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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事項和依據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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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權責事項

設定依據

1

生態環境執法檢查

【黨中央文件】

《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十二)強化監督管理。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依託相關監管平臺,充分利用大數據、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手段開展動態監控,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開展現場檢查並嚴格依法查處。對生態功能明顯降低的生態環境優先保護單元、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生態環境重點管控單元以及環境品質明顯下降的其他區域,加強監管執法,依法依規推動限期整改。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三)負責監督管理國家減排目標的落實。……監督檢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十二)……組織開展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第一百零四條:國務院有關部門、黃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黃河流域管理機構及其所屬管理機構、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對黃河流域各類生産生活、開發建設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公開黃河保護工作相關資訊,完善公眾參與程式,為單位和個人參與和監督黃河保護工作提供便利。

2.《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權對排放噪聲的單位或者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3.《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第七十九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和長江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和職責分工,對長江流域各類保護、開發、建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破壞長江流域自然資源、污染長江流域環境、損害長江流域生態系統等違法行為。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環境執法機構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有權對從事産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等活動的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進行現場檢查。……
5.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八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對建設項目投入生産或者使用後所産生的環境影響進行跟蹤檢查,對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應當查清原因、查明責任。

6.《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環境執法機構和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權通過現場檢查監測、自動監測、遙感監測、遠紅外攝像等方式,對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進行監督檢查。……
7.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環境執法機構和其他負有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權對從事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進行現場檢查、取樣,要求被檢查者提供有關資料、就有關問題作出説明。

8.《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九條: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和機構,有權對從事影響海洋環境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現場檢查;在巡航監視中發現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時,應當予以制止並調查取證,必要時有權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報告有關部門或者機構處理。……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和機構可以在海上實行聯合執法。
9.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有權對管轄範圍內的排污單位進行現場檢查……第五十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和水量進行監督檢查。
10.《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環境監察機構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權對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進行現場檢查。……

【行政法規】
1.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七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重點排放單位等交易主體、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檢查。

2.《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排污許可的事中事後監管,將排污許可執法檢查納入生態環境執法年度計劃,根據排污許可管理類別、排污單位信用記錄和生態環境管理需要等因素,合理確定檢查頻次和檢查方式……
3.
《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各自的職責對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生産、銷售、使用和進出口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4.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施工、驗收、投入生産或者使用情況,以及有關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確定的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六條:從事畜禽養殖以及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活動,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要求,並依法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部門規章】

《排污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將排污許可證和排污登記資訊納入執法監管數據庫,將排污許可執法檢查納入生態環境執法年度計劃,加強對排污許可證記載事項的清單式執法檢查。……

2

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督檢查

【黨中央文件】

1.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築牢自然生態屏障。……持續推進“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破壞問題監督機制

2.《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六、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二十九)強化生態保護監管……加強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依法加大生態破壞問題監督和查處力度,持續推進“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 監督專項行動……
3.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 的通知》:五、加強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考核……(二十)加強評估考核。組織對自然保護地管理進行科學評估,及時掌握各類自然保護地管理和保護成效情況,發佈評估結果。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六)……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第四條:(七)自然生態保護司(生物多樣性保護辦公室、國家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
【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本行政區域內各類自然保護區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部門規章】
《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辦法》第十二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執法檢查。
執法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項檢查、抽查和專案調查等。

3

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檢查

【黨中央文件】

1.《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堅守生態保護紅線,強化執法監管和保護修復……。()築牢自然生態屏障。……持續推進“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破壞問題監督機制。
2.
《關於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十二)嚴格監督考核。……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生態環境部要按照職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督察和監管,……
3
.《關於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十三)開展定期評價,從生態系統格局、品質和功能等方面,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評價指標體系和方法。定期組織開展評價……評價結果作為生態保護紅線佈局、安排縣域生態保護補償資金和實行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的依據。(十四)強化執法監督。各級環境保護部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生態保護紅線執法監督。建立生態保護紅線常態化執法機制,定期開展執法督查,不斷提高執法規範化水準。及時發現和依法處罰破壞生態保護紅線的違法行為,切實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十五)建立考核機制。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評價結果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開展生態保護紅線保護成效考核……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六)……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第四條:(七)自然生態保護司(生物多樣性保護辦公室、國家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

4

對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海洋石油勘探開發項目和海洋傾廢進行監督檢查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大氣、水、海洋、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第四條:(九)海洋生態環境司。……負責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海洋油氣勘探開發和廢棄物海洋傾倒對海洋污染損害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法律】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
第一條:現行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和工作,《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確定由組建後的行政機關或者劃入職責的行政機關承擔的,在有關法律規定尚未修改之前,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由組建後的行政機關或者劃入職責的行政機關承擔;相關職責尚未調整到位之前,由原承擔該職責和工作的行政機關繼續承擔。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九條: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和機構,有權對從事影響海洋環境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現場檢查;在巡航監視中發現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時,應當予以制止並調查取證,必要時有權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報告有關部門或者機構處理。……
【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主管部門應對海洋傾倒活動進行監視和監督,必要時可派員隨航。傾倒單位應為隨航公務人員提供方便。
【國務院文件】

《國務院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國發〔201817號):一、現行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和工作,《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確定由組建後的行政機關或者劃入職責的行政機關承擔的,在有關行政法規規定尚未修改或者廢止之前,調整適用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由組建後的行政機關或者劃入職責的行政機關承擔;相關職責尚未調整到位之前,由原承擔該職責和工作的行政機關繼續承擔。

5

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的監督檢查

【黨中央文件】
《關於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品質的意見》:(四)各級環境保護、品質技術監督部門依法對環境監測機構負監管責任。各相關部門發現對弄虛作假行為包庇縱容、監管不力,以及有其他未依法履職行為的,依照規定向有關部門移送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的違規線索,依紀依法追究其責任。(十三)嚴肅查處監測機構和人員弄虛作假行為。環境保護、品質技術監督部門對環境監測機構開展“雙隨機”檢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九)……制定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擬訂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七條:
……加強對環境監測的管理。
【國務院文件】
1.
《國務院關於加強品質認證體系建設促進全面品質管理的意見》(國發〔20183號):(十五)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對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和獲證企業、産品的聯動監管。
2.
《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方案》(國辦發〔201556號):(十五)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管。環境保護部依法建立健全對不同類型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及環境監測設備運營維護機構的監管制度,制定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等規定。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大監測品質核查巡查力度,嚴肅查處故意違反環境監測技術規範,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行為。

6

對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的檢查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四條:(十七)……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條:
……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單位的監督管理和品質考核。
【部門規章】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生態環境部定期或者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抽取一定比例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審批部門審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開展復核,對抽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進行編制規範性檢查和編制品質檢查。第二十三條:生態環境部定期或者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通過抽查的方式,開展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情況檢查。省級和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對住所在本行政區域內或者在本行政區域內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編制單位及其編制人員相關情況進行抽查。第二十四條:單位或者個人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舉報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規範性問題、編制品質問題,或者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組織開展調查核實。

7

對民用核安全設備活動的檢查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七)……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第七十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對從事核安全活動的單位遵守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行政法規】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依照本條例規定對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
【部門規章】
《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有權對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8

對民用核材料管制活動的行政檢查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十四)……負責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的監督管理。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第七十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對從事核安全活動的單位遵守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制條例》第六條:國家核安全局負責民用核材料的安全監督……

9

對民用核設施操作人員的行政檢查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十五)……負責核電廠、研究型反應堆、臨界裝置等核設施的核安全、輻射安全、輻射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第七十條:國家建立核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對從事核安全活動的單位遵守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在核設施集中的地區設立派出機構。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派出機構應當向核設施建造、運作、退役等現場派遣監督檢查人員,進行核安全監督檢查。
【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國家核安全局及其派出機構可向核設施製造、建造和運作現場派駐監督組(員)執行下列核安全監督任務:
……(五)考察營運人員是否具備安全運作和執行應急計劃的能力;……第十七條:核安全監督員在執行任務時,憑其證件有權進入核設施製造、建造和運作現場,調查情況,收集有關核安全資料。
【部門規章】
《民用核設施操作人員資格管理規定》第四條: 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批准頒發執照,組織研究堆和後處理設施操作人員執照培訓和考核,對操作人員資格有關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核動力廠操作人員執照培訓和考核。

10

對境外單位民用核安全設備活動的檢查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七)……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十四)……負責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的監督管理。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第七十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對從事核安全活動的單位遵守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行政法規】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根據需要,可以對境外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民用核設施進行的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核安全監督檢查。
【部門規章】
《進口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經註冊登記的境外單位,為境內民用核設施進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時,應當接受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督檢查,如實反映情況,並提供必要資料。

11

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焊接人員資格及相關資格考核活動的檢查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十四)……負責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的監督管理。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第七十條:國家建立核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對從事核安全活動的單位遵守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在核設施集中的地區設立派出機構。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派出機構應當向核設施建造、運作、退役等現場派遣監督檢查人員,進行核安全監督檢查。
【行政法規】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依照本條例規定對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部門規章】
《民用核安全設備焊接人員資格管理規定》第四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焊接人員的資格管理,統一組織資格考核,頒發資格證書,對焊接人員資格及相關資格考核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12

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及相關資格考核活動的檢查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十四)……負責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的監督管理。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第七十條:國家建立核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對從事核安全活動的單位遵守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在核設施集中的地區設立派出機構。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派出機構應當向核設施建造、運作、退役等現場派遣監督檢查人員,進行核安全監督檢查。
【行政法規】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依照本條例規定對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
【部門規章】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管理規定》第四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無損檢驗人員的資格管理,統一組織資格考核,頒發資格證書,對無損檢驗人員資格及相關資格考核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13

對核動力廠、研究堆環境保護的行政檢查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産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第四條:(十五)……負責核電廠、研究型反應堆、臨界裝置等核設施的核安全、輻射安全、輻射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互通資訊,密切配合,對核設施、鈾()礦開發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進行監督檢查。

14

民用核動力廠、研究堆選址、建造、運作的行政檢查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産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第四條:(十五)……負責核電廠、研究型反應堆、臨界裝置等核設施的核安全、輻射安全、輻射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
【法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第七十條:國家建立核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對從事核安全活動的單位遵守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在核設施集中的地區設立派出機構。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派出機構應當向核設施建造、運作、退役等現場派遣監督檢查人員,進行核安全監督檢查。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互通資訊,密切配合,對核設施、鈾()礦開發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進行監督檢查。
【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國家核安全局及其派出機構可向核設施製造、建造和運作現場派駐監督組()執行下列核安全監督任務:……()考察營運人員是否具備安全運作及執行應急計劃的能力……第十七條:核安全監督員在執行任務時,憑其證件有權進入核設施製造、建造和運作現場,調查情況,收集有關核安全資料。

15

對核燃料迴圈設施、放射性廢物處理、貯存及處置設施的核安全監督檢查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産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第四條:(十六)……負責核燃料迴圈設施、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設施、核設施退役項目、核技術利用項目鈾()礦和伴生放射性礦……的核安全、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第六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核安全的監督管理。第七十條:國家建立核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對從事核安全活動的單位遵守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在核設施集中的地區設立派出機構。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派出機構應當向核設施建造、運作、退役等現場派遣監督檢查人員,進行核安全監督檢查。

16

對生態環境部審批的電磁類項目的監督檢查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産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第四條:(十六)……負責……電磁輻射裝置和設施……的核安全、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
【法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第二十三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下列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一)核設施、絕密工程等特殊性質的建設項目;(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三)由國務院審批的或者由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九條:編制有關開發利用規劃、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開發利用規劃,不得組織實施;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行政法規】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施工、驗收、投入生産或者使用情況,以及有關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確定的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部門規章】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附件第161:輸變電工程。

17

對核技術利用單位監督檢查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産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第四條:(十六)……負責……放射性物質運輸的核安全、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互通資訊,密切配合,對核設施、鈾(釷)礦開發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進行監督檢查。

【行政法規】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生産、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18

一類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設計、製造、使用單位的核與輻射安全進行監督檢查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産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第四條:(十六)……負責……放射性物質運輸的核安全、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第七十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對從事核安全活動的單位遵守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行政法規】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和其他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對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監督檢查中發現經批准的一類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設計確有重大設計安全缺陷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停止該型號運輸容器的製造或者使用撤銷一類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設計批准書。第四十七條:監督檢查中發現放射性物品運輸活動有不符合國家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標準情形的,或者一類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製造單位有不符合製造許可證規定條件情形的,應當責令限期整改;發現放射性物品運輸活動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環境造成核與輻射危害的,應當責令停止運輸。

19

核燃料迴圈設施、放射性廢物處理、貯存及處置設施、鈾(釷)礦開發利用、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檢查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産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第四條:(十六)……負責核燃料迴圈設施、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設施、核設施退役項目、核技術利用項目鈾()礦和伴生放射性礦……的核安全、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互通資訊,密切配合,對核設施、鈾(釷)礦開發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進行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人員進行現場檢查時,應當出示證件。被檢查的單位必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為被檢查單位保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對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和部位進行檢查時,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守國家秘密的規定,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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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的檢查

【“三定”規定】
《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産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第四條:(十六)……負責……放射性物質運輸的核安全、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

【行政法規】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和其他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對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實施監督檢查。……第四十五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以及其他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

【部門規章】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對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設計活動進行監督

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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