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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環境名人聚會北京探討科學發展觀
潘岳提出完善政策法規保障公眾參與環保

2004-05-28

200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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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5月28日主辦的“科學發展觀世界環境名人報告會”,吸引了十余位中外環境名人熱烈討論。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在報告中提出,一切有責任心的中國人,都有義務來積極推動和參與環保事業,政府部門要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政策法規來保障公眾參與的合法權利。 

  回顧中外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的歷程,潘岳認為,與西方國家環保事業最初由公眾推動不同,我國的環境保護工作是由政府首先推動。30多年來,從“基本國策”到“科學發展觀”,充分顯示了歷屆黨和國家領導人高度的歷史責任感。然而,好的政治理念必須依靠公眾來響應,必須依靠公眾參與來落實,必須依靠一套完善的監督機制來貫徹。2003年中央提出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提出城鄉、區域、經濟社會、人與自然和諧、國內發展與對外開放五個統籌發展,不僅把環境保護擺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而且為公眾參與提供了政治保障。

  潘岳認為,環保工作之所以越來越重要,是由於我國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愈來愈嚴重,是由於群眾對此愈來愈不滿,是由於我們治理的速度似乎愈來愈趕不上破壞的速度。其中深層次上的原因之一就是公眾參與程度太低。而中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問題,一個重要原因也是公眾參與的民主法制機制不足。要實現整個中國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制定和完善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政策法規,強化民主法制的監督約束機制。

  如何推進我國公眾參與環保事業的進程,潘岳提出應緊緊抓住五大著力點。一是轉變思想觀念。要明確認識到參與環保是公眾的權利,這是國家法律所賦予的,政府和部門有義務來回應和保護。在環保方面保護公眾參與的新觀念,是我們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以人為本的新政績觀,是我們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有益嘗試。

  二是環境資訊公開化。環境資訊公開是一種全新的環境管理手段,我國政府為此已做了諸多努力,如每年公佈環境公報等,今後還要制定一系列保障環境資訊透明化的政策法規。

  三是環境決策民主化。2003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環境影響評價法》,首次將中國公民的“環境權益”寫入國家法律,它意味著群眾有權知道、了解、監督那些關係自身環境的公共決策,必須為公眾參與影響環境的重大項目決策而制定明晰的程式與權利。

  四是環境公益訴訟。為加大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懲治力度,司法應當逐步擴大環境訴訟的主體範圍,從環境問題的直接受害者擴大到政府環境保護部門,擴大到具有專業資質的其他環保組織,再擴大到更廣闊的公眾主體,將公眾日趨增長的環境權益要求,納入規範有序的管理。

  第五是加強與民間環保組織的關係。各類民間環保組織大多數是積極健康的主體。政府部門對大部分民間環保組織應予以支援引導。包括進行專業培訓、搭建政府與公眾座談及對話的平臺、聯合民間環保組織和各界人士共同合作推動社會公益行動、就重要公共政策進行專門的解釋與溝通等。

  潘岳指出,我國公眾,特別是廣大青少年的環境權益意識日趨增強,反映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政治文明的進步,反映了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深入人心,反映了中華民族未來的希望。一切有責任心的中國人,都有義務來積極推動和參與環保事業。環保事業,是最無私的人所從事的最無私的事業,需要更多無私的人做出更多無私的奉獻。

  作為“4·22”地球日的發起人,美國布立特基金會會長丹尼斯·海斯回顧了1970年首次地球日活動以來30多年的變化,他指出:如果沒有1970年的地球日活動,我們就不會有強有力的清潔空氣法和清潔水法。它以特殊的方式改變了人們對此問題的觀念,那就是環境事務與政治相關。最重要的是,如今無論窮國還是富國,公眾都要求擁有一個清潔健康的環境,如果誰膽敢往水和空氣中排放有損人健康的東西,那真是冒天下之大不韙。在談到中國未來能源戰略時,他相信,科學發展觀的提出將有助於中國加速發展可持續能源技術和産業。

  地球政策研究所所長萊斯特·布朗指出,中國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將給發展中國家做出表率。中國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不僅會使13億中國人民受益,也將有利於全球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

  報告會播放了聯合國副秘書長莫裏斯·斯特朗特別錄製的電視講話。中華環保基金會理事長曲格平教授也做了精彩的發言。參加報告會的還有來自政府部門、大專院校、科研學術機構、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中外大型企業和民間環保團體等300余位代表。際組織、中外大型企業和民間環保團體等300余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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