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行政處罰決定書(陜西柴油機重工有限公司核安全設備製造過程未實施品質保證體系案)
陜西柴油機重工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10000755231771E
法定代表人:趙同賓
地址:陜西省咸陽市興平市西城辦
陜西柴油機重工有限公司核安全違法一案,我部(國家核安全局)經過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違法事實和證據
你公司于2021年7月在民用核安全設備應急柴油發電機組製造和備件返修過程中存在以下違法行為,包括:
(一)在防城港核電項目民用核安全設備應急柴油發電機組製造過程中,生産技安部計劃員在未收到工藝配套表的情況下就編制了零件出庫清單。該行為違反你公司《生産技安部計劃管理辦法》中3.3“裝配零件出庫帳單編制依據為技術中心下發的總、部裝工藝配套表,隨機備件、工具附件清單”的規定,不符合你公司《核電應急柴油發電機組品質保證大綱》中2.2.1“凡影響核電應急柴油發電機組品質的活動都必須按適用於該活動的書面程式、細則、工藝或圖紙來完成”的規定。
(二)在紅沿河核電項目民用核安全設備應急柴油發電機組備件返修過程中的下列行為:
1.倉儲運輸部保管員在未收到領料單的情況下就將連桿出庫。該行為違反你公司《倉儲管理控製程序》中6.3.3“相關單位因工作需要領用産品和物資,應持領料單並經生産技安部或採購部審批後方可領用,倉儲運輸部保管員應按審批的領料單辦理出庫手續”的規定,不符合你公司《核電應急柴油發電機組品質保證大綱》中7.2裝載、貯存和運輸“制定並運作《倉儲管理控製程序》”的要求。
2.測量記錄人員未按翻新連桿技術要求測量連桿小端襯套外徑與內徑。該行為違反你公司工藝指導書《核電18PA6B柴油機連桿翻新工藝》中3.6“小端襯套外徑Φ”與“小端襯套內徑Φ”的規定,不符合你公司《核電應急柴油發電機組品質保證大綱》中8.1“作業中嚴格執行工藝文件是保證産品品質的前提”的要求。
3.《紅沿河核電柴油機迴圈備件翻新項目18PA6B連桿翻新品質計劃》編制、批准和關閉人員隸屬技術中心,並非隸屬檢驗計量部。違反你公司《品質計劃管理程式》中5.3.1“檢驗計量部根據零部件製造、裝配和試驗的工藝、工藝路線和進口、外購件清單,對柴油機及機組本體的主要製造過程或者買方指定的製造工序編制品質計劃”、5.6.1“檢驗計量部在各方(SXD、買方或業主)選擇的品質控制點見證完成後關閉品質計劃”以及《文件管理程式》中6.1.1.5“品質計劃由檢驗計量部編制,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的規定,不符合你公司《核電應急柴油發電機組品質保證大綱》中3.1.4.17“檢驗計量部負責編制柴油機(含零部件)及機組品質計劃並組織實施”、4.1.2“所有影響品質的工作文件應由指定的部門和合格的人員編制,由有資格的人員(或有關專家)審查,並經主管負責人或授權人員批准”和8.5.1“制定並運作《品質計劃管理程式》,對機組重要物項的製造過程進行明確規定並加以控制”的要求。
以上事實,有我部(國家核安全局)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對你公司調查詢問筆錄和你公司會議紀要、程式文件、檢驗記錄、相關説明等文件為證。
我部(國家核安全局)于2023年2月15日告知你公司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並明確告知你公司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你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明確表示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要求,接受行政處罰。
以上事實,有我部(國家核安全局)《核安全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環法字〔2023〕12號)及《國家核安全局送達回證》(國核安送〔2023〕01號)和你公司《關於核安全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回函》(司質呈〔2023〕25號)為證。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第十七條規定,核設施營運單位和為其提供設備、工程以及服務等的單位應當建立並實施品質保證體系,有效保證設備、工程和服務等的品質,確保設備的性能滿足核安全標準的要求,工程和服務等滿足核安全相關要求。第七十七條規定,核設施營運單位或者為其提供設備、工程以及服務等的單位未建立或者未實施品質保證體系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止建設或者停産整頓。
根據上述規定,我部(國家核安全局)決定責令你公司改正,處八十萬元罰款。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關於責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後,你公司應立即改正,並於改正完成後10日內將改正情況書面報告我部(國家核安全局)。
(二) 關於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公司應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我部(國家核安全局)開具的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上攜帶的繳款碼,通過代理銀行將應繳款項繳入中央財政專戶或中央財政匯繳專戶。
逾期不繳納罰款,我部(國家核安全局)將依法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四、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你公司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國家核安全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6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部(國家核安全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生態環境部
2023年3月28日
抄送: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3年3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