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591個縣域中,生態環境品質為“優”“良”“一般”“較差”和“差”的縣域分別有564個、1034個、708個、262個和23個。“優”和“良”的縣域佔國土面積的45.1%,主要分佈在秦嶺淮河以南及東北的大小興安嶺和長白山地區;“一般”的縣域佔24.3%,主要分佈在華北平原、東北平原中西部、內蒙古中部、青藏高原等地區;“較差”和“差”的縣域佔30.6%,主要分佈在內蒙古西部、甘肅中西部、西藏西部和新疆大部。
2014年全國縣域生態環境品質分佈示意圖
在生態系統多樣性方面,中國具有地球陸地生態系統的各種類型,其中森林類型212類、竹林36類、灌叢113類、草甸77類、荒漠52類。中國淡水生態系統複雜,自然濕地有沼澤濕地、近海與海岸濕地、河濱濕地和湖泊濕地等4大類。近海海域有黃海、東海、南海和黑潮流域4個大海洋生態系統,分佈濱海濕地、紅樹林、珊瑚礁、河口、海灣、瀉湖、島嶼、上升流、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以及海底古森林、海蝕與海積地貌等自然景觀和自然遺跡。還有農田生態系統、人工林生態系統、人工濕地生態系統、人工草地生態系統和城市生態系統等人工生態系統。
在物種多樣性方面,中國擁有高等植物34792種,其中苔蘚植物2572種、蕨類2273種、裸子植物244種、被子植物29703種。此外,幾乎擁有溫帶的全部木本屬。中國約有脊椎動物7516種,其中哺乳類562種、鳥類1269種、爬行類403種、兩棲類346種、魚類4936種。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珍稀瀕危野生動物共420種,大熊貓、朱鹮、金絲猴、華南虎、揚子鱷等數百種動物為中國所特有。已查明真菌種類10000多種。
在遺傳資源多樣性方面,中國有栽培作物528類1339個栽培種,經濟樹種達1000種以上,中國原産的觀賞植物種類達7000種,家養動物576個品種。
截至2015年底,全國共建立各種類型、不同級別的自然保護區2740個,總面積約14703萬公頃;其中陸地面積約14247萬公頃,佔全國陸地面積的14.8%。國家級自然保護區428個,面積9649萬公頃,約佔國土面積的10.0%。
2015年全國各省(區、市)自然保護區情況
2015年全國不同類型自然保護區情況
類型 |
數量(個) |
面積(公頃) |
森林生態 |
1423 |
31723950 |
草原草甸 |
41 |
1654155 |
荒漠生態 |
31 |
40054288 |
內陸濕地 |
378 |
30823440 |
海洋海岸 |
68 |
715830 |
野生動物 |
525 |
38725859 |
野生植物 |
156 |
1787537 |
地質遺跡 |
85 |
993776 |
古生物遺跡 |
33 |
549557 |
合計 |
2740 |
147028392 |
海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截至2015年底,共建有國家級海洋自然/特別保護區68個,保護對象200余種。在35個保護區開展了保護對象監測,紅樹植物、海岸沙丘、貝殼堤以及海洋和海岸生態系統等類型的保護對象基本保持穩定,珊瑚和文昌魚等類型的保護對象下降趨勢得到減緩。
重要濱海濕地 監測的河口生態系統均呈亞健康狀態。80%的河口生態系統海水呈富營養化狀態,浮游植物密度偏高。蘇北淺灘灘塗濕地生態系統呈亞健康狀態。部分區域海水中營養鹽含量劣于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大型底棲生物密度和生物量異常偏高。廣西北海和北侖河口紅樹林生態系統均呈健康狀態。近5年來,紅樹林生態系統總體保持健康狀態,紅樹林面積和群落類型基本穩定,紅樹林底棲生物密度和生物量保持較高水準。
截至2015年底,全國風景名勝區面積約佔國土面積的2.0%。其中,國家級風景名勝區225處,總面積約10.4萬平方千米;省級風景名勝區737處,總面積約9.2萬平方千米。
第五次全國荒漠化和沙化監測結果顯示,截至2014年,全國荒漠化土地面積261.16萬平方千米,沙化土地面積172.12萬平方千米。與2009年相比,5年間荒漠化土地面積凈減少12120平方千米,年均減少2424平方千米;沙化土地面積凈減少9902平方千米,年均減少1980平方千米。自2004年以來,全國荒漠化和沙化狀況連續三個監測期“雙縮減”,呈現整體遏制、持續縮減、功能增強、效果明顯的良好態勢,但防治形勢依然嚴峻。
【加快推進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印發《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技術指南》,全國31個省(區、市)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有28個省(區、市)將生態紅線劃定工作列入2015年度政府工作任務,多數省份形成初步劃定方案。印發《關於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試點工作的通知》,江蘇、湖北、重慶、海南等省(市)啟動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試點,推動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制度體系。
【建立國家公園體制】完成《國家公園體制研究報告》,通過對全國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和管理現狀、存在的問題及成因進行梳理分析,借鑒國際經驗和教訓,提出了“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其他各類保護地”構成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和中國國家公園組建方案。建立了國家公園工作協調機制,印發《建立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指導北京、吉林、黑龍江、浙江、福建、湖北、湖南、雲南和青海9個省(市)開展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工作。印發《三江源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
【自然保護區綜合管理】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涉及自然保護區開發建設活動監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加強對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監管。對400多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開展人類活動遙感監測與實地核查,對12個保護區進行了重點執法檢查,對7個問題較嚴重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所在地政府、省級保護區行業主管部門及保護區管理局進行了約談。調整了6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範圍。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數量已達492個,初步構建了覆蓋各海區和內陸主要江河湖泊的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網路。
【生物多樣性保護】完成了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的邊界核定工作,發佈了《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範圍》。完成了《中國生物物種名錄2015年版》。對全國除海洋魚類外的4357種脊椎動物受威脅狀況進行了全面評估,完成《中國生物多樣性紅色名錄—脊椎動物卷》。評估結果顯示,中國脊椎動物屬於滅絕等級(EX)的有4種,野外滅絕等級(EW)的有3種,區域滅絕等級(RE)的有10種,極度瀕危等級(CR)的有185種,瀕危等級(EN)的有288種,易危等級(VV)的有459種,近危等級(NT)的有598種,無危等級(LC)的有1869種。
【風景名勝區綜合管理】截至2015年底,已完成225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資源保護情況的衛星遙感動態監測,實現了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實施和資源保護狀況監測全覆蓋。對78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綜合執法情況進行了檢查,並對8處檢查不達標的風景名勝區進行了通報,責令限期整改。制定了《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評估和監督檢查辦法》,將11處資源破壞嚴重、保護管理不力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列入瀕危名單,給予黃牌警告,重點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力的依法追究有關主管人員法律責任。
【濕地保護】中央預算內投資2.37億元,實施濕地保護工程項目48個。安排中央財政資金16億元,實施濕地補貼項目336個,其中,開展濕地生態效益補償試點20處,落實退耕還濕試點任務11.5萬畝。開展京津冀地區19處重要濕地生態系統健康、功能和價值評價。新批國家濕地公園(試點)137處,驗收試點國家濕地公園46處,新增濕地保護面積34.5萬公頃。建立了國家濕地公園數據庫。新指定安徽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廣東南澎湖列島海洋生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甘肅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為國際重要濕地。
【外來入侵物種監測和防控】開展國家重點管理和區域性危害嚴重外來入侵物種調查摸底工作,進一步充實完善中國外來入侵物種數據庫。利用衛星遙感技術,對全國11個省20個重點湖泊(水庫)外來入侵水生植物的擴散蔓延進行監測。全國有30個省(區、市)開展外來入侵物種滅毒除害行動,集中在四川金堂縣、內蒙古科右前旗、江蘇泰州市三地開展水花生和少花蒺藜草滅除活動。建設水花生天敵繁育試點示範基地、少花蒺藜草防控示範區、紫莖澤蘭擴散蔓延阻截帶等,為外來入侵物種綜合防控工作的全面推進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015年9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方針,立足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和新的階段性特徵,以建設美麗中國為目標,以正確處理人與自然關係為核心,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為導向,保障國家生態安全,改善環境品質,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方案》指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理念為“六個樹立”: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樹立發展和保護相統一的理念,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樹立自然價值和自然資本的理念,樹立空間均衡的理念,樹立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堅持“六個原則”:堅持正確改革方向,堅持自然資源資産的公有性質,堅持城鄉環境治理體系統一,堅持激勵和約束並舉,堅持主動作為和國際合作相結合,堅持鼓勵試點先行和整體協調推進相結合。提出到2020年,構建起由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空間規劃體系、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環境治理體系、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體系、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八項制度構成的産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並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推進生態文明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走向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總體部署,國家打出“1+6”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組合拳”,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1”就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6”包括《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方案》《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試點方案》《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試點方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建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機制,作為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督促地方黨委和政府認真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切實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
《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方案》要求全面設點,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全國聯網,實現生態環境監測資訊整合共用;自動預警,科學引導環境管理與風險防範;依法追責,建立生態環境監測與監管聯動機制;健全生態環境監測制度與保障體系。到2020年,全國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基本實現環境品質、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各級各類監測數據系統互聯共用,監測預報預警、資訊化能力和保障水準明顯提升,監測與監管協同聯動,初步建成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資訊共用的生態環境監測網路,使生態環境監測能力與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相適應。
《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試點方案》提出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試點的主要目標,是探索並逐步完善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制度。審計涉及的重點領域包括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以及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大氣污染防治等領域。要對被審計領導幹部任職期間履行自然資源資産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進行審計評價,界定領導幹部應承擔的責任。
《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規定,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負總責,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成員承擔主要責任,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工作部門、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的有關工作部門及其有關機構領導人員按照職責分別承擔相應責任;明確了追究相關地方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成員、政府有關領導成員、政府有關工作部門領導成員責任的各類情形。黨委及其組織部門在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選拔任用工作中,應當按規定將資源消耗、環境保護、生態效益等情況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在生態環境和資源方面造成嚴重破壞負有責任的幹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轉任重要職務。
《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試點方案》提出通過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推動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的自然資源統計調查制度,努力摸清自然資源資産的家底及其變動情況,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有效保護和永續利用自然資源提供資訊基礎、監測預警和決策支援。按照本方案要求,試編出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對完善自然資源統計調查制度提出建議,為制定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編制方案提供經驗。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對今後一個時期中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做出了全面規劃和部署。一是明確總體要求和目標。確定2015-2017年選擇部分省份開展試點工作,2018年起在全國試行,到2020年,力爭初步構建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範、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二是明確試點原則。提出“依法推進,鼓勵創新;環境有價,損害擔責;主動磋商,司法保障;資訊共用,公眾監督”的試點原則。三是提出適用範圍。適用於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導致的生態環境要素及功能的損害,即生態環境本身的損害。涉及人身傷害、個人和集體財産損失以及海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分別適用《侵權責任法》和《海洋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不適用於本《方案》。四是明晰試點內容。提出8項試點內容:確定賠償範圍,明確賠償義務人,確定賠償權利人,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機制,完善相關訴訟規則,加強賠償和修復的執行和監督,規範鑒定評估,加強資金管理。五是強調保障措施。要求試點地方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試點實施意見;加強國家有關部門對試點的業務指導;加快建設國家技術體系;加大經費和政策保障;推動資訊公開和鼓勵公眾參與。
2015年,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指示精神,按照《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方案》的要求,開展了環境監測體制改革方案研究。
印發《關於支援環境監測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環境監測體制改革思路。按照“誰考核、誰監測”原則,理順國家環境監測管理體系,在大氣、水、土壤方面形成國家環境監測直管網。到2018年,全面完成國家監測站點及國控斷面的上收工作,國家直管的大氣、水、土壤環境品質監測網建立健全;省內環境品質監測體系有效建立,同國控監測數據相互印證、互聯互通;環境監測市場化改革邁向深入,第三方託管運營機制普遍實行,環境監測效率大幅度提升;陸海統籌、天地一體、資訊共用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不斷完善,環境監測能力同生態文明建設要求更相適應。
印發《國家生態環境品質監測事權上收實施方案》,細化分解環境監測體制改革實施的範圍、步驟與運作管理方式。明確提出國家環境監測事權上收範圍為338個地級以上城市的1436個城市站、96個區域站(農村站)和16個背景站組成的國家環境空氣品質監測系統,2767個地表水國控斷面(點位)、300個國家地表水自動監測站和419個近岸海域水質點位組成的國家水環境品質監測系統,由20000個一般點位和15000個風險點位組成的國家土壤環境品質監測系統,由生態狀況綜合監測與評價、地面生態定位監測和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品質監測評價與考核專項工作組成的國家生態監測系統。國家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事權為制定污染源監測標準和規範,重點排污單位污染源監測資訊公開(含企業自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對重點排污單位進行抽測,對地方污染源監督性監測開展品質檢查。國家環境監測事權運作方式為中央財政全額保障國家網的建設、運作、維護、質控、數據傳輸和數據應用等。計劃到2018年底,中央和地方監測事權全面厘清,基本實現國家網路、國家建設、國家監測、國家考核,國家環境監測品質管理與品質控制水準顯著提升,行政干擾得到遏制,達到基本説清全國環境品質狀況,基本滿足人民群眾對環境監測資訊知情訴求,基本滿足生態文明建設監測技術支撐要求,為環境品質總體改善提供有力支撐。
2015年,環境一號A、B衛星運作狀況正常,環境應用系統服務能力穩步提升。持續開展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三大重點區域灰霾及全國秸稈焚燒、北方地區沙塵、氣溶膠等遙感監測,新增顆粒物、污染氣體、秸稈焚燒夜間監測等遙感監測業務;持續開展重點湖庫藍藻水華、富營養化、核電站溫排水、溢油、赤潮等遙感監測,拓展面源污染、飲用水水源地、近岸海域環境遙感監測,新增城市水環境、河流斷流情況等遙感監測業務;持續開展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資源開發和生態破壞、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跨界流域生態等遙感監測與評估,新增自然保護區生態足跡、生態承載力、生態資産遙感監測與評估等業務;持續開展工業集聚區大氣污染源監察、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品質考核等環境監管遙感應用,以及核安全監管、環評與規劃遙感應用;高效開展環境應急遙感監測與應用,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週年紀念活動空氣品質保障、冬季重污染天氣應急、騰格裏沙漠工業排污監測、甘肅尾礦庫泄漏引發跨省水污染應急等重大工作中提供了關鍵性支撐。
2015年,通過衛星遙感、環境監測、無人機、統計調查、現場核查等多種技術手段,對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556個縣域生態環境狀況進行了監測、評價與考核(2015年新增的44個縣域只進行生態環境品質現狀評估,其中海南三沙市無數據,不參與2015年現狀評估)。
2015年,生態環境“脆弱”的縣域有68個,佔12.3%,集中在防風固沙和水源涵養類型區;“一般”的有170個,佔30.6%,集中在水源涵養和水土保持類型區;“良好”的有317個,佔57.1%,集中在水源涵養和生物多樣性維護類型區。與2014年相比,生態環境品質“變好”的縣域有103個,佔20.1%;“基本穩定”的有344個,佔67.2%;“變差”的有65個,佔12.7%。
(受數據收集時間所限,生態環境品質評價較其他環境要素滯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