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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佈國家生態環境標準《汽車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測算方法(交通量法)》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持續改善環境空氣品質,加強移動源管理,規範汽車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測算,現批准《汽車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測算方法(交通量法)》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並予發佈。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汽車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測算方法(交通量法)》(HJ 180-2026)。
以上標準自2026年9月1日起實施。自標準實施之日起,《城市機動車排放空氣污染測算方法》(HJ/T 180-2005)廢止。
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26年7月28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7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