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和有關法律、法規,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公眾健康,規範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工作,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指南 總綱和關鍵環節 第1部分:總綱》等六項標準,現聯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予以發佈。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以上標準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自以上標準實施之日起,對新發生的生態環境損害進行鑒定評估,或者對以上標準實施之前發生、持續至以上標準實施之後的生態環境損害進行鑒定評估,不再參照以下技術文件:
以上標準由中國環境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20年12月29日
(此公告業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田世宏會簽)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環境規劃院,環境標準研究所。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12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