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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啟用漩門灣外臨時性海洋傾倒區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等的相關規定,為滿足有關海域疏浚物的傾倒需求,即日起設立漩門灣外臨時性海洋傾倒區,具體資訊如下:
漩門灣外臨時性海洋傾倒區,是以121°21′37.335〃E,27°55′44.303〃N;121°22′50.498〃E,27°56′56.909〃N;121°23′44.997〃E,27°56′13.585〃N;121°22′31.832〃E,27°55′0.987〃N四點連線圍成的區域,面積6平方公里,用於處置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的疏浚物。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21年9月28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9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