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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行動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環水體〔2025〕38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
《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行動方案(2025—2027年)》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生態環境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水利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草局
2025年5月16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務院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廳(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委、局)、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水利(水務)廳(局)、農業農村廳(委)、應急管理廳(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廳、委),生態環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5月16日印發