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止《環境信訪辦法》的決定
《關於廢止〈環境信訪辦法〉的決定》已于2024年12月4日由生態環境部2024年第6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長 黃潤秋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關於廢止〈環境信訪辦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