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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佈2018年第一批註冊核安全工程師准予註冊和准予延續註冊人員名單的通知
各相關執業單位:
根據《註冊核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06號)和《關於加強註冊核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的通知》(環辦函〔2015〕292號)的有關要求,我局對各相關執業單位提交的2018年第一批註冊核安全工程師註冊申請和延續註冊申請進行了審查,現將符合條件的103名註冊人員名單(見附件1)和87名延續註冊人員名單(見附件2)予以公佈。
特此通知。
國家核安全局
2018年3月6日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8年3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