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陜西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實施細則》,持續深化我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2025年7月下旬至9月上旬,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人民檢察院對11個市區開展督導幫扶工作。督導幫扶組採取“座談交流+專題培訓+案卷評查”方式,圍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規範辦理、部門協同聯動、檢察公益訴訟銜接等7個方面進行督幫。
督導幫扶組肯定了各市區在制度落實和案件辦理中取得的成效,通過認真篩查案件線索、積極開展“一案雙查”、持續跟進積案辦理,有效提高了案件篩查率、啟動率和辦結率,讓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成為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困局的有力舉措。
督導幫扶組與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職責的市、縣有關部門座談交流,實地查看補植復綠、增殖放流等5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抽取41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卷開展評查檢查,指出並糾正案件填報系統問題35個,指導督促4個生態損害賠償積案辦理,現場解答疑難問題18個,挖掘典型案例5個,對各市區成員單位負責生態損害賠償工作的200余名業務骨幹進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進展報送系統填報培訓。各市檢察院和省秦嶺南麓地區檢察院、省關中平原地區檢察院、省陜北高原地區檢察院交流了近年來生態損害公益訴訟相關案件辦理情況及銜接意見,各市區生態環境局彙報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情況。
督導幫扶組要求,各市區要強化制度體系建設,持續落實“一案雙查”要求,拓寬案件線索篩查渠道,加快磋商訴訟進程;要深化司法銜接,建立線索移送和協同辦理機制,邀請法院、檢察院等司法機關參與鑒定、評估、磋商、賠償關鍵環節,進一步強化司法保障;要構建協同格局,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工作銜接,與其他責任部門一道聚焦重點、形成合力;要提升修復質效,以生態修復成效為導向,推行替代修復、異地修復、勞務代償等多元方式,提高環境治理水準;要加大案件線索篩查,實現應賠盡賠、提質增效,確保圓滿完成“十四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任務。
本次督導幫扶工作由省生態環境廳法規與標準處&&,省人民檢察院生態環境檢察部、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司法鑒定中心相關負責同志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