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佈時間:2017-03-30 字體:[ ]

  國辦發〔2017〕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3月9日

  (此件公開發佈)

  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意見》及實施細則)要求,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以下統稱“五公開”),加強解讀回應,擴大公眾參與,增強公開實效,助力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一、以政務公開助力穩增長

  (一)加強預期引導。圍繞積極的財政政策、穩健的貨幣政策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通過參加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新聞發佈會等方式,深入解讀政策背景、依據、目標任務、涉及範圍,以及經濟轉型發展中的亮點等,及時準確將政策意圖傳遞給市場和企業,以政策解讀的“透”贏得市場預期的“穩”。加強國內外輿情收集研判,針對涉及我國經濟發展的誤導和不實資訊,客觀及時、有説服力地發聲,澄清事實,解疑釋惑,增強各方對我國經濟穩中向好的信心。按月公開全國財政收支情況,解讀財政收支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預判財政收入走勢,主動解釋説明收支運作中可能引發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人民銀行按職責分工分別&&落實)組織召開月度、季度國民經濟運作情況新聞發佈會,及時發佈解讀社會關注的重要指標數據,增加反映品質、效益、結構以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情況等方面的內容,引導社會各界正確認識經濟形勢。(國家統計局&&落實)做好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公開,尤其要加大問題典型和整改典型公開力度,促進政策落地生根。(審計署&&落實)

  (二)推進減稅、降費、降低要素成本資訊公開。圍繞新出臺的減稅降費政策措施,以及促進創業創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稅收優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網站集中發佈、利用新媒體主動推送、加強政策宣講等工作,幫助市場主體將政策用好用足。在財政部網站集中展示、實時更新中央及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讓政府收費項目一目了然。及時公開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業用電用地用礦等要素成本各項政策措施以及執行落實情況,擴大傳播範圍,讓更多市場主體知曉政策、享受實惠。適時公佈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定期公佈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和社保基金運作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落實)

  (三)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和公共資源配置資訊公開。出臺關於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領域資訊公開的指導意見,明確公開的主體、範圍、程式等。圍繞易地扶貧搬遷、重大水利工程、現代農業、生態環保等重大建設項目,做好審批、核準、備案等結果公開,落實責任,著力推進實施過程資訊公開。將碳排放權、排污權、公立醫院藥品、林權等納入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依法應當公開的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資訊、交易過程資訊、成交資訊以及履約資訊都要統一在平臺上發佈,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運作。(國家發展改革委&&落實)

  (四)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資訊公開。全面公開PPP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項目進展、專家庫等資訊,做好項目準備、實施等階段資訊公開工作,加大對社會資本參與方式、項目合同和回報機制等內容的公開力度,著力提高公開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激發社會資本的參與熱情。(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按職責分工分別&&落實)

  二、以政務公開助力促改革

  (一)推進“放管服”改革資訊公開。以清單管理推動減權放權,各類清單都要及時向社會公開。深化地方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權責清單公開工作,根據權責事項取消、下放、承接情況進行動態調整,並通過在政府網站集中發佈、開設反饋意見信箱、增加線上提交意見建議功能等方式,讓公眾了解放權情況、監督放權進程、評價放權效果。國務院試點部門的權責清單,除涉密事項外,要按照統一部署及時向社會公開。投資核準事項清單、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清單、仲介服務事項清單、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企業設立後的經營許可清單等,都要集中發佈,接受群眾監督,推動政府更好依法規範履職。要及時公開政策性文件的廢止、失效等情況,並在政府網站已發佈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確標注。圍繞年內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目標,地方各級政府要匯總形成並統一公佈本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及其他平臺公開抽查結果和查處情況。大力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年內完成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編制工作,通過本級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全面公開;省級政府要建成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優先推動企業註冊登記、項目投資、創業創新以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上網,加快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平臺融合發展,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加便捷。(各地區、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二)推進國資國企資訊公開。做好國有産權交易、增資擴股項目的資訊披露和結果公示工作,推動産權交易機構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現資訊共用。按月公開全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主要經濟效益指標、主要行業盈利、重大變化事項等情況。依法依規公開中央企業生産經營、業績考核總體情況,國有資産保值增值情況,中央企業改革重組結果,中央企業負責人重大變動、年度薪酬,以及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重點工作情況。指導中央企業做好資訊公開試點工作。(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按職責分工分別&&落實)

  (三)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資訊公開。做好農産品價格資訊公開工作,每週發佈國內批發市場價格資訊、國際農産品價格資訊以及全國小麥、稻穀、玉米、大豆收購價格資訊,收購旺季時每五日發佈主産區收購進度資訊,每月發佈中國玉米、大豆、棉花、食用植物油、食糖等農産品供需平衡表,反映市場供求關係。加大強農惠農政策公開力度,深入解讀承包土地“三權分置”、農村産權制度改革、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農業補貼、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農民工返鄉創業等政策措施,通過編印操作手冊、組織專題培訓、駐村幹部講解等方式,真正讓農民群眾看得到、聽得懂。推動地方政府及時公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等工作進展情況,方便農民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農業部、國家糧食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落實)

  (四)推進財稅體制改革資訊公開。加大營改增相關政策措施、操作辦法、改革進展及成效公開力度,密切跟蹤企業對全面推開營改增政策的輿情反映,及時回應社會各界關心的問題。完善地方政府債務領域資訊公開相關規定,指導督促地方財政部門公開本地區政府債務種類、規模、結構和使用、償還等情況,強化對地方政府債務的監督。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各級政府特別是市縣級政府各部門要按照規定做好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在本級政府或財政部門網站設立預決算公開統一平臺(或專欄),集中公開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對公開內容進行分級分類,方便公眾查閱和監督。(財政部、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落實)

  三、以政務公開助力調結構

  (一)推進發展新産業、培育新動能工作資訊公開。圍繞推進製造強國建設、支援創業創新、推動新産業健康發展、改造提升傳統産業等,加大政策及其執行情況公開力度,及時發佈推廣典型經驗做法,調動企業和科研人員參與新舊發展動能接續轉換的積極性。在制定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等方面監管政策時,要通過徵求意見、聽證座談、諮詢協商等方式,擴大相關市場主體的參與度。注重收集公眾對發展新産業、培育新動能政策的反映,主動及時做好解疑釋惑和輿論引導工作。(各地區、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二)推進化解過剩産能工作資訊公開。健全去産能公示公告制度,實行“事前公示、事後公告”。根據年度目標任務要求,分批次向社會公示承擔化解過剩産能任務的企業名單、已完成化解過剩産能任務的企業名單,公佈企業産能、獎補資金分配、違法違規建設生産和不達標情況。化解過剩産能驗收合格後,及時向社會公開上一年度化解過剩産能情況。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利用本級政府門戶網站,集中發佈化解過剩産能相關資訊,並提供給“信用中國”網站同步發佈。督促指導中央企業做好去産能公示公告工作。(各地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按職責分工分別&&落實)

  (三)推進消費升級和産品品質提升工作資訊公開。定期發佈消費市場運作情況分析報告,重點公開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消費品和全域旅遊、體育健身、醫養結合、健康管理、文化創意等新興服務業的消費情況,引導消費升級。推進産品品質監管政策法規、標準、程式和結果公開。推動推薦性國家標準全文公開。做好品質提升行動、執法專項行動資訊公開,發佈中國品牌價值評價結果,公開品質違法行為記錄、缺陷産品名單及後續處理情況,促進中高端産品供給。及時公佈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抽檢結果。加快推進全國12315網際網路平臺建設,做好消費者訴求數據分析結果公開工作。加大對查處假冒偽劣、虛假廣告、價格欺詐等行為的公開力度。(商務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落實)

  四、以政務公開助力惠民生

  (一)推進扶貧脫貧和社會救助資訊公開。圍繞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大扶貧政策、扶貧對象、幫扶措施、扶貧成效、貧困退出、扶貧資金項目安排等資訊公開力度。貧困縣要公開統籌整合使用的涉農資金來源、用途和項目建設等情況;鄉鎮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脫貧人口名單、扶貧項目實施情況。高度重視困難群眾救助資訊公開,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資訊公開工作,切實增強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讓困難群眾知曉政策、得到保障。(國務院扶貧辦、民政部按職責分工分別&&落實)

  (二)推進環境保護資訊公開。實行環境保護例行新聞發佈會制度,及時公開環境政策措施、環境治理工作進展等資訊,特別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氣等治理措施、進展、成效方面的資訊公開力度,主動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開展城市水環境品質排名工作,每年公佈水質最好和最差的城市名單。持續推進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資訊公開。建立企業環境資訊公開統一平臺,集中發佈重點排污單位環境資訊。依法公開重特大或敏感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結論、環境影響和損失的評估結果等資訊。(環境保護部&&落實)及時公開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管理保護目標以及河湖保護情況。(水利部、環境保護部按職責分工分別&&落實)

  (三)推進教育衛生領域資訊公開。進一步做好教育監管資訊公開,繼續推進高校本科教學品質報告、畢業生就業品質年度報告和高校資訊公開年度報告公開,加大國家教育督導評估監測報告發佈力度。有序公開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等重點工作進展情況。推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公開,縣級政府要公開義務教育招生範圍、招生條件、學校情況、招生結果等資訊。針對部分適齡兒童或少年延緩入學、休學或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讀工作。(教育部&&落實)推行衛生計生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做好醫療機構院務公開和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落實情況公開工作,以設區的市為單位指導轄區內醫療機構公開常規醫療服務價格、常用藥品和主要醫用耗材價格資訊。推進醫德醫風建設,建立違規違紀問題處理結果公開機制,改善群眾就醫感受。(國家衛生計生委&&落實)

  (四)推進食品藥品安全領域資訊公開。加大食品藥品監管資訊公開力度,公開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資訊。定期公佈全國食品抽檢總體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和核查處置情況。建設新媒體發佈平臺,強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態性抽檢資訊公開機制,增強公眾獲取抽檢結果、了解食品知識的便利度。進一步做好藥品上市審批和監督檢查資訊公開,及時公佈批准上市藥品的受理、審評、審批等相關資訊,以及召回産品、停産整頓、收回或撤銷證書等情況。做好醫藥代表登記備案資訊公開工作。(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落實)

  五、以政務公開助力防風險

  (一)圍繞防範金融風險推進公開。制定金融領域特別是金融市場相關政策時,在徵求意見、對外發佈等環節要高度重視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做到同步聯動,防止脫節。密切關注政府債務、銀行信貸、企業投資負債、金融市場運作、網際網路金融、人民幣匯率等方面的國內外輿情,針對誤讀、曲解、不實等情況,注重通過主要新聞媒體及時開展有理有據的回應,防止風險預期自我實現。及時發佈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和稽查執法工作動態,做好行政處罰決定、市場禁入決定和行政許可決定公開工作,不斷提高執法公信力和透明度。(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家外匯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落實)

  (二)圍繞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進公開。加快建立統一規範、準確及時的房地産市場資訊定期發佈機制,做好對差別化信貸、因地制宜調控等房地産政策的解讀工作,正確引導輿論,穩定市場預期和信心。加強房地産市場監管資訊公開,嚴格規範房地産開發和仲介市場秩序,防止虛假宣傳、惡意炒作等加劇市場波動。深化棚戶區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公開工作,進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關任務完成情況等方面的公開。指導、督促各地及時規範發佈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和供應結果資訊,按季度公佈房地産用地供應數據、城市地價動態監測數據等。加快建成省級徵地資訊公開平臺,統一發佈徵地資訊。(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銀監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落實)

  (三)圍繞防範遏制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推進公開。及時發佈重特大事故預警資訊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風險隱患排查資訊公開工作。加大安全生産監管監察資訊公開力度,公開常規檢查執法、暗查暗訪、突擊檢查、隨機抽查等執法資訊。落實好安全生産不良記錄“黑名單”制度,並向社會公佈。(安全監管總局&&落實)

  六、增強政務公開實效

  (一)全面落實“五公開”工作機制。認真落實《意見》及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年內要完成“五公開”納入辦文辦會程式、建立公開內容動態擴展機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穩步有序拓展公開範圍。各地區要按照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選好試點單位,做細試點方案,確保取得實效。對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除涉及國家秘密的外,要積極通過網路、新媒體直播等向社會公開。進一步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對涉及公共利益、社會廣泛關注的建議提案,原則上都要公開答覆全文,及時回應關切,接受群眾監督。

  (二)進一步健全解讀回應機制。切實落實《意見》及實施細則關於做好政策解讀回應的相關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的職責,充分利用新聞發佈會、政策吹風會等方式,主動回應重大輿論關切,釋放信號,引導預期。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嚴格執行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最遲5小時內發佈權威資訊、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的時限要求,落實通報批評和約談制度,確保回應不超時、內容不敷衍。

  (三)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各地區各部門辦公廳(室)要切實履行對政府網站的監管責任,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網站內容建設,做好日常監測和季度抽查,及時公開抽查情況;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對保障不力的要關停上移,切實提高管理水準。按照全國政務服務體系普查要求,全面梳理進駐政務大廳服務事項、服務資訊公開情況、系統建設情況等,認真組織填報,確保數據資訊真實、準確、完整。要用好管好政務新媒體,明確開辦主體責任,健全內容發佈審核機制,強化互動和服務功能,切實解決更新慢、“雷人雷語”、無序發聲、敷衍了事等問題。鼓勵國務院各部門入駐國務院客戶端。適應網際網路發展要求,積極推進政府公報同步上網,加快歷史公報數字化工作。

  (四)依法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加快推進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修訂工作。暢通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眾合理的資訊需求。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答覆工作,嚴格按照法定時限答覆,增強答覆內容針對性並明示救濟渠道,答覆形式要嚴謹規範。對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發現的依法行政方面問題,要及時向相關單位提出工作建議。對公眾申請較為集中的政府資訊,可以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

  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安排,並在本要點公佈後30個工作日內在本地區本部門政府網站公開。加強督查評估,將政務公開納入績效考核體系,無績效考核體系的國務院部門,年內要建立政務公開專項考核機制。國務院辦公廳適時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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