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6550號建議的答覆
羅霞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用糧票思路治理污染的建議”由我部會同財政部辦理。經研究,現答覆如下:
“十二五”時期,我國環境治理進程明顯加快,環境品質改善取得積極進展,但是環境形勢依然嚴峻,環境污染重、生態損害大、環境風險高等問題仍然突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行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加大環境治理力度,改革環境治理基礎制度,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實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您提出的像糧票一樣發行國家和地方排污票治理污染的思路,總體上符合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與我部正在推進的排污許可制、排污權交易等改革具有一致性。
目前,我部正在&&制定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基本的思路是:通過許可證明確許可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濃度、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位置和去向等事項,實現對排污行為統一規範監管;排污單位嚴格落實按證排污責任,自行監測和定期報告,禁止排污單位無許可證或者違反許可證排污;環保部門依證嚴格監管執法,實施資訊公開與社會監督。環境品質不達標地區,通過加嚴排放標準,壓縮排污單位的許可排放量,逐步實現環境品質改善。許可證是排污權的確認憑證、排污交易的管理載體,國家和地方鼓勵將技術進步、深度治理産生的污染物排放削減量在市場交易出售。
2007年以來,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江蘇、浙江等12個省份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17年試點地區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基本建立。您提出的“以稅收和就業為基準解決初始分配難題”、“免費初始分配量逐步降低至零”的思路已經在一些試點地區進行探索。目前,我部正開展試點地區政策實施情況階段性評估,將結合評估結果加強推廣示範。
下一步工作中,我部將認真研究、吸收您的建議,加快制定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
感謝您對環境保護的關心和支援,也希望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規財司 張華平
聯繫電話:(010)66556126
環境保護部
2016年7月25日
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絡局),國務院辦公廳,財政部,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7月2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