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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環境品質改善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在2017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2017-01-25 文章來源環境保護部

2017-01-25 來源:環境保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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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黨組書記、部長 陳吉寧

(2017年1月10日)

同志們:

  今天召開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主要任務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總結2016年環保工作主要進展,以改善環境品質為核心,以解決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為重點,以深化改革為動力,研究落實《“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部署安排2017年環保重點任務,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下面,我講三個方面意見。

  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一系列決策部署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習近平總書記以寬廣的全球視野、深厚的民生情懷、強烈的使命擔當,多次對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充分體現了新時期我們黨治國理政的新氣象新境界新思路。

  剛剛過去的一年,中央領導同志關於環境保護的重要批示達800多件,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達60多件,涉及環境保護督察、查處嚴重破壞生態事件、長江經濟帶環境保護、農村環境保護、地下水污染防治、環境社會風險防範、確保核與輻射安全等眾多領域和方面,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既放眼長遠,又立足當前,既有頂層設計,又有實在舉措,凸顯了對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堅定不移、一以貫之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從2016年初在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提出:“要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3月在全國兩會上強調:“在生態環境保護建設上,一定要樹立大局觀、長遠觀、整體觀,堅持保護優先,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到8月在青海考察時強調:“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是我國持續發展最為重要的基礎。必須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位置來抓,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築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相統一”,再到9月杭州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峰會上強調:“要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中國,讓老百姓在宜居的環境中享受生活,切實感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生態效益”。特別是12月,習近平總書記對生態文明建設再次作出長篇重要指示,強調:“生態文明建設是‘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重要內容。要切實貫徹新發展理念,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強烈意識,努力走向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這一重要指示,站在黨和國家發展全局的高度,進一步明確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定位,強調了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指明瞭今後一段時期生態文明建設重大任務,體現了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加快改善生態環境品質的殷切希望,提升和深化了我們對生態文明建設、對環境保護的理解和認識。

  李克強總理多次強調,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建設生態文明的現代化中國。要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大環境治理力度,下決心走出一條經濟發展與環境改善雙贏之路。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堅持不懈、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積極推進環保領域改革,創新管理方式,強化環保責任,嚴格環境督察和執法,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加大生態保護力度,著力推動大氣、水、土壤環境不斷改善,採取更有力度和針對性的措施,力爭取得更明顯的治理成效。張高麗副總理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並作出重要批示,對環境保護工作提出要求,強調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準。堅持問題導向,著力推進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嚴格環境監察執法,切實改善生態環境品質。

  我們要深刻領會、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著重把握好以下5個方面:

  一是強化“四個”意識,把總書記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轉化為路線圖和施工圖。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保護自然環境就是保護人類,建設生態文明就是造福人類;生態環境問題是重大經濟問題,也是重大社會和政治問題;要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要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儘快把生態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來,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要結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推動綠色、迴圈、低碳發展,形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生産生活方式。這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涵蓋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總體定位、基本理念、目標指向、關鍵舉措等諸多方面,成為我們黨新的執政理念和發展理念,成為我們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關係、推動綠色發展的方向指引、根本遵循和實踐動力。

  我們必須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上來,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擔負起解決環境問題的政治責任,從大局上找準職責定位,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深化環保改革,推動形成綠色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內生機制,加強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不斷提高環境管理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和資訊化水準,全力打贏補齊環保短板攻堅戰,為人民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産品,確保到2020年生態環境品質總體改善。

  二是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強烈意識,在經濟新方位中統籌協調好發展與保護關係。“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戰略思想的理論精髓和重大論斷,深刻揭示了發展與保護的本質關係,指明瞭實現發展和保護協調共生的新路徑,成為發展觀創新的最新成果和顯著標誌。沒有發展的保護不行,沒有保護的發展也不行。經濟生態兩手硬,青山金山長相依。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的重大判斷,形成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導、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的政策框架,貫徹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新的有力作為標注著我國經濟新方位。當前我國經濟緩中趨穩、穩中向好,經濟增長進入新常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持續發力,經濟發展的品質和效益逐步提高,發展方式、發展速度、增長動力、産業結構、能源結構等總體上有利於環境保護,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問題,特別是經濟下行、區域行業分化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值得高度關注。我國東部一些地區經過近幾十年的高速發展,已形成穩定的經濟增長極,逐漸向創新和綠色發展階段邁進,環境與經濟的關係在統一,環境品質出現好轉態勢。但中西部、東北等以傳統産業為主的地區經濟發展、環境改善壓力較大。中西部地區重化工項目投資持續攀升,相關産業自東向西轉移的趨勢已經比較明顯。東北地區經濟發展滯後,同時環境品質不容樂觀,經濟發展與環境關係呈現明顯異化趨勢。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2017年工作作出部署,強調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這是我們治國理政的重要原則,也是做好經濟工作的方法論。穩中求進,穩是主基調,穩是大局。穩中求進,不是無所作為,不是不敢作為,而是要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奮發有為,處理和平衡好改革、發展、穩定和保護的關係,在尋找新動能和處理老問題上把握好方向、節奏和力度,摒棄瘸腿的、粗放的、低品質的發展方式,努力實現更高品質、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經濟發展好的地區,要把環境保護作為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的抓手;經濟困難的地區,要注意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西部地區,要堅決守住環境底線和空間。

  我經常講,環境保護不是發展的包袱,不是站在發展的對立面。經濟發展模式由粗放式增長向品質效益型轉變,環境保護是重要抓手,抓環境保護就是抓發展品質,就是抓可持續發展。好的經濟品質和好的環境品質內在是一致的,一個地方可能暫時存在環境品質差、而經濟品質好的狀況,但很難持久,特別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後,環境品質差的經濟模式會成為發展的制約。必須更加重視生態環境對發展的約束,把環境保護真正作為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動力,下決心改變不合理的産業結構、能源結構、空間佈局,把生態環保培育成新的發展優勢,把“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變為生動實踐。結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PPP、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治理等方式,大力推動綠色節能環保産業發展,既讓節能環保産業成為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戰略新興産業,成為我國經濟發展新舊動能轉換中的新動能;又增加生態産品的供給,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質,提升區域的品質和競爭力,帶來更大的發展空間。

  三是以改善環境品質為核心,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獲得感。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産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這集中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拓展了民生的基本內涵。

  生態環境已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隨著人民群眾溫飽無虞、邁向小康,生態環境在群眾生活幸福指數中的分量不斷加重,對清新空氣、清澈水質、安全食品、優美環境等生態産品的需求越來越迫切,環境美成為人民幸福生活的新內涵。環境污染引發社會公眾的集體焦慮,環境風險凸顯,環境事件多發高發,日益成為關係群眾健康的民生之患、民心之痛,也成為考驗地方黨委政府政績觀、治理能力、形象和公信力的“試金石”。

  必須把以改善環境品質為核心貫穿到環境保護工作的各領域各方面全過程,硬碰硬、嚴又嚴、實打實,抓出一批實實在在的環境治理成果,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儘早解決民生痛點,讓美麗的家園空氣清新、山清水秀、鳥語花香,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才更真切、更深厚、更飽滿。

  四是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既從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倒推,厘清到時間節點必須完成的任務,又從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順推,明確破解難題的途徑和辦法”。這告訴我們,既要對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生態環境品質總體改善目標,又要針對當前環境領域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創新性、創造性地解決問題,才能實現新的突破,取得環境保護的新成效。

  當前,我國經濟總量和增量仍在持續上升,污染物新增量依然處於高位,帶來的環境壓力仍然十分巨大。特別是,伴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一些地方環保工作和投入力度減弱,一些領域環境治理有所放鬆,一些企業環境治理意願下降,提標改造不及時、擅自停運治污設施甚至弄虛作假、超標排放、偷排漏排情況時有發生。同時,隨著環境治理措施深入推進,留下的很多環境問題是難啃的硬骨頭,複雜性在增加,解決的難度在加大。比如,在大氣環境方面,全國空氣品質主要指標改善好于年度目標,顆粒物濃度持續下降,但城市空氣品質普遍超標,臭氧污染問題進一步顯現。在水環境方面,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總體下降,但部分水體水質趨於惡化,總磷污染問題日益凸顯。

  面對這樣的突出環境問題,需要找準突破口和著力點,綜合施策、全力攻堅、紮實作為、加快解決。堅決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實施一批重大環保工程,帶動加快污染治理、改善環境品質、強化政府責任。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建立系統規範的激勵約束機制,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嚴格環境執法監管,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的高壓態勢,加快形成環保守法新常態。

  五是落實新發展理念、創新方式方法,持續提高環保工作預見性、科學性、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相互貫通、相互促進,是具有內在聯繫的集合體,要統一貫徹,不能顧此失彼,也不能相互替代”。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涉及一系列思維方式、行為方式、工作方式的變革,涉及一系列工作關係、社會關係、利益關係的調整,過去許多老辦法不能用、也行不通了,必須創新方式方法。

  當前,一些地方環境保護工作出現不計成本、方法單一,急功近利、搞一刀切等現象。比如,為應付環境保護督察,個別地方發紅頭文件強制關停市區和縣城大多數中小餐館,採取用水泥灌樹根抑制浮塵等所謂“奇招”。又比如,一些城市在空氣品質監測站點周邊頻繁灑水、用“噴霧車”噴霧、禁止貨車通行,個別城市甚至出現堵塞空氣自動監測採樣口、私自更換採樣區域門鎖、擅自進入自動監測站房改動儀器參數、干擾數據傳輸等問題,直接造成監測數據失準失真失效,性質惡劣。這些不僅沒有達到保護環境的效果,而且給推動工作帶來負面影響。

  加強環境保護,既要有時不我待的緊迫感,也不能急於求成、期待畢其功於一役。必須保持清醒頭腦,保持戰略定力,講究方式和手段,常抓不懈,久久為功。加強環境經濟形勢分析與預判,對可能出現的情況和問題提前做好準備,採取預防措施,提高工作預見性。強化科技支撐,夯實基礎能力,説清楚為什麼治、治什麼、怎麼治,提高科學性,提升管理效能,解決好環境治理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問題。統籌好部分與全局、個體與群體、當前與長遠,推動環保理念認識的系統化、管理思路的系統化、手段措施的系統化,防止顧此失彼、寅吃卯糧。既加強污染治理,又強化預防措施,從源頭上減少環境污染;既依靠行政手段,又提高法治化水準,發揮市場機製作用,釋放法治和政策紅利;既強化約束機制,又創新激勵機制,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既曝光反面典型,又宣傳正面典型,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二、2016年環境保護工作主要進展

  2016年,環境保護任務異常繁重,工作量大面廣。一年來,我們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統籌把握髮展與保護的關係,總體考慮和部署是做好“五抓”。

  一是抓方向,以改善環境品質為核心,統籌佈置環境保護工作。以改善環境品質為核心,是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寫入十八屆五中全會文件和“十三五”規劃《綱要》,貫穿于《“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以改善環境品質為核心,與《環境保護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品質負責”的規定內在一致,體現了工作的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是對改革開放以來環保工作做法和經驗的繼承與發展,有利於強化科學治污、系統治污,可以更好地調動地方積極性,讓地方的環境治理措施更有針對性,統籌運用多種手段,形成工作合力和聯動效應;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思路,可以使環境治理成效與老百姓的感受更加貼近,讓人民群眾有明顯的獲得感。

  我們把以改善環境品質為核心作為政治紀律來堅守,全系統上下形成廣泛共識,在規劃計劃、深化改革、環評審批、考核評價等各項工作中全面落實。在規劃計劃方面,“十三五”規劃《綱要》首次對空氣品質和地表水品質從好與壞兩個方面提出了4項新的約束性指標;《“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以改善環境品質為核心,提出7個方面主要任務和5個方面保障措施。在深化改革方面,加快建立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對環境品質不達標地區通過核發排污許可證對相關企業實施更加嚴格的排放管理,推動環境品質達標。完善總量指標分配機制,將品質與總量掛鉤,環境品質差的地方要承擔更多的總量減排任務。在環評審批方面,建立項目環評審批與區域環評規劃、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品質聯動的“三掛鉤”機制。在考核評價方面,堅持環境品質考核和總量減排考核相結合,總量減排考核結果服從環境品質考核結果。按照“誰考核,誰監測”“誰監測,誰監管”的原則,加快推進生態環境品質監測事權上收,加強環境品質監測數據有效性管理。在工作推進方面,建立環境品質預警制度,對環境品質改善指標完成情況較差、重點工程建設滯後或運作不穩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實施預警並根據預警等級進行通報。

  二是抓責任,強化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環境保護責任,推動落實企業的排污守法責任。加快生態環保領域改革,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體制機制,推動黨委政府、企業和公眾形成思想自覺和內生動力,引導地方黨委政府以貫徹新發展理念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培育企業和大眾環境友好的生産與生活方式。

  在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方面,從2015年底開始對河北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試點,到去年開展兩批共15個省(區、市)環保督察,聚焦中央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環境問題,緊盯生態破壞嚴重、環境品質惡化的重點區域流域,以及地方黨委政府環境保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敢於動真碰硬,極大地發揮震懾作用。同時,有序推進環境保護綜合督查,重點督查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突出環境問題處理和環保責任落實情況;對環保工作不力、生態破壞嚴重、環境問題突出或環境品質惡化的一些地區,採取函詢、約談、限批、通報等措施並公開曝光;加強對地方的考核,考核結果不僅作為對各地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也作為安排環保專項資金的重要依據。通過這些措施,有力推動了地方黨委政府環境保護責任的落實,促進了一批環保重大工程實施,解決了一批突出環境問題。

  環境保護是一項綜合性工作,從來都不是環保部門一家的事,需要多部門統籌協調、齊抓共管、綜合管理。在中央環保督察工作推動下,18個省(區、市)黨委政府出臺“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明確環境保護責任分工,21個省(區、市)黨委政府出臺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正在開展的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中,一個重要思路就是明確地方政府各部門的環保職責,建立各部門保護環境的協調協作機制,抓發展的抓環保,抓産業的抓環保,抓建設的抓環保,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推動落實企業責任方面,強化日常執法監管,加大典型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設施超標排污、偽造或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惡意違法行為。嚴格落實“雙隨機”的相關要求,隨機選取執法人員和被檢查單位,提高日常監管的突然性和隨機性,減少違法企業的僥倖心理。對環境污染重、污染物排放量多或環境風險大的重點行業,不定期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推進企業環境資訊公開,主動公開環境監管資訊,鼓勵社會參與監督。

  三是抓落實,對重點工作實施清單管理並加強督查督辦,確保各項工作按照時間節點高效推進。緊緊圍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強化污染治理與生態保護協同聯動,堅決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戰役。2016年,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6.0%,優良天數比例同比提高2.1個百分點;全國地表水國控監測斷面Ⅰ~Ⅲ類水體比例同比增加1.8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減少1.1個百分點。落實中央改革部署,既抓好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也抓好方案出臺後的落實,總體進展情況良好,部分改革取得明顯成效。去年中央確定環境保護部單獨或第一&&的14項重點改革任務,7項已經中央審議或出臺實施方案,5項正在協調印發或上報,兩項正在研究過程中。落實《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依法開展監督管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持續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促使企業環境行為的外部性內部化,推動形成規範和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讓環境守法企業成長,讓環境違法企業出局。

  四是抓底線,優先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積極應對環境風險。堅決守住民生底線。優先解決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消滅城市黑臭水體,整治農村環境“臟亂差”,減少大規模重污染天氣、湖泊水華等社會高度關注的污染問題,讓老百姓樹立信心、看到希望。

  堅決守住環境安全底線。增強政治意識、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推動建立主要領域環境社會風險防範與化解體系,加大環境社會風險排查預警、源頭預防和應急處理力度,依法及時妥處各種矛盾糾紛,堅決防範經濟風險向政治安全領域傳導。全力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最大程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産損失和生態環境危害。嚴格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確保核安全萬無一失。積極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統一京津冀區域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及時組織空氣品質預測預報會商,強化應急響應措施,強化督查督導,實施區域應急聯動,實現了污染物濃度“削峰”,減少了重污染對群眾健康影響。

  守住安全關鍵靠機制。注重機制建設,建立全國水污染防治工作協作機制、土壤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國家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涉環保項目“鄰避”問題防範與化解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等部門協作機制,以及環境經濟形勢分析、環境品質預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環境輿情分析研判等工作機制,推動各項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五是抓作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環保隊伍。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中央決策部署看齊,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繼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切實落實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認真開展黨內政治生活。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以尊崇黨章、遵守黨規為基本要求,以用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武裝頭腦、指導實踐為根本任務,教育引導環保黨員幹部做“四講四有”(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道德、有品行,講奉獻、有作為)合格黨員,形成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不出事的生動局面,以良好工作作風和精神狀態推動環境保護事業改革發展。

  具體而言,我們做了以下工作:

  (一)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

  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發佈實施《京津冀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2016~2017年)》,建立月調度、季考核制度,推動完成京津冀2017年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目標。編制城市大氣環境品質達標規劃管理辦法和技術指南,推動未達標城市編制限期達標規劃。加快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國燃煤機組累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4.25億千瓦,佔煤電總裝機容量的47%。其中,河北、河南等省基本完成改造任務。推動石化、化工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治理,進一步明確水泥錯峰生産措施,散煤替代、燃煤小鍋爐淘汰、工業企業提標改造等治理任務加快推進。構建機動車環境管理新模式,推進新生産機動車資訊公開和機動車排放檢驗資訊聯網。全國累計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404.58萬輛,完成全年淘汰任務的106.5%。北京、天津、陜西、廣東、河南等省(市)淘汰工作推進力度大,完成情況較好。開展柴油車打假專項行動,對車用燃油品質開展隨機抽樣調查。發佈輕型汽車第六階段排放標準、船舶發動機第一二階段排放標準。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加強區域聯防聯控,浙江、上海、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等7省(市)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圓滿完成G20峰會空氣品質保障任務,峰會期間環境空氣品質達到優良。委託中國工程院開展《大氣十條》實施情況中期評估,結果顯示,各項措施進展良好,空氣品質改善成效已經顯現。

  全面推動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與各省(區、市)政府簽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指導水質未達標地區編制水體達標方案。制定《水十條》實施情況考核規定等十余項配套政策措施。加強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編制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考核“十二五”規劃實施情況,規劃考核斷面75.4%達標,水污染防治項目完成72.8%。落實長江經濟帶大保護工作,編制《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制定2016~2017年行動計劃;開展沿江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執法專項行動,完成11省(市)126個地級以上城市全部319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排查發現的399個問題50%以上完成清理整治。制定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組織評估3300多個城鎮集中式水源、抽樣調查3800多個農村水源環境狀況。開展東江、灤河等良好水體生態環境評估,編制實施保護方案。會同財政部深化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啟動汀江—韓江流域、九州江流域、東江流域、引灤入津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試點。組織排查城市黑臭水體,建立整治監管平臺。截至2016年11月,排查確認的2014個黑臭水體中,13.3%已完成整治工作,32.5%正在進行整治。會同財政部安排60億元中央資金,支援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聯合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立垃圾治理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排查非正規垃圾堆放點並提出整治方案。浙江深入實施“五水共治”,水環境品質持續改善。天津狠抓“三水”(工業廢水、生活污水、畜禽糞水)治理,啟動110座污水處理廠改造,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陜西開展《水十條》落實專項督查,進行渭河流域城市水質排名。

  組織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土十條》)。明確25項近期擬出臺配套政策措施。12個部門印發落實重點工作實施方案。出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編制技術指南》,指導督促各地制定工作方案、細化落實《土十條》,17個省(區、市)印發省級工作方案。研究起草《土十條》實施情況考核規定,推動落實各省級人民政府土壤污染防治目標。啟動6個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以及第二批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項目。編制污染地塊、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以及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規定,加快推進《農用地土壤環境品質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指導值》修訂。編制《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總體方案》,經國務院批准啟動詳查工作。發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建立危險廢物豁免管理制度,初步實現危險廢物分級分類管理。開展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檢查單位4.6萬餘家,立案查處1500多件,移送公安部門330件。嚴格廢棄電器電子産品拆解處理審核,7000多萬台“四機一腦”進入正規處理企業處理。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重點區域綜合治理。開展化學品生産使用情況調查和環境激素類化學品監控評估工作。

  (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産能。出臺積極發揮環境保護作用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援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産能實現脫困發展等指導意見。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截至2016年11月底,共檢查企業7145家,對538家(次)環境違法企業進行處理處罰,累計罰款9800萬元。

  切實發揮環評源頭預防作用。圍繞“劃框子、定規則、查落實”3個環節,以“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品質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為手段,強化空間、總量、準入環境管理。深入推進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戰略環評,審查45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嚴格建設項目環評準入,國家層面批復建設項目環評文件80項,涉及總投資10584億元;對11個不符合環境準入要求的“兩高一資”、低水準重復建設和産能過剩項目不予審批,涉及總投資970億元。發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優化環評工作和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內容。開展建設項目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專項檢查,全國31個省(區、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和420個地市級環保部門實現環評審批和環保驗收資訊每週聯網報送。

  完善政策和標準技術體系。健全環境信用體系,會同31個部門印發《關於對環境保護領域失信生産經營單位及相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的備忘錄》,並將一批環境行政處罰資訊納入“全國信用共用平臺”。配合有關部門出臺《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修訂《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嚴格限制“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産品生産企業享受出口退稅優惠和加工貿易。完成火電、加油站等12項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評估,發佈59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現行有效的環境保護標準達1732項。發佈《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VOCs防治領域)》以及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鉛蓄電池生産及再生、廢電池等3項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與有關部門聯合發佈《節能減排與低碳技術成果轉化推廣清單(第二批)》。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消“環境保護部負責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等1項中央本級和“在環保部門管理的地方級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開展參觀、旅遊活動審批”“入海排污口位置審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等3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環境影響登記表項目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管理,開展産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清單式管理試點,制定京津冀環評管理綜合改革試點方案,358家環保系統環評機構全部完成脫鉤。

  (三)深化落實各項改革舉措。

  在環境保護督察方面。完成河北省試點及第一批對內蒙古等8個省(區)中央環保督察,剛剛結束第二批對北京、上海等7個省(市)督察進駐,共受理群眾舉報3.3萬餘件,立案處罰8500余件、罰款4.4億多元,立案偵查800余件、拘留720人,約談6307人,問責6454人。全國有21個省(區、市)黨委政府出臺省級環保督察方案,20多個省(市、區)成立環保督察機構,河北、山西、安徽、福建、四川、貴州、新疆等省(區)已啟動對地市黨委政府的督察工作,形成了中央和省級兩級督察體制。

  在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方面,中辦、國辦印發《關於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圍繞解決現行以塊為主地方環保管理體制存在的4個突出問題,以調整機構隸屬關係為手段,以重構條塊關係為方向,以落實各方責任為主線,以推動發展和保護內在統一、相互促進為落腳點,在制度建設上實現“兩個加強”,即加強地方黨委政府責任落實,相關部門按照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履職盡責,加強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建立健全權威有效的環境監察體系;在工作重心上實行“兩個聚焦”,即省級環保部門進一步聚焦對環境品質監測考核和環保履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市(地)縣級環保部門進一步聚焦屬地環境執法和執法監測;在運作機制上強化“兩個健全”,即建立健全環保議事協調機制,建立健全資訊共用機制;在推進實施上,要求成熟一個、備案一個、啟動一個,力爭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試點、在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十三五”末全國省以下環保部門將按照新制度運作。目前,河北、重慶率先啟動改革實施工作,在環境監察體系、環境監察專員制度、生態環保委員會、環境監測機構規範化建設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上海、江蘇、福建、山東、貴州、河南、湖北、廣東、陜西、青海等10個省(市)以省委省政府名義提出試點申請,天津、新疆、江西等省(區、市)也在積極開展前期工作。

  在實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方面,國辦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總體思路和目標是:堅持問題導向,推動落實企事業排污單位治污主體責任,實現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堅持目標指引,改革以行政區為主的總量控制制度,建立企事業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更好地促進環境品質改善;堅持系統思維,逐步整合、銜接固定源環境管理相關制度,構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核心制度;堅持依法行政,嚴格依排版污許可證規定,規範監管執法行為,提升環境管理效力。在實施步驟上,分行業、分階段推動,率先對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核發排污許可證,2017年完成《大氣十條》和《水十條》重點行業及産能過剩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2020年全國基本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目前,已印發《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初步構建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資訊平臺,啟動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核發,在京津冀部分城市開展高架源排污許可證管理試點,在山東、浙江、江蘇等省開展流域試點,海南石化行業試點已經啟動。

  在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方面,出臺《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方案實施計劃(2016~2020年)》。全面完成1436個國控環境空氣品質監測城市站監測事權上收任務,並委託社會監測機構進行運維。實現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縣區級空氣品質監測站點聯網,全面建成京津冀及周邊區域顆粒物組分和光化學監測網。建成由3186個監測斷面組成的國家地表水監測網。初步建成國家土壤環境網,完成2.2萬個基礎點位布設,建成約1.5萬個風險監控點。全面加強環境監測品質管理,組織開展環境空氣自動監測品質飛行檢查,通過約談、通報等方式對發現的問題責成省級環保部門和相關市政府嚴肅處理;聯合公安部查辦空氣品質監測數據造假案件。

  在生態環境保護紅線劃定方面,《關於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已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全國各省(區、市)均已啟動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江西、湖北、浙江、山東、四川、重慶、福建等省(市)生態保護紅線已經省級人民政府發佈或審議;江蘇優化調整省級生態紅線保護區域,省域生態補償連續三年穩定在15億元;海南把生態保護紅線作為“多規合一”的基礎,成為管控國土空間開發的有力抓手。

  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面,印發《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指南總綱》《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指南損害調查》等技術規範,在吉林等7省(市)開展改革試點。

  《培育發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農村污水垃圾處理市場主體方案》印發。《按流域設置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試點方案》即將提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方案》已報送國務院。《跨地區環保機構試點方案》和《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方案》經批准合併辦理,已徵求有關部門和地方意見,將儘快報送國務院。

  (四)強化環境法治保障。

  健全環境法律法規體系。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全國環境品質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全國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工作情況。配合完成環境保護稅法制定和環境影響評價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改,核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起草論證基本完成。發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等4件部門規章。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修改《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加大對數據造假等惡意違法行為處罰力度。上海修訂《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新疆修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天津頒布《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條例》,吉林頒布《吉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湖北頒布《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

  持續開展《環境保護法》實施年活動。落實地方黨委政府環境保護責任。對環境品質惡化趨勢明顯的7個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公開約談。各省(區、市)對205個市(區、縣)政府開展綜合督查,對33個市縣進行約談,對5個市縣實施區域環評限批,對245個問題掛牌督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全國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974件,實施查封扣押案件9622件,實施限産停産案件521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968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963件,同比分別上升36%、130%、68%、91%、16%。其中,浙江、廣東、江蘇、福建、安徽、河南、山東等7省案件數量達1000件以上。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寧夏等省(區、市),積極查辦大案要案,取得積極成效。

  加大對數據造假行為的查處力度,組織查處污染源自動監控弄虛作假典型案例19起,拘留41人。推動執法資訊公開,全部省級、地市級環保部門在政府門戶網站設立“環境違法曝光臺”等資訊公開專欄。環境保護部按季向社會公佈嚴重超標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前三季度共169家次,地方環保部門依法嚴肅處理,限産39家次、停産19家次、罰款101家次約1.52億元,嚴重超標企業數量明顯減少。各省級環保部門全部在門戶網站公開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動監控數據。

  清理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全國共排查違法違規建設項目64.7萬個,已完成清理整頓61.8萬個,約佔總任務量的95.6%;排查出“十小”企業2641家,完成取締2465家,取締完成數量佔比93.3%。啟動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通過依法治理、科技支撐、監督執法、完善政策等措施,分類推進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

  加強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加快建立實時線上環境監控系統,建成由352個監控中心、10257個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組成的環保物聯網體系。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河南利用短短兩個月時間,完成1239家高架源企業、共2370個監測點自動監控設備安裝和聯網。開展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推動基層執法人員依法、嚴格、規範執法。推動環境監管執法平臺建設,第一批天津、江蘇、上海、湖南、廣西、遼寧等6個試點省(區、市)環境執法機構全部配備移動執法系統,5個省(區、市)所有環境執法機構均與執法平臺聯網,基本實現執法現場可視化展示。

  (五)加大生態保護力度。

  強化自然保護區綜合管理。編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2016~2025年)》。國務院批准新建18個、調整5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對446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人類活動開展遙感監測,對賀蘭山等5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公開約談,對6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重點督辦。

  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推進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以長江經濟帶為重點開展11個縣生物多樣性調查試點,全國建成400余個觀測樣區並開展常態化觀測。會同中科院編制併發布《中國自然生態系統外來入侵物種名單(第四批)》。啟動全國生態狀況2010~2015年變化調查評估。四川、重慶、黑龍江和浙江等17個省(區、市)已發佈實施地方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雲南、湖北、陜西、甘肅等省開展生物多樣性調查和評估試點工作。

  開展生態文明示範創建。制定實施《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管理規程(試行)》《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市指標(試行)》。命名91個國家生態市縣,對獲得首屆中國生態文明獎的19個先進集體和33名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各地積極推動生態示範創建。浙江建設首個部省共建美麗中國示範區,安吉縣列為“兩山”理論實踐試點縣。

  (六)嚴格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全面落實國家核安全政策,建立國家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並有效運轉,編制《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及2025年遠景目標》。我國35台運作核電機組、19座民用研究堆保持良好安全運作業績,21台在建機組建造品質受控;核燃料迴圈設施、鈾礦冶設施、放射源和射線裝置安全受控;輻射環境品質保持良好。依法查處17起核與輻射領域違法違規事件,約談8家問題突出的單位。全國核基地與核設施輻射環境現狀與調查評價專項任務基本完成。推動5省放射性廢物處置場選址,完成150余個鈾礦地質勘探遺留設施、水冶廠、尾礦庫等退役整治。提高核與輻射監測應急能力,黑龍江、吉林、遼寧、山東等4省大力配合,圓滿完成第四、五次朝核子試驗輻射環境安全風險應對任務。

  (七)積極應對環境風險。

  推進環境領域引發的社會風險防範與化解工作。開展垃圾焚燒發電行業專項執法檢查,調度全國垃圾焚燒發電等項目建設情況,嚴格加強現有項目環境監管,審慎開展新建項目環評,指導地方依法推進項目建設。專門部署做好汛期環境安全保障工作,妥善應對自然災害引發的環境事件。環境保護部直接調度處置突發環境事件60起,派工作組現場指導地方妥善處置常州外國語學校污染、218國道新疆伊犁州段柴油罐車泄漏等環境事件,有力維護了環境安全和群眾合法權益。

  (八)強化各項保障措施。

  強化資金保障。配合財政部整合設立中央財政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啟動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建立“十三五”環保投資項目儲備庫,落實中央各類環境保護專項資金497億元。提高中央本級綜合保障能力,部門預算規模達到78.66億元,為歷年最高。

  加強環保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水、大氣、土壤環境管理機構調整到位,實現按環境要素設司。增設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和國家環境保護督察專員。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協助中央編辦開展環境監測機構編制標準化建設。加強高層次人才選拔,評選第二批國家環境保護專業技術領軍人才40名、青年拔尖人才78名。首次向全國環保系統13780人頒發長期從事環保工作紀念章。

  全面推進科技支撐、國際合作、宣傳教育等基礎工作。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推進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研發整合水污染治理和管理技術100余項,組織實施“大氣污染成因與控制技術研究”等重點專項研究。積極推進生態環境大數據工程建設,發佈總體方案和7個附件,在應急、環評、監測、執法、網站5個領域先行先試,數據資源整合和應用取得積極進展。積極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一帶一路”環境技術交流與轉移中心(深圳)揭牌成立。推動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聯合國環境大會期間發佈《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中國生態文明戰略與行動》報告。促成蒙特利爾議定書締約方大會達成限控氫氟碳化物(HFCs)修正案,推動完成《關於汞的水俁公約》、《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增列六溴環十二烷修正案和《名古屋遺傳資源議定書》的國內批約工作。成功舉辦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2016年年會。以“改善環境品質推動綠色發展”為主題開展“六·五”環境日宣傳活動,開通“環保部發佈”官方微網志微信公眾號,改善環境宣傳工作方式。

  (九)紮實推進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制定《環境保護部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施辦法》,組織起草《環境保護部落實〈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負面清單》。開展“學黨章學黨規守紀律”黨風廉政教育月活動,從黨組書記到處長層層簽訂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書,邀請中央紀委機關等部門負責同志作專題輔導報告,開展黨紀黨規知識競賽。紮實開展對6家部屬單位的巡視工作,推動解決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突出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加大談話函詢力度,給予黨紀處分7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人,營造守紀律、講規矩、知敬畏、存戒懼的清正廉潔氛圍。

  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定學習教育實施方案,部黨組&&深入學習。我作專題輔導黨課,對做“四講四有”合格黨員提出要求;150多名基層黨組織書記登臺講黨課。對44個直屬黨組織學習教育進行現場督導,確保學習教育任務落到實處。開展兩次專題學習創新大討論,請12名司處級幹部與部領導和幹部職工現場交流,培育黨員幹部求真、務實、開拓、擔當的優良作風。每月調度機關各黨支部學習教育情況,全面自查、重點抽查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記錄,切實把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落到實處。

  紮實推進巡視整改任務再深化。針對中央國家機關紀工委對環境保護部開展中央專項巡視整改專項檢查提出的反饋意見,制定整改落實清單,立行立改、逐項落實。30項整改措施中,21項已經完成,9項長期整改措施取得階段性成果。給予1名黨員領導幹部黨內警告處分、對1個單位班子成員和3個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部系統182個基層黨組織已有167個提前完成黨費收繳專項檢查工作,佔總數92%,確保及時、規範、足額交納黨費。堅持把黨組織按期換屆作為黨建考核的硬指標,加強分類指導,部系統22個應換屆基層黨組織已有19個完成換屆工作,佔總數86%。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活力有所增強。

  這些成績的取得,是黨中央、國務院科學決策、正確領導的結果,是各地區各部門協調配合、大力支援的結果,是全國環保系統齊心協力、狠抓落實的結果。這裡,我代表部黨組和部領導班子向出席今天會議的各位代表、老領導們,以及環保系統廣大幹部職工表示衷心感謝!

  三、全力做好2017年各項工作

  2017年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中具有重大意義的一年,也是全面實施《“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重要一年。我們要堅持以改善環境品質為核心,以召開第八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為契機,對打贏補齊環保短板攻堅戰進行全面部署。以全面實施《“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為主線,細化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和改革措施,務求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有智不如乘勢”。做好環保工作,首先要明大勢、掌大勢,順勢而為,乘勢而上。

  一是科學把握中央關於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今年要召開黨的十九大,各項工作異常艱巨,圓滿完成任務,營造安定和諧的良好局面,是十分光榮而又嚴肅的政治任務,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要求。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今年黨和國家各項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經濟內在系統正在發生一系列重大變化,這些變化正在重構我國經濟發展的動力結構、産業結構、要素結構、增長模式。要用新發展理念統領環保工作全局,把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作為貫穿各項工作的大邏輯,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對發展轉型升級的引導、優化和促進作用,著力推動經濟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生産佈局優化,提高發展的品質和效益。今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深入推進“三去一降一補”是重要任務。在去産能方面,要嚴格執行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落實好企業達標排放行動,推動“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在補短板方面,要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力度。要堅持底線思維,抓重點、抓關鍵、抓薄弱環節,改善環境,守住底線,為黨的十九大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是準確分析當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基本形勢。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形勢的判斷是“生態環境有所好轉,綠色發展初見成效”。當前,我國生態系統總體穩定,環境品質在全國範圍和平均水準上總體向好,但某些特徵污染物和部分時段部分地區局部惡化,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在大氣環境品質方面,2016年入冬以來,多地連續發生影響範圍較廣、持續時間較長的重污染過程,北京等地啟動紅色預警,多地爆表,給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帶來嚴重影響。在水環境品質方面,有121個斷面同比水質持續為劣Ⅴ類,主要分佈在海河、黃河和長江流域。新增22個劣Ⅴ類斷面,主要分佈在遼河、海河、淮河流域。總磷污染問題日益凸顯,其中9~12月總磷連續上升為影響地表水水質的首要污染物。112個監測水質的國控重點湖庫水質中,總磷超標率為21.4%,為首要污染物。在環境風險方面,我國社會轉型期和環境敏感期共存、環境問題高發期與環境意識升級期疊加,垃圾處理設施、化工項目建設、危險廢物和污染地塊處理處置引發的環境事件成為社會關注焦點。在生態保護方面,生態系統品質總體處於較低水準,部分地區生態空間破碎化加劇、生態系統退化嚴重,生物多樣性下降的速度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總的來看,環境保護還處在負“重”前行階段,環境品質根本好轉必然是一個長期過程,既不要期望速戰速決、也不能喪失信心,既要打好攻堅戰、又要打好持久戰。要以有序的步伐、堅定的舉措,久久為功,紮實推進環境品質不斷改善。

  三是清醒認識環保工作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從外部來看,部分地區發展和保護的矛盾更加突出。地方普遍存在以重大工程建設投資拉動經濟增長趨勢,甚至突破原有的規劃規模,與環境敏感區域保護矛盾加劇,佈局性矛盾增加潛在環境風險。部分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穿越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情況增多,水電、航道開發等越來越逼近河流上游和環境敏感區,煤化工以及石化産業無序佈局,對河湖關係、自然岸線等産生複雜而深遠影響。一些地方謀劃通過加速自然資源利用實現經濟增長,自然保護區資源開發等問題頻發,生態破壞的風險加大。

  從內部來看,我們研究全局性問題仍然不足,習慣於按部就班、照老辦法辦事;環保監管的行政手段多、法治和經濟手段運用不足;管理粗放,科學決策不夠,政策制定針對性較差;抓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中典型以及解決突出問題不深入、不具體,流於形式多;基層環保工作壓力較大,面對垂管等重大基礎性、結構性改革,人員隊伍思想、作風、能力和準備還存在差距。

  面對這樣的形勢和任務,2017年要重點做好以下9項工作:

  (一)堅決治理大氣、水、土壤污染。以改善環境品質為核心,全面落實《“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持續推進大氣污染治理。今年是《大氣十條》第一階段實施的最後一年。要抓好《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2016~2017年)》落實,確保圓滿完成《大氣十條》目標任務。完善大氣環境管理制度,發佈城市大氣環境品質限期達標管理辦法和指南,部署推進O3污染防治。加快推進重點工程項目,加大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散煤和“小散亂污”企業治理、中小鍋爐淘汰、揮發性有機物減排等工作力度。深化機動車環境管理,實施機動車第五階段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第三階段排放標準,配合做好車用油品品質抽樣調查,完成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聯網。加強重污染天預測預報和預警會商,繼續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

  深入推進水污染治理。以貫徹落實《水十條》為主線,發佈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指導各地科學編制控制單元達標方案,強化水污染防治項目管理。逐月分析水環境形勢,識別工作滯後地區和突出水環境問題,綜合考慮水環境品質及同比變化幅度等因素,公佈最差、最好的城市名單。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完善《水十條》配套政策措施。研究建立水陸統籌的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機制,推動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與水環境承載力監測評價預警、生態補償等制度銜接。健全區域、流域水污染防治聯動協作機制,突出飲用水水源保護、不達標水體和黑臭水體整治,發揮京津冀等重點區域示範帶動作用。組織排查化工企業周邊地下飲用水源安全隱患,督促更換不安全水源或強化供水深度處理。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開展農村有機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推動建立收集、轉化、利用三級網路體系,培育發展農村環境治理市場主體,探索建立可持續的農村環保體系。各地工業集聚區要在2017年底前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自動線上監控裝置。

  全面實施《土十條》。按照“打基礎、建體系、重協調、抓落實”的總體要求,全面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開展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指導省會城市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出臺農用地、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制修訂農用地、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品質等標準。繼續推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和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好《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指導督促138個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制定綜合治理方案,持續推進重點區域污染治理。開展現有化學物質風險評估,完成第一批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

  (二)深化和落實生態環保領域改革。

  實現中央環保督察全覆蓋。按照兩年時間對所有省(區、市)督察一遍的要求,爭取儘早完成其餘省(市、區)的環境保護督察任務。適時組織開展督察“回頭看”,緊盯問題整改落實,有效推進中央各項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落實到位。密切關注各地環境品質狀況,繼續用好約談、限批等手段,推動地方落實環境保護責任。指導各地開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

  穩步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強對試點工作的分類指導和跟蹤分析,做好典型引導和交流培訓,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推動試點省份結合自身實際,細化舉措,落實政策,在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務。未納入試點的省份要積極做好調查摸底、政策研究等前期工作,組織制定改革實施方案,為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奠定基礎。

  加快排污許可制實施步伐。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加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相應技術規範體系。加快環境管理制度銜接整合,儘快形成以排污許可為核心、精簡高效的固定源環境管理制度體系。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依證開展環境監管執法。2017年底前,完成《大氣十條》和《水十條》重點行業及産能過剩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建成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資訊平臺。推進京津冀高架源排污權交易試點。

  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加強改革試點的協調指導、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全面評估試點經驗,制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方案。建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評審國家級專家庫和地方庫,制定相關鑒定評估技術指南。

  完善環境經濟政策。抓緊制定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管理辦法。繼續推進環境信用體系建設,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構建跨部門信用聯合懲戒和聯合激勵機制。深化綠色稅收、綠色貿易和綠色金融政策,引導企業實施綠色生産。加快實施環保領跑者制度。

  全力完成好中央交辦的其他改革任務。將根據中央改革辦的要求,再做出相應佈置和要求。

  (三)加強環境法治建設。

  繼續加強環境立法。推進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條例等法律法規制修訂工作。

  強化環境監管執法。持續開展《環境保護法》實施年活動,原則上所有縣(市、區)均要有適用《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案件。對環境品質差、執法力度小的地區,繼續採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積極運用新的“兩高”司法解釋,加強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持續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對偷排偷放、數據造假、屢查屢犯企業依法嚴肅查處,加大重大環境違法案件查辦力度,嚴肅追究刑事責任。組織開展長江經濟帶重化工企業(園區)整治、取締小水泥和小玻璃企業整治等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建立實時線上環境監控系統,組織對鋼鐵、火電、水泥、煤炭、造紙、印染、污水處理、垃圾焚燒等行業企業和長江經濟帶化工企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安裝、運作污染源線上監控設備,並與環保部門聯網。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機制,公開嚴重超標企業名單,擴大超標直接督辦範圍。

  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督促各地重點組織開展鋼鐵、火電、水泥、煤炭、造紙、印染、污水處理廠、垃圾焚燒廠等行業污染物排放情況評估及超標整治,通過追究行政(按日計罰等)、民事(公益訴訟)、刑事等法律責任,促進企業自覺守法。

  (四)積極主動應對環境風險。

  環境風險防控工作一刻也不能放鬆。要健全環境社會風險的防範與化解體系,強化關係公眾健康重點領域風險預警與防控。研究制訂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推薦方法,指導地方開展市縣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加強市縣級環保部門應急演練。研究制訂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審指南。推進尾礦庫環境風險管理、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建設試點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管理。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推進突發環境事件環境影響和損失評估,支援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初步建立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

  (五)加大生態保護力度。

  加快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指導京津冀和長江經濟帶14個省市完成劃定任務。抓緊研究制定配套管理辦法、生態補償方案、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建設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加大對生態保護重要區域的日常監控。推進全國生態狀況變化(2010~2015年)調查評估。完善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制度,研究擴大橫向補償試點。

  推進自然保護區綜合管理轉型。建立天地一體化遙感監控體系,加強自然保護區遙感監測,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報批和實施《全國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2016~2025年)》,優先建立一批水生生物、海洋和草原類型保護區。

  積極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實施,開展生物多樣性調查、評估和觀測。指導各地編制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規劃。印發《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和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創建工作改革方案》,啟動改革後的首批國家生態文明示範區和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創建工作。

  (六)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有效運作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推進核安全政策實施。完善核與輻射法規標準體系,發佈實施《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及2025年遠景目標》。宣貫核安全文化,推進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建設。堅持問題導向,深入搜尋安全隱患,落實企業安全責任,採取針對性措施持續加強核設施、核技術利用、鈾礦冶和電磁輻射安全監管,推進核設施退役和放射性廢物治理,實施加強放射源安全行動計劃,加快培養核安全監管人才。加強東北邊境及周邊地區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持續強化朝核應對能力。升級重點核設施週邊監督性監測系統,強化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反核恐應急能力。

  (七)創新決策和管理方式。

  我國幅員遼闊、經濟體量大、排污企業多、各地差異大,僅靠目前的隊伍和監管方式很難進行有效的管理。創新決策和管理方式,提高環境保護“五化”水準,既是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規範監管尺度的迫切需要,也是下一階段更好、更快、更低成本地實現環境品質改善的迫切需要。

  實施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工程。加快構建覆蓋全國各級環保系統的環境監管執法、環境品質和重點企業線上監測、固定源排污許可管理、環評審批和管理、重污染天氣應急會商和應對等平臺,提高決策、管理和服務的規範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路。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方案實施計劃(2016~2020年)》。繼續強化空氣品質預報預警體系建設,在部分重點流域新建地表水自動監測站,完成國家土壤環境品質監測網路建設。加強環境監測品質管理,堅決懲處環境監測數據造假行為,按照新的“兩高”司法解釋對弄虛作假的移交公檢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這裡我要強調,各地區完成考核目標要憑真本事,決不能在環境監測數據上動歪腦筋、做手腳,決不能在改善環境品質上做數字遊戲和表面文章。環境保護部已全部上收1436個國控空氣站點的監測事權,完善遠端監測品質監控系統,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技術手段,對干擾環境數據採集、公然造假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嚴格追責。

  著力提高環評工作水準。推動戰略和規劃環評落地,研究開展“三線一單”試點,制定《區域國土空間環境評價工作實施方案》。完成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地區戰略環評,開展長江經濟帶戰略環評和長江經濟帶産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與核查。加強項目環評管理,圍繞建立健全“三掛鉤”機制,加快規範完善重點行業項目環評管理。修訂《建設項目環評分類管理名錄》,建立環評、“三同時”和排污許可銜接的管理機制。制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辦法》,強化建設單位環保“三同時”主體責任。完成全國環評審批資訊聯網,做到實時報送。

  完善環境標準和技術政策體系。全面推進環保標準制修訂工作,深入開展達標判定技術研究,加快推進紡織染整等10項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評估。圍繞實施排污許可制,完善污染防治技術體系。大力發展以綠色生産消費和服務模式創新為導向的環保産業。

  加大公眾參與力度。修訂《環境資訊公開辦法(試行)》。推進企業環境資訊公開,完善企業資訊公開平臺。修訂《環評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健全公眾參與機制。督導各地進一步加大環境資訊公開力度。加強政府、科技界、媒體、公眾交流對接,及時、深度、科學解讀和宣講環境污染問題成因、危害和治理措施。開展例行新聞發佈,及時發佈環境保護權威資訊。以“環保部發佈”微網志微信為主體,逐步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聯動的新媒體矩陣,回應社會關切。

  (八)加強科技支撐和基礎能力。

  促進科技創新和支撐。當前,我們對眾多環境問題的成因和過程認識簡單、科學性和準確性研究不足,不能提供高效、系統調控方案。伴隨環境治理的深入,需要加強區域性重大環境科學問題研究,以科學事實、科研數據、科技成果為依據,提高決策科學化水準。啟動實施水專項“十三五”規劃,積極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開展污染治理、生態修復等領域關鍵技術攻關,著力加強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發,為改善環境品質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認真做好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前期準備工作。

  加強環保能力建設。強化環保幹部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對基層工作人員的關心關愛。出臺《“十三五”環保幹部人才隊伍建設總體方案》。開展環保能力提升年活動。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大培訓,提高人員業務素質和能力。組織環境執法大練兵,開展環境監管執法平臺建設第二批試點。推動出臺關於環境監測機構編制標準的指導意見,結合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改善基層環境監測、監察、輻射安全監管工作條件。

  強化投資保障。做好財政專項資金安排與《“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項目銜接,加快實施一批重大工程。健全專項資金項目監管體系,發揮環保投資項目儲備庫基礎作用,細化完善專項資金項目管理。進一步改革專項資金分配,將資金安排與環境品質改善和資金使用績效掛鉤。

  開展國際合作。積極推動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實施綠色絲綢之路使者計劃,建設環保技術與産業合作平臺。組建第六屆國合會,組織召開國合會2017年年會。

  (九)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強化黨員幹部“四個意識”,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完善黨建考核機制,切實把黨建考核嚴起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圍繞落實中央專項巡視整改任務、紀工委專項檢查落實清單、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堅持定期調度制度,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推動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落到實處,培育黨員幹部求真、務實、開拓、擔當的優良作風。加大對各級黨組織理論學習、按期換屆、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以及交納黨費情況的督導,真正抓住基層、打牢基礎,建設堅強的戰鬥堡壘。

  最後,我再強調一下,今年將召開第八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1973年到2011年,國務院先後召開7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集中宣示黨和國家關於環保工作的重大理念和重大政策舉措,極大地推動了環保事業發展。召開第八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總結“十二五”以來環保工作的進展和經驗,表彰全國環保系統先進集體和個人,進一步確定“十三五”期間環保工作的重點目標、重點任務、重點措施,對於打贏補齊環保短板攻堅戰,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環境保護目標具有重要意義。要提前謀劃、精心準備,做好重大問題調研分析、會議文件起草、會務準備等各項工作。

  同志們,做好今年的環境保護工作意義重大,任務艱巨,使命光榮。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開拓進取、奮力攻堅,紮實工作、務求實效,以改善環境品質的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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