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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履約工作 健全化學品環境管理 紀念《斯德哥爾摩公約》簽署十五週年

2016-11-11 文章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2016-11-11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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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 趙英民

  現代社會中,化學品已無所不在。化學品在推動人類社會進步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可忽視的安全、健康和環境風險。健全化學品管理,興利除害,最大限度降低化學品的生産、使用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重大影響,已成為全球共識和挑戰。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在環境中難以降解,具有毒性、生物蓄積性、長距離遷移性等特性,成為國際化學品領域關注的焦點。2001年《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正式通過,中國是《公約》的首批簽署國之一。

  十五年來,我國高度重視《公約》履約工作,逐步探索並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國特色的履約體制機制和履約模式。

  一是建立履約機制。POPs履約工作涉及農業、冶金、化工、建築、醫療、電力、電鍍、電子電器等多個領域。2005年,國務院批准成立了由環境保護部、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4個部委組成的國家履約工作協調組,形成多部門各負其責、協同推進POPs履約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政策法規。2007年,國務院批准了《中國履行〈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劃》,明確了履約目標、任務和措施。2010年10月,環境保護部等9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強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導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將“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類産品的替代品開發與應用”列入鼓勵類,將滴滴涕等POPs等列入淘汰類落後産品。2015年,我國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要求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採取有利於減少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排放的技術方法和工藝,實現達標排放。

  三是夯實工作基礎。國家投資約10億元人民幣,圍繞POPs的環境影響、替代和減排技術等,開展了200余個科研項目,強化科技支撐。環境保護部重點針對無意排放POPs實施了統計報表制度,逐步積累基礎資訊,逐步建立了一支素質過硬、業務熟練、經驗豐富、精幹高效履約隊伍,為公約談判、政策研究、項目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技術支撐。

  四是加大資金投入。我國分行業、分領域、分階段實施了50多個履約國際合作項目,爭取到全球環境基金(GEF)和雙邊贈款2億多美元,國內配套資金超過6億美元,在農業、衛生、建設、廢物處置、鋼鐵、造紙等多個行業領域,開展了有意生産使用POPs的淘汰和無意排放POPs的削減控制工作,推進重點行業的最佳可行技術和最佳環境實踐的示範、應用和推廣。

  五是積極參與全球履約。參加了歷屆締約方大會和新POPs審查委員會,推薦專家加入新POPs審查、全球POPs監測和最佳可行技術導則編制專家小組。製作併發布6種語言的POPs宣傳歌曲和遊戲,被公約秘書處、GEF、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等廣泛轉載。中國為其他國家履約提供了典範,並得到公約執行秘書多次讚揚。

  十五年來,我國履約成效顯著:全面淘汰了滴滴涕等17種POPs的生産、使用和進出口;鐵礦石燒結、再生有色金屬、廢棄物焚燒等重點行業二噁英排放強度降低超過15%;清理處置了歷史遺留的上百個點位5萬餘噸含POPs的廢物,解決了一批嚴重威脅群眾健康的POPs環境問題。

  目前,《公約》管控的POPs由首批的12種增加至26種,未來仍將不斷評估和增列新POPs,POPs禁限工作涉及行業越來越廣,履約任務日趨繁重。中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化學品生産、使用大國,生産、使用化學品數萬種,在健全化學品管理方面面臨更大的挑戰。

  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要求建立健全化學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環境風險防範工作機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加強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和健康風險評估能力建設”。

  展望未來,環境保護部將繼續協同各相關部委,加大工作力度,迎難而上,開展化學物質環境和健康風險評估,對高風險化學品生産、使用進行嚴格限制,並逐步淘汰替代。我們也願意與國際社會廣泛開展合作,學習先進的管理理念和技術,分享經驗,履行國際承諾,為促進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實現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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