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1033號(資源環境類084號)提案答覆的函
周梁淑怡等委員:
您們提出的“關於打好環境治理的攻防戰的提案”由我部會同公安部辦理。經研究,現答覆如下:
據初步統計,截至2015年底,我國機動車保有量為2.79億輛,全國機動車四項污染物年排放總量為4532.2萬噸,其中一氧化碳3461.1萬噸、碳氫化合物430.2萬噸、氮氧化物584.9萬噸、顆粒物56萬噸。機動車排放氮氧化物約佔全國排放總量的30%,已成為我國空氣污染的重要來源。您提出的五點建議有的放矢、針對性強,對做好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具有積極意義。
一、關於實施國五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建議
為加強機動車環境管理,提高機動車排放要求,我部于2016年1月14日發佈《關於實施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公告》提出按區域分階段實施國五排放標準:東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廣東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客車、重型柴油車(僅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全國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製造、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重型柴油車(客車和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全國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製造、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全國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製造、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輕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
自2010年二手車限遷政策出現以來,全國31個省(區、市)、222個地級以上城市提出了二手車限遷要求,其中提前實施國五階段排放標準的東部11省市均對二手車轉入加以限制。2016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也明確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京津冀:北京、天津、河北,長三角:上海、江蘇、浙江,珠三角: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肇慶、惠州、東莞、中山等9個城市)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對二手車轉入進行限制。
下一步,我們繼續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實施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資訊公開制度,加大新生産機動車環保達標和資訊公開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國五排放標準的有效實施。
二、關於嚴格檢測廢氣排放的建議
車輛尾氣遙感監測技術于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在美國出現,採取的方式有車載式遙感監測、固定式遙感監測等。遙測法屬於流動尾氣監測設備,可以對行駛中車輛進行尾氣監測,其優點是快速、高效、不影響司機正常行駛。目前在北美、歐洲、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已被廣泛用於高排放車識別、I/M(機動車環保檢測與維修)項目評估、車隊排放特徵調查等。我國北京、遼寧、山東等地也已經探索使用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篩選高排放車輛。
修訂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提出“在不影響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過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對道路行駛的機動車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配合”,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我部已編制完成機動車遙感監測標準初稿,擬於2016年底前發佈。
下一步,我們將加快推動機動車遙感監測技術標準制定工作,鼓勵各地推廣使用遙感監測技術手段,不斷提高機動車監管水準。
三、關於嚴格對超標排放車輛執法的建議
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已於今年開始正式實施,我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措施,主要包括,出臺新生産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資訊公開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建立新生産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達標監督檢查制度,督促企業提高機動車的生産一致性和環保耐久性水準;修改完善在用車定期排放檢驗和檢驗機構監督管理制度,推進環保檢驗與安全檢驗有效結合;建立機動車環保召回制度、完善機動車檢驗維修制度體系等。
下一步,我部將組織地方環保部門加強對機動車企業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採取企業現場檢查和市場監督抽查相結合方式,嚴厲查處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機動車企業。同時,我部將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計劃,對規模化運營並且使用頻率高的城市公交車、計程車、客運車、運輸車等,大力推進集中治理或更新淘汰,依法強制報廢經維修或採用污染控制技術仍無法達標的車輛。
四、關於在重污染或預警的日子減少路面車輛數目的建議
實施機動車限行是應對重污染天氣的有效措施之一。2013年4月我部印發了《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明確將根據機動車用途、車牌號碼、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控制行駛時間、行駛區域等指標有選擇地進行限行納入重污染應急預案的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範圍。2013年10月北京市發佈《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規定“紅色預警時,全市範圍內按照規定實施機動車單雙號行駛”。2015年,全國共有24個省(區、市)280個地級以上城市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出臺重污染天氣減少車輛使用強度的有關政策,起到積極效果。
《大氣污染防治法》新設立了相關章節,對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建設、預報預警資訊的發佈、應急預案的啟動等做出了詳細的規定。第九十六條明確提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需求可以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為重污染天氣減少機動車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據。
下一步,我部將指導各省市完善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建設,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在重污染天氣時降低車輛使用的相關政策,減輕污染危害。
五、關於加強公眾教育建立人人參與的環保低碳生活模式的建議
2014年,我部發佈 《“同呼吸 共奮鬥”公民行為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倡導公眾踐行低碳、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積極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準則》主要包括關注空氣品質、做好健康防護、減少煙塵排放、堅持低碳出行、選擇綠色消費、養成節電習慣、舉報污染行為、共建美麗中國等八項內容。2015年,我部發佈《關於加快生活方式綠色化的實施意見》(環發〔2015〕135號),提出“強化對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決策部署的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生態文明社會責任意識,普及生態文明法律法規”,要求“創新開展全民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活動”。2016年,我部聯合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團中央、全國婦聯發佈《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2016—2020年)》,明確了“十三五”時期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的主要任務,其中提出“加強生態文化建設,努力滿足公眾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文化需求;積極促進公眾參與,壯大環保社會力量。”
下一步,我部將不斷加大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力度,多形式、多途徑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使公眾認識到全社會共同行動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的必要性,以及個人在大氣污染防治和健康防護方面應履行的義務和採取的行動,為改善空氣品質、建設美麗中國貢獻力量。感謝您們對環境保護的關心和支援,也希望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環境保護部
2016年8月3日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大氣環境管理司陳偉程
聯繫電話:(010)66556277
抄送: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國務院辦公廳,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