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關於徵集2023年委託業務項目承擔單位的公告

發佈時間:2023-08-30 字體:[ ]
  根據《生態環境部財政撥款項目委託業務費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現對2023年擬開展環境法典編纂7個委託業務項目進行公開徵集。有關事項如下:
  一、項目名稱
  環境法典編纂委託業務項目共7個,資金總額100萬元。
  (一)環境法典編纂中的生態環境法律責任制度研究:系統梳理並全面分析現行法中生態環境相關法律責任,結合生態環境行政管理實踐,立足環境法典編纂,提出完善生態環境法律責任體系及相關條款的建議,並提供詳細的論證材料。(30萬元)
  (二)環境法典編纂中的生態環境修復責任制度研究:系統梳理現行法中關於生態修復責任規定,結合生態環境行政管理實踐,全面分析生態修復責任的法律邏輯和實踐樣態,立足環境法典編纂,提出相關條款建議,並提供詳細的論證材料。(30萬元)
  (三)環境法典編纂中的生態保護監管制度研究:對我國生態保護監管工作現狀、現有制度進行系統整理和分析,立足環境法典編纂,提出相關條款建議,並提供詳細的論證材料。(10萬元)
  (四)美麗中國建設法制保障研究: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研究提出進一步健全美麗中國建設法制保障體系的建議,並提供詳細的論證材料。(10萬元)
  (五)環境法典編纂中的區域污染聯防聯控制度研究:系統梳理和分析現行的區域污染聯防聯控制度規定,全面總結已有的區域污染聯防聯控實踐經驗,立足環境法典編纂,提出相關條款建議,並提供詳細的論證材料。(10萬元)
  (六)環境法典編纂中的新污染物治理制度研究:系統研究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新化學物質管理等制度及其與相關制度的銜接情況,立足環境法典編纂,提出相關條款建議,並提供詳細的論證材料。(5萬元)
  (七)環境法典編纂中的公眾參與制度研究:全面總結生態環境領域公眾參與的實踐與經驗,系統檢視現行生態環境領域公眾參與制度,立足環境法典編纂,提出相關條款建議,並提供詳細的論證材料。(5萬元)
  二、申報要求
  申報單位應為具備相應研究能力的科研單位或大專院校。本次公開徵集不接受個人申請。在確定承擔單位後,法規與標準司將與承擔單位簽訂合同,承擔單位需儘快啟動相關項目,並於2024年8月前提交最終成果。
  三、申報時間 
  公開徵集時間自2023年8月31日起至2023年9月6日止,共5個工作日。
  四、申報程式
  申請文件請於2023年9月6日前(以郵戳為準)寄至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郵編:100006),並將電子文件發至郵箱(faguichu441@mee.gov.cn),郵件主題請標為“申請的具體項目名稱+公開徵集”。
  四、項目承擔單位的評選 
  從申報單位業務經驗、管理狀況、歷史承擔相關業務情況以及提交的項目申報書的可行性和技術先進性、預算編制的科學性、相關資格是否符合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擇優確定承擔單位。
  五、注意事項
  公開徵集結果、承擔單位名單將通過我部網站公佈,請申報單位注意查看有關資訊。
  聯繫電話:010-65645269
  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
  2023年8月30日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