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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生同志簡介
  一、基本資訊
  李海生,男,漢族,1964年8月生,河北玉田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二級研究員,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二、任職情況
  曾先後擔任原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副主任、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司副司長、環境工程評估中心主任、國際合作司司長、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黨委書記、院長。
  現任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北京市人民政府參事,獲中華國際科學交流基金會傑出工程師獎,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特邀顧問,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常務理事、首屆會士,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首席科學家,兼任國家大氣、長江、黃河聯合研究中心主任。
  三、工作成果
  長期致力於我國環境影響評價與工程環境管理的理論方法、政策制度與實踐創新。創建了大規模開發建設活動“決策源頭調佈局—發展過程式控制強度—累計涌現協同治”的複合性污染控制理論方法與技術體系,主持制定導則標準 13 項,&&制定我國首部《環評法》草案,主持撰寫環評教材,再版15次,發行8萬餘冊,推動我國環評隊伍專業化。探索建立“1+X”生態環境科技攻關新型舉國體制機制,並應用於京津冀、長江、黃河等國家重大戰略區域。
  帶領團隊獲中央和國家機關“五一勞動獎狀”、全國工人先鋒號等榮譽稱號10項,完成了一個“百千萬”工程,組織全國近千家單位及團隊,超萬名科研人員,深入145個城市,開展多部門融合,多學科交叉的“大兵團”協同攻關,為科技支撐我國污染整體預防和區域生態環境品質快速改善做出突出貢獻。
  四、學術成就
  主持生態環境領域首個總理基金項目“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重點研發計劃項目、973課題、國際合作項目等20余項;授權發明專利、軟著12項,出版專著、譯著27部;發表論文70余篇;主持提出50余項重大政策建議,8項政策建議獲國家領導人批示;在人民日報、科技日報等媒體發表理論文章 15 篇;獲國家環境保護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部級個人嘉獎10次。
  五、宣講主題
  1.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開展環境污染防治,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
  2.中國環境影響評價發展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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