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海洋工程是指以開發、利用、保護、恢復海洋資源為目的,並且工程主體位於海岸線向海一側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因此需要根據建設項目主體建設位置,以及與海岸線的位置關係,判斷是否為海洋工程。涉及海洋工程的建設項目,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中“五十四、海洋工程”有關規定,確定環評類別。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涉海評價等級應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海洋生態環境》(HJ1409-2025)有關規定確定。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生態影響類)(試行)》及相關技術標準要求編制,涉及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應開展專項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