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強化督查發現問題進行督辦的函(邯鄲)
邯鄲市人民政府,館陶縣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我部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組對你市館陶縣進行督查,發現你市(縣)在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過程中,部分任務未按要求落實或存在其他環境違法問題(見附件),現將有關情況函告如下:
一、請你市(縣)高度重視督辦問題整改落實工作,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規範要求,確保督辦的各類問題按要求完成整改(見附件)。
二、對督查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類似問題,舉一反三,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尚未開展或推進緩慢的工作,認真搜尋原因,倒排工期,加快推進;對排查不徹底,虛報、瞞報整改完成情況,擅自降低任務要求,上報材料弄虛作假等問題,要嚴肅問責,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
三、為加強資訊公開工作,督辦問題清單將在環境保護部網站公開,請你市(縣)及時下載並報主要領導。同時嚴格按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強化督查資訊公開方案》(以下簡稱《資訊公開方案》)要求,將督辦問題清單及查處整改情況在當地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我部將對督辦問題的查處和整改情況進行巡查。對督辦後仍推進緩慢的,整改落實不到位的,應當立案處罰而未處罰的,虛報、瞞報問題突出的,未按《資訊公開方案》要求公開相關資訊的,以及其他納入量化問責情形範圍的,我部將依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規定》提出問責建議。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吳金龍 吳東
聯繫電話:(010)66103113
傳真:(010)66103111
電子郵箱:dqqhdc@163.com
附件:館陶縣督辦問題清單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12月26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保護部駐市(區)巡查工作組。
邯鄲市人民政府,邯鄲市冀南新區管理委員會:
2017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我部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組對你市冀南新區進行督查,發現你市(區)在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過程中,部分任務未按要求落實或存在其他環境違法問題(見附件),現將有關情況函告如下:
一、請你市(區)高度重視督辦問題整改落實工作,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規範要求,確保督辦的各類問題按要求完成整改(見附件)。
二、對督查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類似問題,舉一反三,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尚未開展或推進緩慢的工作,認真搜尋原因,倒排工期,加快推進;對排查不徹底,虛報、瞞報整改完成情況,擅自降低任務要求,上報材料弄虛作假等問題,要嚴肅問責,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
三、為加強資訊公開工作,督辦問題清單將在環境保護部網站公開,請你市(區)及時下載並報主要領導。同時嚴格按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強化督查資訊公開方案》(以下簡稱《資訊公開方案》)要求,將督辦問題清單及查處整改情況在當地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我部將對督辦問題的查處和整改情況進行巡查。對督辦後仍推進緩慢的,整改落實不到位的,應當立案處罰而未處罰的,虛報、瞞報問題突出的,未按《資訊公開方案》要求公開相關資訊的,以及其他納入量化問責情形範圍的,我部將依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規定》提出問責建議。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吳金龍 吳東
聯繫電話:(010)66103113
傳真:(010)66103111
電子郵箱:dqqhdc@163.com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12月26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保護部駐市(區)巡查工作組。
邯鄲市人民政府,磁縣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我部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組對你市磁縣進行督查,發現你市(縣)在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過程中,部分任務未按要求落實或存在其他環境違法問題(見附件),現將有關情況函告如下:
一、請你市(縣)高度重視督辦問題整改落實工作,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規範要求,確保督辦的各類問題按要求完成整改(見附件)。
二、對督查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類似問題,舉一反三,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尚未開展或推進緩慢的工作,認真搜尋原因,倒排工期,加快推進;對排查不徹底,虛報、瞞報整改完成情況,擅自降低任務要求,上報材料弄虛作假等問題,要嚴肅問責,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
三、為加強資訊公開工作,督辦問題清單將在環境保護部網站公開,請你市(縣)及時下載並報主要領導。同時嚴格按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強化督查資訊公開方案》(以下簡稱《資訊公開方案》)要求,將督辦問題清單及查處整改情況在當地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我部將對督辦問題的查處和整改情況進行巡查。對督辦後仍推進緩慢的,整改落實不到位的,應當立案處罰而未處罰的,虛報、瞞報問題突出的,未按《資訊公開方案》要求公開相關資訊的,以及其他納入量化問責情形範圍的,我部將依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規定》提出問責建議。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吳金龍 吳東
聯繫電話:(010)66103113
傳真:(010)66103111
電子郵箱:dqqhdc@163.com
附件:磁縣督辦問題清單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12月26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保護部駐市(區)巡查工作組。
邯鄲市人民政府,邯鄲市峰峰礦區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我部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組對你市峰峰礦區進行督查,發現你市(區)在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過程中,部分任務未按要求落實或存在其他環境違法問題(見附件),現將有關情況函告如下:
一、請你市(區)高度重視督辦問題整改落實工作,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規範要求,確保督辦的各類問題按要求完成整改(見附件)。
二、對督查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類似問題,舉一反三,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尚未開展或推進緩慢的工作,認真搜尋原因,倒排工期,加快推進;對排查不徹底,虛報、瞞報整改完成情況,擅自降低任務要求,上報材料弄虛作假等問題,要嚴肅問責,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
三、為加強資訊公開工作,督辦問題清單將在環境保護部網站公開,請你市(區)及時下載並報主要領導。同時嚴格按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強化督查資訊公開方案》(以下簡稱《資訊公開方案》)要求,將督辦問題清單及查處整改情況在當地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我部將對督辦問題的查處和整改情況進行巡查。對督辦後仍推進緩慢的,整改落實不到位的,應當立案處罰而未處罰的,虛報、瞞報問題突出的,未按《資訊公開方案》要求公開相關資訊的,以及其他納入量化問責情形範圍的,我部將依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規定》提出問責建議。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吳金龍 吳東
聯繫電話:(010)66103113
傳真:(010)66103111
電子郵箱:dqqhdc@163.com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12月26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保護部駐市(區)巡查工作組。
邯鄲市人民政府,邯鄲市永年區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我部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組對你市永年區進行督查,發現你市(區)在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過程中,部分任務未按要求落實或存在其他環境違法問題(見附件),現將有關情況函告如下:
一、請你市(區)高度重視督辦問題整改落實工作,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規範要求,確保督辦的各類問題按要求完成整改(見附件)。
二、對督查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類似問題,舉一反三,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尚未開展或推進緩慢的工作,認真搜尋原因,倒排工期,加快推進;對排查不徹底,虛報、瞞報整改完成情況,擅自降低任務要求,上報材料弄虛作假等問題,要嚴肅問責,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
三、為加強資訊公開工作,督辦問題清單將在環境保護部網站公開,請你市(區)及時下載並報主要領導。同時嚴格按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強化督查資訊公開方案》(以下簡稱《資訊公開方案》)要求,將督辦問題清單及查處整改情況在當地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我部將對督辦問題的查處和整改情況進行巡查。對督辦後仍推進緩慢的,整改落實不到位的,應當立案處罰而未處罰的,虛報、瞞報問題突出的,未按《資訊公開方案》要求公開相關資訊的,以及其他納入量化問責情形範圍的,我部將依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規定》提出問責建議。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吳金龍 吳東
聯繫電話:(010)66103113
傳真:(010)66103111
電子郵箱:dqqhdc@163.com
附件:邯鄲市永年區督辦問題清單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12月26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保護部駐市(區)巡查工作組。
邯鄲市人民政府,涉縣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我部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組對你市涉縣進行督查,發現你市(縣)在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過程中,部分任務未按要求落實或存在其他環境違法問題(見附件),現將有關情況函告如下:
一、請你市(縣)高度重視督辦問題整改落實工作,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規範要求,確保督辦的各類問題按要求完成整改(見附件)。
二、對督查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類似問題,舉一反三,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尚未開展或推進緩慢的工作,認真搜尋原因,倒排工期,加快推進;對排查不徹底,虛報、瞞報整改完成情況,擅自降低任務要求,上報材料弄虛作假等問題,要嚴肅問責,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
三、為加強資訊公開工作,督辦問題清單將在環境保護部網站公開,請你市(縣)及時下載並報主要領導。同時嚴格按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強化督查資訊公開方案》(以下簡稱《資訊公開方案》)要求,將督辦問題清單及查處整改情況在當地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我部將對督辦問題的查處和整改情況進行巡查。對督辦後仍推進緩慢的,整改落實不到位的,應當立案處罰而未處罰的,虛報、瞞報問題突出的,未按《資訊公開方案》要求公開相關資訊的,以及其他納入量化問責情形範圍的,我部將依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規定》提出問責建議。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吳金龍 吳東
聯繫電話:(010)66103113
傳真:(010)66103111
電子郵箱:dqqhdc@163.com
附件:涉縣督辦問題清單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12月26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保護部駐市(區)巡查工作組。
邯鄲市人民政府,雞澤縣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我部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組對你市雞澤縣進行督查,發現你市(縣)在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過程中,部分任務未按要求落實或存在其他環境違法問題(見附件),現將有關情況函告如下:
一、請你市(縣)高度重視督辦問題整改落實工作,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規範要求,確保督辦的各類問題按要求完成整改(見附件)。
二、對督查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類似問題,舉一反三,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尚未開展或推進緩慢的工作,認真搜尋原因,倒排工期,加快推進;對排查不徹底,虛報、瞞報整改完成情況,擅自降低任務要求,上報材料弄虛作假等問題,要嚴肅問責,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
三、為加強資訊公開工作,督辦問題清單將在環境保護部網站公開,請你市(縣)及時下載並報主要領導。同時嚴格按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強化督查資訊公開方案》(以下簡稱《資訊公開方案》)要求,將督辦問題清單及查處整改情況在當地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我部將對督辦問題的查處和整改情況進行巡查。對督辦後仍推進緩慢的,整改落實不到位的,應當立案處罰而未處罰的,虛報、瞞報問題突出的,未按《資訊公開方案》要求公開相關資訊的,以及其他納入量化問責情形範圍的,我部將依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規定》提出問責建議。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吳金龍 吳東
聯繫電話:(010)66103113
傳真:(010)66103111
電子郵箱:dqqhdc@163.com
附件:雞澤縣督辦問題清單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12月26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保護部駐市(區)巡查工作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