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閱讀推薦
關於發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915-2013)修改單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大氣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品質,現批准《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915-2013)修改單為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並由生態環境部與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
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以上標準修改單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以上標準修改單自2026年4月1日起實施。新建企業自實施之日起,全面實施以上標準修改單;現有企業自2028年1月1日起實施以上標準修改單第六條的規定,其他規定自實施之日起全面實施。
修改單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附件:《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915—2013)修改單
生態環境部
2025年12月4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12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