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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範十條

  第一條  關愛生態環境。及時了解生態環境政策法規和資訊,學習掌握環境污染治理、生物多樣性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科學知識和技能,提升自身生態文明素養,牢固樹立生態價值觀。

  第二條  節約能源資源。拒絕奢侈浪費,踐行光碟行動,節約用水用電用氣,選用高能效家電、節水型器具,一水多用,合理設定空調溫度,及時關閉電器電源,多走樓梯少乘電梯,紙張雙面利用。

  第三條  踐行綠色消費。理性消費、合理消費,優先選擇綠色低碳産品,少購買使用一次性用品,外出自帶購物袋、水杯等,閒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贈。

  第四條  選擇低碳出行。優先步行、騎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用交通工具,家庭用車優先選擇新能源汽車或節能型汽車。

  第五條  分類投放垃圾。學習並掌握垃圾分類和回收利用知識,減少垃圾産生,按標識單獨投放有害垃圾,分類投放其他垃圾,不亂扔、亂放。

  第六條  減少污染産生。不露天焚燒垃圾,少燒散煤,多用清潔能源,少用化學洗滌劑,不隨意傾倒污水,合理使用化肥農藥,不用超薄農膜,避免噪聲擾鄰。

  第七條  呵護自然生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積極參與義務植樹,不購買、不使用珍稀野生動植物製品,拒食珍稀野生動植物,不隨意引入、丟棄或放生外來物種。

  第八條  參加環保實踐。積極傳播生態文明理念,爭做生態環境志願者,從身邊做起,從日常做起,影響帶動其他人參加生態環境保護實踐。

  第九條  參與環境監督。遵守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義務,積極參與和監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勸阻、制止或曝光、舉報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和浪費糧食的行為。

  第十條  共建美麗中國。堅持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與工作方式,自覺做生態文明理念的模範踐行者,共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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