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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環境日特刊品質篇:效果初顯 仍需攻堅

2016-06-05

201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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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全國地表水國控斷面(點位)水質狀況

廢水中污染物排放狀況

廢氣中污染物排放狀況 陳琛/製圖

  ◆本報記者馬新萍

  去年一年,環境品質有沒有改善?採取了哪些治理措施?哪些見到成效了?環境保護部日前發佈《2015中國環境狀況公報》(以下簡稱公報),對我國目前環境的總體狀況進行了全面盤點。

  環境治理成效初顯

  公報顯示,2015年,全國城市空氣品質總體趨好。全國338個地級以上城市中,有73個城市環境空氣品質達標,佔21.6%;265個城市環境空氣品質超標,佔78.4%。

  而《2014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2014年,全國開展空氣品質新標準監測的161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有16個城市空氣品質年均值達標,145個城市空氣品質超標。

  可以看出,我國2015年開展空氣品質新標準監測的範圍在擴大,從2014年的161個擴大至2015年的338個,達標城市從16個上升至73個,達標城市比例上升4.0個百分點。

  對比兩年的公報數據,2015年PM2.5年均濃度範圍為22微克/立方米-107微克/立方米,平均為55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下降14.1%。

  美國NASA衛星觀測也印證了這一點,觀測到中國東部和中部地區出現了顆粒物的降低趨勢。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珠三角空氣品質改善幅度最大,整個區域全年PM2.5濃度已達標,成為全國率先達標的重點地區。

  這是具有標誌性意義的進步,説明我國可以解決特大城市群在快速發展中的空氣污染難題。

  同時,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也在積極推進,有的領域已呈現出局部改善的趨勢。公報顯示,全國地表水國控斷面(點位)劣Ⅴ類水質斷面從2014年的9.2%降至2015年的8.8%。

  硬舉措彰顯威力

  這些成效的取得離不開國家治理和改善環境的決心與意志,離不開硬舉措的紮實推進和實施。

  一系列數字可以印證這個觀點,在國家層面,2015年,全國共檢查企業177萬家(次),查處各類違法企業19.1萬家,責令關停取締兩萬家、停産3.4萬家、限期改正8.9萬家;環境保護部對33個市(區)開展了環境保護綜合督查,公開約談了15個市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全國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産停産8000多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000多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600多件;各級環保部門罰款42.5億元,比2014年增長1/3多;淘汰2005年底前註冊營運的黃標車126萬輛……

  在地方層面,2015年,浙江省全面完成5100公里黑臭河整治,削減了7個省控劣Ⅴ類水質斷面;江蘇制訂黑臭河道三年整治計劃, 2013年、2014年、2015年連續3年每年治理100條河道,上一年度治理驗收未達標的河道下一年繼續滾動治理;山東實行省會城市群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濟南等7城市統一治污政策、統一治理措施、統一治理標準和時限……

  綜合分析公報中的數據和措施,我們也能發現這樣一個規律,在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領域,由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頒布實施時間最早(2013年9月),相應的,其措施實施時間更長,所以大氣的改善程度也最明顯;《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頒布實施時間次之(2015年4月),其效果也有所顯現。基於此,近日剛剛發佈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也讓我們對其作用和影響有了更多期待。

  再接再厲持續攻堅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我國生態環境品質雖有所改善,但環境問題的複雜性、緊迫性和長期性沒有改變,一些新出現的問題也應該引起重視。

  比如,公報顯示,2015年全國地表水Ⅰ類水質斷面比例同比降低0.6個百分點。

  陳吉寧部長今年4月19日在“展望十三五”系列報告會上就指出,我國水環境狀況明顯呈現兩個特點,一是地表水質狀況呈現“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型態勢,特別差和特別好的水體均在減少。二是主要污染因子出現結構性變化,比較難治理的氨氮、總磷等污染問題日益凸顯,治理更難、投入更大。從全國情況看,地表水總磷超標斷面比例已逼近化學需氧量。

  同時,O3即臭氧污染問題逐漸顯現。公報顯示,O3日最大8小時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數濃度範圍為95微克/立方米-203微克/立方米,平均為150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上升3.4%。

  另外,東部城市和區域PM2.5PM10污染負荷高、北方冬季重污染問題突出、去産能壓力大、城市黑臭水體、地方環保工作壓力傳導不到位、土壤污染總體狀況不容樂觀等問題也不同程度存在。

  這些問題時刻提醒我們,千萬不能有鬆口氣、歇歇腳的想法,需要保持客觀理性,保持戰略定力,持續攻堅,給人民群眾更多在環境品質改善上的獲得感。

  環境狀況公報知多少?

  空氣品質咋樣了?

  【地級以上城市】

  2015年,全國338個地級以上城市全部開展空氣品質新標準監測。監測結果顯示,有73個城市環境空氣品質達標,佔21.6%;265個城市環境空氣品質超標,佔78.4%。

  達標天數比例分析表明,338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19.2%~100%之間,平均為76.7%;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3.3%。超標天數中以PM2.5、O3PM10為首要污染物的居多,分別佔超標天數的66.8%、16.9%和15.0%。

  【新標準第一階段監測實施城市】

  2015年,74個新標準第一階段監測實施城市監測結果顯示,11個城市空氣品質達標,比2014年增加3個;63個城市環境空氣品質超標。

  達標天數比例分析表明,74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32.9%~99.2%之間,平均為71.2%,比2014年上升5.2個百分點,比2013年上升10.7個百分點;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8.8%。

  ●————重要舉措

  【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按照《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考核辦法要求,對各省(區、市)2014年度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考核。修訂出臺《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地方政府責任,大幅提高處罰力度。《大氣十條》22項配套政策全部落實,《大氣十條》要求的25項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全部頒布。

  水變乾淨了嗎?

  【全國地表水】

  2015年,972個地表水國控斷面(點位)覆蓋了七大流域、浙閩片河流、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及太湖、滇池和巢湖的環湖河流共423條河流,以及太湖、滇池和巢湖等62個重點湖泊(水庫)。監測表明,Ⅰ類水質斷面(點位)佔2.8%,比2014年下降0.6個百分點;Ⅱ類佔31.4%,比2014年上升1.0個百分點;Ⅲ類佔30.3%,比2014年上升1.0個百分點;Ⅳ類佔21.1%,比2014年上升0.2個百分點;Ⅴ類佔5.6%,比2014年下降1.2個百分點;劣Ⅴ類佔8.8%,比2014年下降0.4個百分點。

  【全國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

  2015年,全國338個地級以上城市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總量為355.43億噸,服務人口3.32億人。其中,達標取水量為345.06億噸,佔取水總量的97.1%。

  ●————重要舉措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2015年4月,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各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環境保護部印發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編制技術指南》,指導各地制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解落實目標任務,組織簽訂目標責任書;籌備建立全國水污染防治工作協作機制,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珠三角重點區域水污染防治聯動協作機制;建立資訊調度通報機制,編制水污染防治工作簡報。

  排放減少了嗎?

  【廢水中主要污染物】

  2015年,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為2223.5萬噸,比2014年下降3.1%,比2010年下降12.9%;氨氮排放總量為229.9萬噸,比2014年下降3.6%,比2010年下降13.0%。

  【廢氣中主要污染物】

  2015年,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1859.1萬噸,比2014年下降5.8%,比2010年下降18.0%;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為1851.8萬噸,比2014年下降10.9%,比2010年下降18.6%。

  ●————重要舉措

  【超低排放】

  2015年,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印發《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加快現役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步伐,其中東部地區30萬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發電機組、10萬千瓦及以上自備燃煤發電機組2017年前總體完成,中、西部地區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分別在2018年、2020年前完成,並明確了超低排放電價補貼、發電量獎勵、排污費激勵、信貸融資支援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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