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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佈國家生態環境標準《重點監管單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指南》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相關規定,進一步規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土壤、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現批准《重點監管單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指南》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並予發佈。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重點監管單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指南》(HJ 1478—2026)
以上標準自2026年8月15日起實施。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關於發佈〈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的公告》(公告〔2021〕1號)廢止。
以上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26年6月12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6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