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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下列海洋工程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由國家海洋主管部門核準……(四)潮汐電站、波浪電站、溫差電站等海洋能源開發利用工程……”。海洋能源開發利用工程(如海上風電、海上光伏)由哪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
2025-09-15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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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管海域的全部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由生態環境部審批。位於省管海域的列入《生態環境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9年本)》的項目環評文件由生態環境部審批。地方事權的項目環評由沿海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依法依規確定審批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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