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我市公佈了第三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十大典型案例”,旨在全面展示重慶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成效,總結提煉行之有效、可供借鑒推廣的經驗做法,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範引導作用。
2020年,重慶市率先在全國開展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十大典型案例”徵集活動,累計選樹培育典型案例30件。
此次發佈的10個典型案例,涵蓋超標排放污染物、違法傾倒固體廢物、非法侵佔長江岸線、非法捕撈水産品、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以及違法傾倒建築垃圾等類型,在跨省協作辦案、規範簡易評估、多元化賠償、損害替代修復、賠償義務人擴展、環境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銜接等方面進行了探索實踐,為重慶市持續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較好的實踐經驗。
探索多元化責任承擔方式
賠償義務人無法履行賠償義務該如何辦理?
2024年3月,位於銅梁區的重慶某勘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鑽井平臺返排液暫存池液位計發生故障,導致返排液外溢污染周邊農田。
經鑒定評估,該案造成生態環境損害價值量化金額484萬餘元。該案採用“環境修復+資金賠償”的方式履行賠償責任,賠償義務人自行修復受損生態環境,但無法按期繳納生態損害賠償金,經兩次磋商,其股東自願代為繳納生態損害賠償金339萬餘元,為探索進一步擴大賠償義務人範圍提供立法參考。
江北區辦理的“熊某盜竊汽車三元催化器污染大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為重慶市首例機動車尾氣污染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
該案聚焦大氣污染突出問題,對熊某盜取租賃車輛三元催化器,導致租賃車輛因三元催化器缺失和損壞致使汽車尾氣超標直排造成大氣污染,依據相關事實與具體情況,合理拓展了賠償義務人的主體範圍,同步追究熊某盜竊罪刑事責任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嚴厲打擊污染大氣環境的違法行為。人民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中主動調解,合理制定分期賠付方案,“法、理、情”相結合,促成熊某自願履行賠償責任。
環境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有效銜接
“主動磋商、司法保障”是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則。
2019年1月,東營某物流有限公司一輛行車制動不合格的柴油運輸車,在梁平區梁山街道境內渝萬高速萬州至梁平方向金竹林隧道出口100米處,由於制動失靈衝出緊急避險車道,導致28.98噸柴油泄漏,造成面積約4441.8m2的12塊農田(梯田)受到污染。
經鑒定評估,此次交通事故次生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量化數額為96萬餘元。因賠償義務人不同意磋商,梁平區生態環境局依法向市二中院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該案落實環境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銜接機制,市檢二分院全程參與索賠工作,作為支援起訴人出庭應訴,經市高法院終審判決,確保賠償責任履行到位。
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無法修復的,應該如何做好生態環境替代修復“後半篇文章”?
沙坪壩區辦理的“重慶某發動機有限公司超標排放廢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給出了答案。
該案積極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替代修復基地建設,與檢察機關共建生態修復示範基地,配套建設50畝生態修復試驗田和生態增殖放流示範點,對市民採取全開放模式進行生態環境修復展示宣傳和警示教育,大力提升區域生態環境修復實效。
川渝協作多部門聯合辦案
跨省辦案是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的重點難點之一。
2022年5月,經重慶市北碚區、合川區公安機關查實,2021年6月至案發,四川省德陽市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楊某郎,利用仲介人員龍某江提供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虛假處置資質,將四川省遂寧市某新能源有限公司産生的約3.4萬噸壓濾污泥,非法傾倒至合川區南津街臨渡村和銅溪鎮紗帽村,造成生態損害價值量化數額為1032萬餘元。
該案為合川區首例跨省非法轉移傾倒工業固體廢物案,川渝兩地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加強監督指導,地市級生態環境、檢察、公安等相關部門提前介入、協同配合,聯合開展調查、磋商、訴訟,為共建川渝地區跨區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協同辦理機制提供了借鑒參考。
簡易鑒定評估提高辦案質效
2024年5月,雲陽縣農業農村委通過行刑銜接資訊共用平臺線索篩查,發現賀某等4人在雲陽縣路陽鎮南海村8組渠馬河黃泥溝水域非法電捕魚。
2021年4月,武隆區林業局接到區公安局移送線索,黃某禮在未辦理採伐手續的情況下擅自採伐國家一級保護植物紅豆杉樹。
此兩案損害事實簡單、責任認定無爭議、損害後果較小,採取綜合認定和委託專家出具評估意見的簡易鑒定評估方式,及時開展增殖放流、紅豆杉樹苗補植,有效修復了受損害生態環境,減輕賠償義務人負擔,提高辦案時效。
重慶市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移交的某綜合碼頭非法侵佔長江岸線400余米,經專家評估,受損地塊生態環境損害價值量化金額為21萬餘元。
豐都縣水利、交通、生態環境等多部門協作,形成有效互動機制,推動賠償義務人在拆除原有建築物整改的同時,同步開展生態環境復綠修復並通過專家驗收評估,實現受損生態環境及時恢復。
自重慶市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以來,累計啟動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1400余件,涉案賠償金額約3.9億元。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檢察公益訴訟銜接。按照“應篩盡篩、應賠盡賠、應修盡修”要求,建立重大案件線索督辦機制,實施案件清單化臺賬化管理,共建生態環境修復基地,嚴格追究相關責任者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重慶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十大典型案例”(第三批)
東營某物流有限公司運輸車輛柴油泄漏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重慶某勘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鑽井平臺反排液泄漏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中石化某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環保技術服務公司違法傾倒固體廢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重慶某建材集團有限公司非法侵佔長江岸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四川省遂寧市某新能源電池材料有限公司等違法傾倒固體廢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重慶某發動機有限公司超標排放廢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賀某等4人非法捕撈水産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熊某盜竊汽車三元催化器污染大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中鐵隧道集團某分公司違法佔用土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黃某禮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來源: 新重慶-重慶日報 首席記者 陳維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