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

當前位置:首頁 > 互動交流 > 常見問題

區域削減與總量指標關係?

2025-09-15

2025-09-15
分享到:
[列印] 字號:[大] [中] [小]
在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有關負責人就《關於加強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區域削減措施監督管理的通知》答記者問中,對區域削減措施與總量指標關係進行了解答,重大建設項目現階段既要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提出的主要污染物區域削減要求,又要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區域削減措施完成後,由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完成的削減措施和減排量使用情況形成管理臺賬,與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管理制度進行銜接。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