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開徵集會計師事務所協助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公告

發佈時間:2025-07-03 字體:[ ]

  為切實加強審計監督,按照工作計劃安排,現公開徵集3家會計師事務所協助開展內部審計相關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審計任務和預算金額

  審計任務1:對生態環境部2家所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開展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審計資産總額共計146.68億元。預算金額:57.62萬元。

  審計任務2:對生態環境部3家所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開展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審計資産總額共計85.06億元。預算金額:64.46萬元。

  審計任務3:對生態環境部3家所屬單位開展預算執行及財務收支審計,審計資産總額共計42.73億元。預算金額:44.51萬元。

  二、會計師事務所參選條件

  1.具有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執業資格;

  2.在我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企業登記註冊類型為內資企業;

  3.熟悉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業務,掌握相關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

  4.具備承擔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業務能力,具有相關項目經驗;

  5.近三年內無違法、違紀和其他不良記錄,年檢合格。

  三、申請材料

  1.封面:響應的審計任務、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聯繫人及電話、日期等。

  2.基本情況介紹:包括會計師事務所簡介、註冊會計師人數以及主要業績等,明確本所可承接的業務類別等;

  3.資質證明文件:包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年檢合格證書、業績證明材料、承諾書(近三年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未受行政處罰及行業懲戒、承擔相關審計業務中無不良記錄)、會計師事務所認為必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4.項目實施方案:包括針對本次審計任務的項目實施方案、項目負責人和團隊情況介紹以及服務承諾等;

  5.材料遞交:請各參選會計師事務所將以上資料(一式一份)于2025年7月10日前通過郵寄送達(不接受現場遞交)。

  收件人: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

  郵  編:100006

  電  話:(010)65645398、65645100

  四、相關説明

  1.會計師事務所可根據本單位情況對上述3項審計任務進行響應,但最多只能承擔其中1項。

  2.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將按照相關工作擇優選取會計師事務所,並將結果在生態環境部政府網站進行公告。本次徵集活動由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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