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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佈《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三批)》的公告
為落實《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國辦發〔2022〕15號)有關要求,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疾控局制定了《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三批)》(見附件),現予公佈。
對列入《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三批)》的化學物質,應當針對其産生環境與健康風險的主要環節,依據相關政策法規,結合經濟技術可行性,採取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學物質的生産、使用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影響。
生態環境部
國家疾控局
2025年12月25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疾病預防控制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疾病預防控制局。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12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