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頒發上海核工程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STC-NF1A新燃料運輸容器設計批准書的通知
上海核工程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STC-NF1A新燃料運輸容器設計批准書取證申請的請示》(國核滬院〔2016〕206號)收悉。
根據《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許可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我局審查了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材料,認為你公司設計的STC-NF1A新燃料運輸容器滿足我國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決定向你公司頒發STC-NF1A新燃料運輸容器設計批准書,內容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鄭明光。
二、單位住所:上海市徐匯區虹漕路29號。
三、設計批准編號:CN/059/AF-96(NNSA)。
四、設計安全分析報告版次:1版。
五、運輸容器類型:A(F)型;Ⅱ級(黃)。
六、放射性內容物特性:裝載1組改進型RFA-XL型新燃料組件,U-235最高初始富集度為4.95%。
七、設計説明:STC-NF1A新燃料運輸容器由容器上部外殼、下部外殼和內殼等部件組成,主體結構材料為304不銹鋼和6000系列鋁合金。空容器品質為1420kg,最大外部尺寸為5740mm×688mm×998mm。
八、操作要求:運輸容器必須按照設計安全分析報告規定的操作程式進行裝載準備、裝載和卸載。
九、運輸方式:道路、鐵路、水路。
十、使用環境溫度:-40℃~+38℃。
十一、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十二、本批准書不免除托運人遵守貨包途經或抵達國政府任何要求的責任。本批准書不免除托運人遵守國家其他有關運輸法規要求的責任。
國家核安全局
2017年12月8日
抄送:機械科學研究總院核設備安全與可靠性中心,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7年12月1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