017年,中央財政安排60億元,支援各地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2017年,我部會同財政部印發《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十三五”規劃》,分解落實到2020年新增完成13萬個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的目標任務。2015-2016年,住房城鄉建設部先後在300個縣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範工作,帶動各地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16年底,浙江已實現全域治理,江蘇、廣東、山東等省也在全域推開,全國建制村污水得到治理的比例達到20%。2015年,經國務院同意,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十部門印發《關於全面推進農村垃圾治理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開展農村垃圾治理。2016年全國對生活垃圾進行處理的建制村比例達到65%。
在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法律法規方面。《環境保護法》規定,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農村生活廢棄物的處置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支援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生活污水和其他廢棄物處理、畜禽養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農村工礦污染治理等環境保護工作。新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建設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設施,並保障其正常運作。目前,住房城鄉建設部正在組織修訂《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一些地方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包括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地方性法規,例如河北省出臺《河北省鄉村環境保護和治理條例》,對農村生活垃圾、污水的處理作出具體規定。
在建立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長效機制方面。2013年以來,國家設立了中央財政PPP以獎代補資金,推動設立總規模為1800億元的中國PPP基金,對包括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在內的PPP項目給予支援,發揮引導作用。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要求推動政府通過委託、承包、採購等方式向社會購買村莊規劃建設、垃圾收運處理、污水處理、河道管護等公共服務。2016年,我部聯合農業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培育發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農村污水垃圾處理市場主體方案》,吸引社會資本投入農業農村環境治理。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創新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機制的指導意見》,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個人通過捐資捐物、結對幫扶、包村包項目等形式,支援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運作維護。2017年,我部會同財政部印發《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十三五”規劃》,要求各地建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自下而上的民主決策機制,推行項目規劃、建設、管理的“村民議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實施機制。
在加大宣傳力度方面。近年來,我部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圖書、文藝表演、經典誦讀和技能培訓等多種形式,紮實開展“環保知識下鄉”活動,引導農民自覺保護生態環境,轉變生産與生活方式。住房城鄉建設部面向基層幹部和農民群眾,正在編輯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科普讀物,調動農民群眾的積極性,提高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意識;組織編輯《村規民約百選》,宣傳推廣基層優秀村規民約,引導農民參與村莊生活污水垃圾治理。
下一步,我部將聯合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繼續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力度,進一步建立健全多方參與的長效運作管理機制,加強垃圾分類宣傳,持續改善農村環境品質,讓更多農民群眾受益。
感謝您對環境保護的關心和支援,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環境保護部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