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佈2025年輻射監測標準預研究項目清單(第二批)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加快完善輻射監測標準體系,提高標準編制品質和效率,現將《空氣輻射監測自動站選址和驗收技術規範》等46項標準納入2025年輻射監測標準預研究項目清單(第二批)(見附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承擔單位應按照《國家生態環境監測標準制修訂工作細則(試行)》《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制訂技術導則》(HJ 168-2020)等要求開展預研究工作,編制標準文本和編制説明。
二、項目週期為18個月,項目承擔單位須在18個月內開展文獻調研、條件試驗、實驗室間驗證等工作,完成標準制修訂過程全部實驗研究和材料編制工作,于2027年1月31日前提交標準文本和編制説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及時完成的項目,將予以終止,並在三年內不再安排該單位承擔相關標準預研究工作。
三、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根據職責分工對標準預研究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調度。
四、我司將組織三個中心對完成預研究的項目開展專家論證,對達到立項要求的項目按程式申請立項。立項後的標準制修訂項目由預研究項目承擔單位和負責人承擔。
五、請各單位認真開展專家研討,廣泛聽取意見,嚴謹科學、紮實高效地推進標準預研究工作,確保如期高品質完成預研究任務。
聯繫人:核設施安全監管司監測應急處 曹龍生、馬磊
電話:(010)65646036、65646035
生態環境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
2025年7月4日
(此件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