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生態環境信訪工作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信訪工作條例》,進一步做好生態環境信訪工作,我部制定了《生態環境信訪工作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生態環境部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社會公開)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4年12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