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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做法 | 山東做好入河排污口與流域標準“融合”文章

2023-11-09

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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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河排污口是連接水裏和岸上的關鍵節點,是污染物進入環境水體的最後關口。以往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一般根據執行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向排污單位提出入河污染物排放濃度和總量限值要求。其優點是能夠實現排污單位治污目標的可達、可控,缺點是沒有真正銜接受納水體的水質改善需求。
  山東作為北方嚴重缺水地區,平均水資源總量僅佔全國1%左右,嚴峻的水生態環境形勢決定了必須管牢、管好入河排污口,牽住水環境治理的“牛鼻子”。近年來,山東省在入河排污口“查、測、溯、治”的基礎上,增加了“管”這一環節,重點做好入河排污口與流域標準的“融合”文章,真正做到“站在水裏看岸上”,通過流域標準把水質改善的壓力傳導給排污單位,打通“受納水體—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單位”全鏈條管理路徑。
  流域協同,統一管理
  山東省將全省劃分為南四湖東平湖、沂沭河、小清河、海河、半島五大流域,按照流域特點和環境管理需求,分別制定《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取消了高污染行業的“排污特權”,實現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環評、統一監測、統一執法。這項工作的一大亮點,就是基於水質改善目標確定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並依據入河排污口所在區域提出分區管控要求,凸顯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原則,也更加符合以水生態環境品質為核心的管理需求。
  空間關聯,更加精準
  通過將入河排污口排放限值要求與流域標準“融合”,從空間上把排污單位的排放管控要求,與相關入河排污口和受納水體進行了關聯。一方面,將流域標準中對排污單位提出的排放限值要求,通過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和監督管理,轉化為對入河排污口的管理要求;另一方面,流域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確定,已經考慮了當地水質改善目標,排放限值的執行必然會有效推動水質持續改善這一目標的達成。
  目標導向,更加科學
  山東省流域排放標準中的排放限值,是根據水環境品質改善目標值,經過科學論證的經驗系數、調查數據,反推出對排污單位污染物管控要求,並採用稀釋倍數法、污染物綜合消減系數法等方法綜合確定。相比于單純考慮岸上污染源的經濟技術可行性,基於水質目標反推確定的排放限值更加科學合理,也更加有利於水體水質改善。此外,流域排放標準中也進一步明確,根據入河排污口所在區域而非排污單位所在區域,確定重點保護區域或一般保護區域的分區管控排放限值,這一規則也更加突出了以水生態環境目標為導向的原則。
  依法監管,更具效力
  當前,入河排污口監管過程中較為突出的瓶頸之一是缺乏排放標準作為監管依據。在實際工作中,即使監測發現入河排污口水質出現異常或者不滿足環境管理需求,也難以直接實施執法處罰。山東省通過流域排放標準的法律強制效力,賦予了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對排污單位及其入河排污口實施監管的權力,向排污單位進一步明確了入河排污口的管理要求,有利於推動壓實與入河排污口相關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産經營者的主體責任。
  據測算,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實施以來,入河污染物排放得到了較好控制,山東省重點河湖主要水污染物指標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分別下降了18.8%和59.0%。2022年,山東省國控地表水考核斷面優良水體比例達到83.0%,首次突破80%大關,較國家下達的年度目標提高15.7個百分點,V類及以下水體連續兩年保持清零,水生態環境品質達到有環境監測記錄以來的最好水準。
  供稿 | 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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