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百城千縣萬名專家生態環境科技幫扶行動計劃》的通知
環科財〔2021〕55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科技局,生態環境部、科技部機關各部門、各部屬單位,各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科學觀測研究站,各有關高校、科研院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精準、科學、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針,積極構建新時期服務型生態環境科技創新體系,大力推進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促進科學研究與實際需求深度融合,調動全國生態環境科技資源投入生態環境保護事業,充分發揮科技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支撐引領作用,我們制定了《百城千縣萬名專家生態環境科技幫扶行動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建立科技幫扶工作機制,做好組織落實,並及時總結報送經驗做法和幫扶成效。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一)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陳勝
電話:(010)65645369
傳真:(010)65645374
(二)成果轉化平臺付軍
電話:(010)84665561
生態環境部
科技部
2021年6月29日
(此件社會公開)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7月2日印發
百城千縣萬名專家生態環境科技幫扶行動計劃
科技是解決環境問題的利器。“十三五”以來,生態環境部創新科研組織實施機制,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江經濟帶、汾渭平原等區域流域創建了“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工作機制,建成了國家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成果轉化平臺,網址http://www.ceett.org.cn);科技部加大了生態環境領域的科技投入,啟動實施了大氣污染成因與控制技術研究等一批重點專項,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改善生態環境品質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撐。同時也要看到,生態環境科技依然面臨著科學研究與實際需求結合不夠緊密、成果轉化效率不高、廣大科技人員融入生態環境保護主戰場不夠等問題,科技對生態環境保護支撐作用尚有較大的提升潛力。為組織動員全國科技工作者積極投身生態環境保護事業,充分調動全社會科技資源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生態文明建設,強化科技支撐精準、科學、依法治污要求,生態環境部、科學技術部組織開展百城千縣萬名專家生態環境科技幫扶行動(以下簡稱科技幫扶),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科技創新重要論述,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對標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堅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面向環境管理、面向基層實際問題,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幫扶,構建新時期服務型生態環境科技創新體系,支撐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服務精準、科學、依法治污,推動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中的支撐引領作用。
二、基本原則與工作目標
(一)基本原則
自願原則。堅持地方和企業是環境治理的責任主體。科技幫扶面向基層實際問題,充分調動地方和企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以地方和企業自願為主,國家加強資源統籌與技術指導。通過結對幫扶,助力地方政府和企業突破“有想法、沒辦法”的技術和人才瓶頸,幫助培養專業人才,賦予“自我造血”功能,形成可持續發展能力。
實效原則。堅持問題和結果導向。以改善生態環境品質為核心,以解決區域流域海域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目標,通過科技幫扶,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深入地方和企業第一線,緊密結合污染防治攻堅戰中的實際問題開展科學研究,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落地應用,做到問題精準、時間精準、區位精準、對象精準和措施精準。
聯動原則。堅持全國一盤棋。充分發揮各方面作用,調動全國生態環境科技資源,形成中央與地方、政府與市場、科研與應用、跨部門跨單位的聯動模式,建立技術、數據、人才、成果等資源共用機制,形成協同治理合力。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建立生態環境科技幫扶長效工作機制,形成新時期服務型生態環境科技創新體系。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實際需求深度融合,科技成果轉化效率得到較大提升,基層生態環境科技創新能力得到明顯增強、環境治理體系與能力得到提升,科技支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顯著。具體目標:
——向100個左右城市派駐專家團隊開展跟蹤研究,為地方政府提供100份以上綜合解決方案;
——深入全國1000個左右區縣,為地方和企業提供1000次以上技術服務;
——調動全國10000名以上專家參與生態環境科技幫扶行動;
——舉辦200場以上技術培訓與成果推介活動,推廣500項以上先進適用技術;
——啟動一批科研項目,研發突破一批關鍵技術。
三、幫扶內容
幫扶內容涵蓋地方政府和企業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綠色低碳轉型發展中遇到的難點、痛點以及熱點問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一)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以減污降碳為總體要求,全面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結合地方産業特點、生態環境品質現狀和治理能力建設進度,助力地方設定積極的政策目標,建立符合區域特點的評價指標體系,開展區域綠色發展水準評估,制定綠色發展轉型實施方案,併為地方生態示範創建、區域環境託管、重點行業清潔生産等提供規劃、模式、項目和技術等“所有”解決方案,全面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水準。
(二)細顆粒物(PM2.5)與臭氧(O3)污染協同防控
以PM2.5和O3協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為目標,以推動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為主線,開展各城市污染來源成因的精細化、定量化解析,建立業務化、動態化的多污染物排放清單,分析各類污染源減排潛力和控制路徑,提出典型企業和化工園區企業集群VOCs溯源分析及減排方案、交通清潔化及運輸結構調整方案,因地制宜提出當地PM2.5和O3協同控制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形成“一市(區)一策”綜合解決方案,跟蹤評估管控措施的實施效果。
(三)水生態完整性保護與修復
以改善水生態環境品質為目標,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出發,開展水生態完整性調查評估與成因診斷,明確影響流域水生態完整性的關鍵因素,開展城鎮(園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城鎮合流制溢流污染和分流制初期雨水面源污染管控、化工園區初期雨水污染控制、規模化種植業和養殖業污染防治、區域再生水迴圈利用、面源污染物通量監測、河湖藍藻水華防治、河湖緩衝帶生態修復等技術方案研究,統籌水環境、水資源、水生態,支撐地方提出不同類型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的思路,形成“一河(湖)一策”綜合解決方案。支撐地方開展流域入河(湖)排污口精準溯源、分類整治、動態監控技術研究,提出“一口一策”監測溯源整治技術方案。
(四)支撐碳達峰與碳中和
圍繞地方、園區和企業落實碳達峰與碳中和願景目標,開展省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分析主要行業減排潛力,研究提出費效好、可實施的減排路徑,篩選提出低碳産品和技術名錄;選擇典型區域或城市開展強度和總量雙控試點示範研究,協助建立統計、評估、考核機制,深化低碳城市試點。研究工業園區低碳化的技術路徑和模式;支援典型企業開展近零碳排放、負碳技術研發與示範工程建設,為地方和企業制定碳管理規劃、碳排放達峰目標和路徑、實施方案和保障措施,開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相關排放數據核算、報告與核查、配額分配、交易與清繳等提供技術支撐。
(五)陸海統籌與海洋生態保護修復
圍繞“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研究建立海洋生態環境監測與評價技術方法,開展基於陸海統籌的入海污染物通量與來源解析,開展各類入海排污口監測溯源整治、典型水産養殖加工、海水淡化等行業污染治理技術攻堅,開展海水養殖尾水標準制定、海洋工程建設生態環境影響研究,開展海洋塑膠垃圾、微塑膠污染現狀調查及海洋生態環境影響評估,提出基於陸海統籌的污染物削減、受損海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岸線岸灘和濱海濕地修復、生物多樣性保護、新污染物監測評估與風險防控等“一灣一策”綜合解決方案。
(六)土壤污染防治與安全利用
圍繞地方持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攻堅行動,針對地質高背景區、涉重工礦企業周邊農産品重金屬超標農用地,開展土壤污染、農産品超標成因分析與風險管控,持續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和安全利用。針對高風險建設用地、工業園區,支撐開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科學開展土壤與地下水污染成因診斷及風險評估,有序實施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風險協同管控和綜合治理修復。
(七)危險廢物風險精準管控
為地方創建“無廢城市”送政策、送技術、送方案。圍繞危險廢物監管、利用處置和環境風險防範能力建設,支撐地方構建危險廢物風險預警與管理決策支撐技術體系。推廣應用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和利用處置技術,支撐開展危險廢物預處理、無害化處置、資源化協同利用及工業爐窯協同處置,支撐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達標排放管理,為制定重點行業、重點類別危險廢物污染防治配套政策和標準規範提供技術支援。提升企業、園區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能力和水準。
(八)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與農村環境整治
面向持續改善水環境品質和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以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農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體治理、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農村糞污減量化和資源化、農業氨排放管控等為重點內容,在污染排查和成因分析、治理技術和管理模式、環境風險管控、監測監管能力等方面提供技術方案,支撐地方提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能力。
(九)監督整改與應急處置
針對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各級環保監督檢查發現、群眾舉報的問題,進行分類指導,基於綠色低碳迴圈發展要求,運用科學思維、科學方法、科技手段,幫助地方和企業實施全過程、全要素的原因診斷分析,提出針對性和有效性強的整改方案與治理途徑建議。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和公眾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為地方政府和企業應急處理處置提供技術諮詢和指導,及時組織專家進行科學解讀和輿情引導。
(十)其他
針對重要生態系統品質和穩定性評估、保護修復與生物多樣性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和放射性污染治理、新污染物調查監測與環境風險防控、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與聲環境品質改善、“三線一單”分區管控、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管理、生態環境監測預警、綠色生産與綠色消費、地方標準制修訂與評估、環境資訊依法披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履行國際公約等其他需求,為地方和企業實施有效監管、提升監管能力提供技術服務,支撐開展相關工程建設。
四、幫扶模式
(一)“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
需求:針對區域性和流域性生態環境問題的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需要,開展1年以上的駐點跟蹤研究,提出科學性、針對性、操作性強的“一市(縣、區)一策”“一河(湖、庫)一策”“一園(行、企)一策”“一灣一策”整體解決方案。
機制:生態環境部結合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針對京津冀及周邊、長江、黃河等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的生態環境問題,制定具體的“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工作方案。會同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在充分徵詢地方政府意見的基礎上,按照“統籌資源、自願合作、合理組建、注重實效、動態調整”的原則,組建由國家隊和地方隊相結合的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分批進駐典型城市實施跟蹤研究和技術幫扶。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與生態環境部也可就地方提出的需求申請,協商共同組建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生態環境部、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地方人民政府、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通過簽訂協議共同推進工作。
(二)“一事一議”科技諮詢服務
需求:針對地方政府在日常環境監管與治理、企業在達標排放和技術升級過程中出現的臨時性的、單一目標的技術需求,通過成果轉化平臺開展技術供需對接和技術諮詢服務。
機制:成果轉化平臺為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預留介面,根據地方需求可進行共建。地方政府和企業登錄成果轉化平臺提出技術需求,平臺根據需求提供解決問題的技術與單位建議,地方政府和企業根據需要自主選擇技術服務單位。成果轉化平臺理事會成員單位或第三方機構發揮專長,線下幫助地方政府和企業解決問題。成果轉化平臺設立優秀案例庫,對幫扶過程中形成的典型優秀成功案例進行展示和推廣。
(三)“一難一攻”科技集中攻關
需求:針對地方和企業在污染防治攻堅戰中遇到的複雜難題和重大需求,通過組織優勢團隊和優秀科學家開展集中攻關。
機制:結合國家科技計劃的實施,生態環境部定期調研、徵集實際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需求,凝練科學問題和關鍵核心技術及設備裝備,會同科技部等有關部門組織優勢團隊和優秀科學家集中攻關,突破瓶頸,提升自主創新和先進技術供給能力。
(四)“一鎮一員”科技特派員制度
需求:針對基層和企業生態環保隊伍不足、治理能力偏弱的現狀,通過選派一批生態環境科技人員深入城市、區縣、鄉鎮、村莊和企業一線開展科技幫扶。
機制:結合國家科技特派員制度、博士服務團等工作機制,生態環境部定期組織地方與高校、科研院所、環保企業對接,按照市場需求和地方實際需要,選派在生態環境領域具有一定專業技能和工作經驗的教授、研究員、工程師、博士等科技人員,深入基層一線服務地方和企業,幫助地方和企業培養人才,提升基層和企業環境治理能力。
(五)“一題一訓”科技培訓與成果推介
需求:針對地方和企業在污染治理、生態修復、資源綜合利用、低碳發展等方面的共性問題與焦點問題,組織開展專題科技培訓和科技成果推介。
機制:依託成果轉化平臺,結合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組織高校和科研院所專家為基層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開展專題網路直播培訓,根據實際需求赴地方開展線下集中培訓。舉辦科技成果推介活動,組織技術持有單位向地方和企業推廣先進適用技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把生態環境科技幫扶作為落實中央精準、科學、依法治污要求和促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抓手,精心組織,落實責任,發揮科技支撐作用。建立“國家統籌、省負總責、市縣落實”的科技幫扶聯動工作機制。生態環境部與科技部成立科技幫扶協調小組,強化頂層設計和組織實施,並設立若干專家組,加強對各類科技幫扶工作的技術指導和品質把關;各省級生態環境和科技部門相應成立科技幫扶協調小組,加強統籌協調和資源保障,建立符合本地區特點的科技幫扶長效工作機制;廣大生態環境科技工作者要發揚新時代科學家精神,積極響應習近平總書記把論文寫在祖國大地上的號召,深入基層一線,認真完成幫扶任務。全面加強黨的領導,有條件的地方要成立臨時黨支部,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
(二)制定具體方案
各地方要加強實地調研,掌握實際情況,提出需要科技幫扶的城市和區縣名單,凝練形成具體的幫扶問題和需求清單,提出參與幫扶的科研單位和專家的基本要求和條件建議。生態環境部定期匯集各方面需求,根據問題類型確定幫扶模式,分類制定具體的幫扶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機制。各地方和單位要在國家方案的基礎上,制定更加符合實際情況、操作性更強的實施方案。鼓勵地方積極探索科技幫扶新形式、新機制,總結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科技幫扶模式。
(三)健全幫扶平臺
生態環境部完善成果轉化平臺功能和機制,成立平臺理事會,持續擴大平臺技術數據庫,設立生態環境科技幫扶專欄,及時發佈科技幫扶工作資訊。面向全國徵集具有較高學術水準和豐富實踐經驗的專家,建設生態環境科技幫扶專家庫。定期篩選併發布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定期組織技術交流會、舉辦培訓班、開展成果推介活動。各單位要重視運用成果轉化平臺和發揮平臺作用,登錄平臺查詢技術成果、上傳技術需求、推薦優秀成果、開展科技對接、接受科技培訓、展示成功案例等,讓平臺成為身邊解決問題的“好幫手”。充分利用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國家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聯合研究中心等科研平臺,加強污染源數據、生態環境品質數據、各種專項行動數據以及科研數據、平臺、成果、技術、設備、人才等資源共用。
(四)加強經費保障
建立國家、地方、社會、企業等多元資金投入機制。各地方和企業作為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主體,要積極落實工作經費,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科研設備和數據資料等,保障科技幫扶正常開展。生態環境部結合各類專項工作,加大科技幫扶的投入。注重凝練實際工作中的科技需求,科技部等有關部門利用國家科技計劃加大攻關力度。鼓勵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投入經費支援科技幫扶工作。鼓勵受國家科技計劃資助的項目在地方和企業進行示範,並與科技幫扶內容緊密結合。
(五)加強監督調度
各單位要依規依責加強對科技幫扶工作的監督管理,積極推進工作産生實效,並切實防範廉政風險。生態環境部建立科技幫扶工作調度與考核制度。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落實“省負總責”的要求,定期調度科技幫扶工作進展,總結報送幫扶工作成果與成效。生態環境部對落實生態環境科技幫扶工作不到位、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單位進行提醒談話,對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情況予以處理,並向社會通報相關結果。
(六)加強表彰激勵
加大對科技幫扶工作先進事跡、先進個人、重大成果的宣傳報道力度,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對在科技幫扶中表現突出的科研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在科技項目申報、職稱評審、人才評選、平臺建設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援和適當傾斜。對經過幫扶專家團隊論證提出的項目優先進入中央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庫,並對相關地方加大中央財政資金分配傾斜力度。對達到相關要求的科研單位,支援其建設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科學觀測研究站、科普基地等平臺。
解讀:1.一圖讀懂《百城千縣萬名專家生態環境科技幫扶行動計劃》
2.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主要負責同志就《百城千縣萬名專家生態環境科技幫扶行動計劃》答記者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