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西藏湘河水利樞紐及配套灌區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西藏自治區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你中心《關於重新請求審批〈西藏湘河水利樞紐及配套灌區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藏水建管〔2017〕98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開發任務以灌溉、供水、改善保護區生態環境為主,兼顧發電。至設計水準年2030年,工程多年平均供水量11098萬立方米/年,其中灌溉供水6194萬立方米/年,人畜飲水和工業供水669萬立方米/年,保護區生態補水4235萬立方米/年。工程處於雅魯藏布江中游左岸一級支流湘河,水庫正常蓄水位4099米,死水位4080米,工程總庫容1.156億立方米,調節庫容0.69億立方米,具有不完全年調節性能;工程主要建築物由擋水建築物、泄水建築物、引水發電系統、魚道等組成,擋水建築物為瀝青混凝土心墻砂礫石壩,最大壩高51米,電站裝機4萬千瓦,多年平均發電量14063萬千瓦時。灌區工程設計灌溉面積12.49萬畝,改建取水樞紐6座,設計總引水流量14.26立方米/秒,其中5座採用無壩方式引水,最下游央瑪取水樞紐由溢流壩、衝沙閘、進水閘、魚梯、魚坡等組成,最大壩高4米;新建和升級改造幹渠8條、支渠1條、鬥農渠76條,總長152.13公里。
該項目建設總體符合《西藏自治區湘河流域綜合規劃》等相關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所産生的不利環境影響可以得到緩解控制。因此,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和擬採取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實施的主要環境影響
(一)對水環境的不利影響。湘河水利樞紐壩址處多年平均流量58.3立方米/秒,多年平均徑流量18.39億立方米。工程建成運作後,湘河流域地表水資源開發利用率將由目前的6.3%升至11.7%。水庫蓄水後,庫區平均流速由0.54米/秒降至0.03米/秒,庫區河段由急流型變為緩流型。受湘河水庫調節及供水調度影響,下游河道年內徑流將發生改變,部分時段出庫流量小于壩址天然流量,下游取水後,河道內流量也將有一定減少。湘河水庫部分時段存在水溫分層,下泄水溫低於天然水溫。
(二)對水生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工程評價河段的裂腹魚類有枯水期到雅魯藏布江越冬、豐水期沿河上溯索餌繁殖的習性。工程建成後,湘河水庫將淹沒庫區1處産卵場,庫區水文情勢變化將迫使喜急流生境的魚類向上游甲措藏布或拉布藏布支流遷移;湘河水利樞紐、央瑪取水樞紐將對魚類遷移形成阻隔,導致生境片段化,尤其對裂腹魚類影響較大;湘河水庫下游河段水文情勢變化影響下游3處魚類産卵場,低溫水下泄等也將對魚類産生不利影響。
(三)對陸生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工程將佔用和破壞部分陸生植被,導致部分陸生野生動物生境受損,施工噪聲和人為捕殺等將可能對陸生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西藏雅魯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頸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日喀則片區與工程下游部分灌區重疊,主要保護對象為國家I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黑頸鶴。每年10月中、下旬,黑頸鶴遷至保護區及周邊越冬,以保護區內及周邊區域農田的青稞、小麥等為主要食物,以雅魯藏布江及湘河河口寬闊區域的河心島、沙洲、沙地為其主要夜宿地,次年3月中、下旬遷離。工程施工期間,保護區周邊的施工活動可能對越冬黑頸鶴産生驚擾影響。保護區內灌區渠道均保持現狀,與保護區外的新建和升級改造渠道相銜接,在湘河水庫下泄水量不足的情況下,灌溉水量可能受到影響,從而可能對黑頸鶴食物來源産生影響。
三、減緩項目建設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落實水資源保護措施。貫徹“先節水後調水,先治污後通水,先環保後用水”原則,優先保障河道生態需水和保護區生態補水,強化灌區節水,盡可能減少河道引水量,節省出的水資源量應優先用於增加下游河道生態用水。
(二)保障生態流量下泄。制定湘河水利樞紐及央瑪取水樞紐生態調度方案,嚴格落實生態流量下泄措施。湘河水利樞紐5月下旬至6月上旬、6月中旬至9月、10月至次年5月中旬分別下泄不低於23.3立方米/秒、35立方米/秒、10立方米/秒的生態流量,蓄水期間通過臨時生態供水旁通管下泄生態流量,運作期通過機組發電、生態流量泄放管下泄生態流量。央瑪取水樞紐通過溢流壩,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6月中旬至9月、10月至次年5月中旬分別下泄不低於27.6立方米/秒、41.4立方米/秒、11.9立方米/秒的生態流量。在每年6月下旬、7月中旬各進行一次生態調度,湘河水利樞紐、央瑪取水樞紐按照天然來流量下泄,以滿足魚類産卵的水文過程需求。在湘河水利樞紐和央瑪取水樞紐的壩下建設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
(三)落實低溫水減緩等措施。採用11層疊梁門分層取水措施,減緩低溫水不利影響,在庫區、壩前及壩下設置水溫監測系統。水庫蓄水前開展庫底環保清理,蓄水初期強化水環境保護。運作期,加強對庫周污染源的控制,禁止在庫區開展水産養殖。協調相關單位,在水庫、輸水渠道等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四)強化魚類棲息地保護。將湘河水利樞紐庫尾以上甲措藏布約103公里河段、拉布藏布約97公里河段以及湘河干流工程壩下至河口69公里河段作為魚類棲息地進行保護,不再進行開發。你中心應豎立明顯標誌,明確保護河段範圍;儘快制定棲息地保護管理規劃,落實各項保障措施,強化管理和保護。
(五)落實過魚設施建設等其他魚類保護措施。在湘河水利樞紐壩址右岸建設豎縫式魚道,在央瑪取水樞紐右岸建設魚坡、左岸建設魚梯,為裂腹魚等魚類提供通道。下階段做好生態學及水工模型實驗,優化細化過魚方案,開展專題設計。工程初期蓄水及運作期,每年放流尖裸鯉、拉薩裂腹魚、異齒裂腹魚、巨須裂腹魚、雙須葉須魚、黑斑原鮡等魚類。
(六)加大對保護區的生態保護力度。結合西藏雅魯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頸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修復需求,發揮本工程生態補水功能。協助有關單位加強保護區內灌區管理,優化保護區內土地配置和現有灌區種植結構,加強雅魯藏布江、湘河河道兩岸食源地建設,增加青稞種植面積,採取對保護黑頸鶴有利的農業耕作方式,保障黑頸鶴及其他動物食物來源。優化施工時間,灌區工程施工應避開黑頸鶴越冬的10月至次年3月,儘量減少施工活動對黑頸鶴的干擾。開展施工期和運作期黑頸鶴種群及生物行為觀測。
(七)嚴格落實陸生生態保護措施。優化施工佈置,強化施工管理,規範施工行為,嚴格限制施工範圍,減少植被破壞。施工前,做好表土剝離並妥善堆存;施工過程中,採取工程、植物和臨時防護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結束後,及時對施工跡地進行生態修復,植物應儘量選用當地物種。在灌區渠道設置必要的動物活動通道,減緩對小型獸類和爬行動物的阻隔影響。
(八)落實施工期廢(污)水、噪聲、揚塵等污染防治和生活垃圾處理措施。其中,廢(污)水經處理後回用或綜合利用。採取優化施工工藝、灑水抑塵等措施,防治揚塵污染。採取合理選擇爆破時間、減少鳴笛等措施控制噪聲污染。配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運並妥善處置,危險廢物依法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做好移民安置環境保護工作。
四、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
(一)在開展可行性研究工作時,應將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納入可行性研究報告。落實環境保護設計合同,同步進行環境保護總體設計、招標設計和技術施工設計。開展環境保護工程招標,將環境保護工程施工納入工程建設合同中。
(二)蓄水前應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水庫蓄水及運作期生態調度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棲息地保護管理規劃、過魚設施、庫底環保清理報告等應作為主要驗收內容,驗收合格後方可蓄水。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三)建立內部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明確人員和環境保護責任。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針對生態調度、低溫水減緩、棲息地保護、過魚、增殖放流等措施的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進一步優化環境保護措施。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後運作3至5年,應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我部委託環境保護部西南督察局和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監督管理工作。你中心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西南督察局、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以及日喀則市環境保護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日常監督檢查。
環境保護部
2017年12月21日
抄送: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水利廳,日喀則市環境保護局,中國電建集團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環境保護部西南督察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7年12月2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